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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0日 星期日

八十七分局22:開放式架構的樂趣

 

   我們繼續來講《’Til Death》(一直到死)。這個書名那麼怪,是因為作者故事把成語拆字「一直到死亡將我倆分開」,「至死不渝」的意思,只取前面那段,所以我就翻譯成《一直到死》。這本的主題是Steve Carella妹妹的婚禮,從而帶出Carella家族小亮相(可能只有這一次),故事的時間設定是在婚禮舉行的星期天,從早上到晚上,其實也就是相當十五、六個小時,八十七分局精銳盡出。

  在婚禮現場參與的,有Steve Carella(正常休假)、Cotton Hawes(被學長拗)、Bert Kling(被學長拗還不能生氣)。分局留守番有Meyer Meyer,Bob O’Brien,這兩位本來只是待命,因為Carella的請託也出門查案去了,變成案件的第二條主線。由書中情節揭露,分局可用戰力剩下一個Hal Willis,另外是行政職的Alf Miscolo。

  平常有在出任務的幾乎都出動了!Steve Carella真的面子很大。

  這本書的設定跟前一本《Lady Killer》(女士殺手)很像,從恐嚇信開始,警探覺得不對,必須要做點什麼,防範於未然,不然很難收拾。但是前書是完全的大海撈針,不知道凶手,也不知道誰會受害,唯一的訊息只有「今天晚上八點,The Lady會死!」八十七分局願意認真處理這件事都很不容易,讀者更是抓不著頭緒。到底謀殺案是真的還假的?在故事結束之前,大家都是心高心低沒有一個確定,只因為作者急著釣魚。

  這一本就不走完全開放的路線了,揉合本格推理的手路,把受害者鎖定為Steve Carella的準妹婿Tommy Giordano,加害人的選項出現了一個小圈圈。這個新郎倌,好像有人想要殺他,或想讓他結不成婚?不知道,故事一開始出現了恐嚇信和黑寡婦蜘蛛,放在新郎家門口,就在婚禮當天早上。嫌疑犯有幾人,都有犯罪動機,Steve Carella覺得不可小覷,硬拗同時放假的兩名警探來參加婚禮。隨著婚禮進行,事件越擴越大,連在分局留守的Meyer Meyer跟Bob O’Brien也加入搜索陣,這是本次的卡司。

  警察小說跟本格推理畢竟有差,警察小說大海撈針是常事,警察不會單獨行動凶徒也不會,八十七分局故事節奏要走快,至少要有兩組警察(可以一人或多人)追查兩條線索;凶徒方面,不一定謀殺會得逞,也不是壞人都一夥子,但就是,分頭行動各自為政更讓警方疲於奔命,八十七分局開放架構的優勢,好人跟壞人都可以任意組合,作者從各個角度切入,節奏自然不會太慢。

  但很奇怪,這本看起來做工紮實,在100頁以前還是感覺無聊得要死,到底為什麼?其實懸念和伏筆一直丟出來,作者已經很努力讓讀者感覺不無聊,但是——不,前面100頁真的很無聊,都在舖哽。

  我想像作者的創作歷程,是都先擬好骨幹,故事會怎麼發展早就確定了,再取有趣的細節加戲。加戲,但不是詳加描述,Ed McBain的描述往往都非常簡單,大事小事全都一筆帶過,如果看到書頁站滿蝌蚪,那不是在講述角色的人物小傳,就是有什麼人在傷春悲秋,故事主線幾乎都是一筆帶過,講多就會拖。

  也許是因為這樣,作者寫了個大概,自己還要後製,所謂「後製」就是把有趣的片段加戲,塞篇幅,看怎樣能累積到出版字數。這所以在故事當中插科打諢的場面特多,問一個嫌犯行蹤就要用掉兩三頁,如果把這些故意混事的片段都刪掉,「八十七分局」可能只是短篇故事集。

  開放式情節,角色隨便作者點單(只要能賣錢),反派還可以「大碗另加」,基本上凶徒會有很多批,不是每批都是一個人。剛開始技術不純熟,還要讓女生身陷險境,然後警探踹門闖入擊斃凶手;寫到這第九集純熟很多,兩三條線牽連做一條,凶手提早現身也沒那麼突兀了,只是故事的舖陳仍然很漫長,使用本格推理的手法是增加可看性跟意外性。這裡講的「本格推理」是Agatha Christie的Hercule Poirot系列,本書之中再一次運用了阿嘉莎嬸嬸的絕招,在其中一條故事線。


  資訊揭露有幾項:Steve Carella是作者自己形象的投射,義大利裔美國人,本名Stephano Luigi Carella,為了方便改成Steve Carella,就像Evan Hunter其實也不是作者的真名,只是因為方便做事(作者是義大利裔美國人)。Teddy Carella本集當中懷孕已近臨盆,在故事結局順產生下雙胞胎,男的叫Mark,女的叫April,作者自己的小孩也是一對雙胞胎。

  《’Til Death》的小說筆記就到這裡結束了,其實「八十七分局」的寫法是滿獨樹一格的,但故事真的很不精緻,或者說很難精緻,因為這本來就是便宜賣的大眾讀物,甚至你拿精裝本來讀也覺得不舒服,因為書籍本身沒那個價值。普傳、廣傳才是最好的待遇,「八十七分局」真的只適合平裝本。

    下一條筆記從故事第十集《King’s Ransom》(國王的贖金)開始,聽說也是傑作,我還看過學生專用的縮寫版。

2023年7月25日 星期二

八十七分局21:Ed McBain真的風格多變嗎?



  超恐怖的,上一條筆記相隔三年,這一條筆記隔了五年多,而我只做到系列第九本。雖然說相隔很久其實也沒怎麼在沉澱,煩悶跟苦惱、為生活奔波比較多。我回想起來,當初為什麼要做這個系列,一個是因為「熱愛警察程序小說」,另外一個是「體驗作者Ed McBain的風格多變」,這是我小說筆記的初衷。

  所以在這裡我自問:「Ed McBain真的風格多變嗎?」一套寫足五十五本的小說,只看了八本問人家這種問題!其實風格很多變,但不是一本變一次。系列的前六本,從《Cop Hater》(恨警察的人)到《Killer’s Payoff》(殺手的報酬),其敘事方式大多都是「先丟出一句詩(一具屍),然後再開始查案。」第二集的《The Mugger》不是這麼寫,第一集丟出的屍體還特多!但是三、四、五、六都是這樣寫,比較好切入。

  第七集《Killer’s Wedge》(殺手的楔子)開始,故事轉變風格,變成說直接丟出凶手,凶手化被動為主動,甚至警員在一開始已經知道誰是凶手,或誰是嫌疑犯,因為有人預告要謀殺。在凶手化被動為主動的情況下,分局警員「不做點什麼就有人會死」,第七集第八集都是這種風格,尤其第七集非常經典,黑衣未亡人拿著手槍和一瓶火鍋高湯(爆裂物硝化油)闖進分局要跟Steve Carella同歸於盡,整個分局都讓火鍋高湯綁架。這麼緊張的情況下,還開雙線劇情,實在很精彩。

  第八集《Lady Killer》(女士殺手)因為作者忙著要渡假釣魚(他在湖畔小屋趕稿寫作),開了一個平行世界。完全罔顧第七集的精彩,Alf Miscolo中槍全無交代,全書就忙著在抓一個似乎是不存在的犯人。書中時間只有十二小時,看起來應該要很緊湊!結果劇情拖得要死,只在最後有電光一閃,卻是作者玩的文字遊戲。

  看完第八集我覺得很消風,戰鬥意志都沒了;說實在這也是託辭,因為生活上、寫作上全部遇到瓶頸,恢復好久都沒有彈性。終於鼓起勇氣訂了下一本,想打開又打不開!而今終於開卷了,才發現,幹,原來這本才是接續第七集。

  八十七分局負責影印跟煮咖啡的行政職員警,Alf Miscolo,中槍之後又出院,奇蹟似的(這樣講對嗎?)生還!雖然回歸工作崗位,但——煮的咖啡變難喝了,這難道是中槍帶來的後遺症?好,不管怎麼說,Ed McBain總算意識到要救球,系列故事的連續性又活絡了,我感覺血脈也暢通,我爽!繼續筆記寫下去。

  八十七分局第九集,書名叫《’Til Death》(一直到死),其實這也是作者玩的文字遊戲。八十七分局的書名要不很簡短,要不自創風格的煽情,本書是後者。這個書名是從英文成語 “Until Death do us apart”(直至死亡將我倆分開/至死不渝)拆解出來的,這句話可以用做情侶的山盟海誓,也可以是夫妻的婚姻誓詞,作者刻意切了一塊煽情的,當做書名來用。

  這集的故事梗概:Steve Carella的妹妹要結婚(他幾時跑出來一個妹妹?)但婚禮當天,新郎卻遭受不明威脅,有人寄了一張空白字條給他,郵箱裡面藏著一隻「黑寡婦」(有毒蜘蛛)。Carella的妹夫也是上過戰場的,一隻黑寡婦輕易動他不得,但是婚禮當天寄送「黑寡婦」是暗示什麼呢?難道有人要讓Carella他妹結婚當天就守寡?慎重起見,Steve Carella死拗活拗,拗到跟他一起休假的兩名搭檔,棉花一匹狼Cotton Hawes跟神通小鮮肉Bert Kling一起參加婚禮。八十七分局系列好久沒有這麼星光燦爛了,一線主角全上!

  然後補充一點,八十七分局經常有人中槍。Bert Kling第一槍,Steve Carella第二槍(差點換人做主角),Alf Miscolo是第三槍。

  筆記下回待續(同一本的筆記不會等五年!)


 

2018年12月8日 星期六

八十七分局20:Lady Killer(女士殺手)



 這是「八十七分局」系列第八輯故事,寫於1957年的夏天,根據作者自己的說法,當時他和家人在海邊租了一間渡假小屋,為了早點能跑去海灘玩耍,他把自己關在小屋後面的車庫裡狂寫,總共只用了九天時間,九天寫出一百八十頁(口袋書印刷頁數)的稿件,速度是他平常時的兩倍,而且作者自己講,他覺得沒有比較差(騙人)。

 《Lady Killer》的意思是"Killer of the Lady”,故事開頭八十七分局接到一張恐嚇信,信上面說,「今晚八點,我將要殺死The Lady,你們能拿我怎麼辦?」這個發信的人,就是要殺The Lady的人,故事中的凶手,他或者她,找一個小朋友當信差,給八十七分局遞了一張挑戰狀,從收信到開殺總共只有十二小時,八十七分局應該怎麼應對?

 這個故事的趣味點在於,凶手不明確被害者也不明確,甚至謀殺案是否會生,也還需要另外下判斷!幸好八十七分局的烈火老爹,副隊長Peter Byrnes,他是一個實心人,從不放過任何線索。如果把信當成惡作劇,真的有人死了怎麼辦?就算動員大批警力搜索,期限也只有從早八到晚八的十二小時,怎麼說都還是查,結果八十七分局真的度過了「愉快的一天」!真的。

 元人看《Lady Killer》,剛開始看覺得很煩,節奏超慢。因為作者只想用九天脫稿這個故事,他沒有什麼時間去琢磨,全書只用一條故事線,又要湊足一百八十頁的印刷頁數,很多地方覺得在灌水,剛開始故事很聳動,好像整個分局要大幹一場,看到中間發現非常無聊,因為條條線索都碰壁,分局員警不斷揮空拳,天氣又那麼熱(書中的天氣),雖然作者刻意要營造快節奏,可是只用一條故事線!Cotton Hawes跑來跑去根本沒啥屁用,要不是凶手幾度現身,帶動書中緊張氣氛,元人早就罷看了。

 作者只用九天就想「勘定」一本長篇,還不回頭潤飾,寫好就寫好,忙著渡假沒空理你(出版商),或者Evan Hunter真的是天生的小說家,但是他這次寫作的態度實在頗有欠缺,前面舖哽實在拖得太久,雖然故事進入中段就突飛猛進,凶手幾度跟Cotton Hawes交手振奮了讀者的心情,到後來謎底揭盅也未讓讀者失望(真的騙很大,真的),但是元人始終覺得,「八十七分局」雖然不避諱濫情媚俗,也可以試著寫得精緻一點嘛!每次這樣搞實在令人生氣。

 第四輯《The Con Man》(愛情的騙子)先是丟出幾具屍體,再來就很無聊,一直到凶手出現挾持Teddy Carella才把盤勢拉昇。

 第五輯《Killer’s Choice》(殺手的選擇)整本都非常無聊!連謎底揭盅也救不回盤勢。連帶的Cotton Hawes初出場並未給元人好印象。

 本書《Lady Killer》是第八輯,作者仍然力拱Cotton Hawes,不過我覺得這本完全是看案情,誰是大活躍武將根本不重要,謎底夠騙人就好了。

 睽違三年的小說筆記,一篇就講完了。想要順帶一提的是,八十七分局的侍酒師(喂)Alf Miscolo,上一輯故事他中槍,這一集故事又出現了,是作者忘記交代,還是真的沒事?不過他在這一集裡面,戲份只有負責煮咖啡跟準備牛奶餅乾——是不是他每次有戲就一定要中槍啊?另外一個顧櫃檯的,David Murchison,原來是五十三歲的老警員。

 下一回筆記(又要等三年?XD)講第九輯故事《'Til Death》,Steve Carella的妹妹要結婚,這跟八十七分局的謀殺案會扯上什麼關係呢?敬請期待!

2016年2月16日 星期二

八十七分局19:Killer's Wedge(殺手的楔子)



 「八十七分局」系列寫到第七本,Cotton Hawes個人專屬三部曲出到第三部,真的是傑作連連。以元人看來,本書《Killer’s Wedge》這個單元是「殺手的」三部曲裡面最優秀的一本,目前系列當中也是最好看的。

 首先來說題名,wedge這個單字做名詞使用叫做「楔形物」,動詞的意思是「使用楔形物來破壞什麼東西」。Wedge本身是一個常用的工具,可以為金屬可以為木質,頭是尖尖的三角形,尾是扇形,整個看起來很像切成八分之一的蛋糕。

 用在抽象的比喻上面,wedge可做為一種開端,譬如說小說的開頭,序章篇,章回小說都叫做「楔子」。我們想像有一面牆,平坦的表面上釘進去一個「楔子」,牆上就有了裂縫,再拿槌子往楔子一槌一槌釘下去,裂縫會越來越大,牆就破壞掉,所以「楔子」(wedge)指事情的切入點,由小變大的開端,以章回小說的套句,叫做「漫天撒下鉤和線,從此釣出是非來」,楔子就是這樣的作用。

 而在本書當中,「殺手的楔子」出現好幾重意思,元人故意講得抽象,實際情況讓讀者自己去體會。這本書裡面出現了兩個案件,都跟「楔子」有關,但是McBain指的wedge不是只有把牆釘裂的「楔子」,還有一種東西也叫wedge,但是中文是另外一個東西,因牽涉到破案謎底就不提了。

 《Killer’s Wedge》的架構跟之前七本都不一樣,不是先丟出屍體,而是先丟出凶手!平靜無事的八十七分局裡,「牛欄」(Bull Pen,便衣警探的辦公室)裡面有三個值班警探,分別是「電火球」Meyer Meyer、「神鵰俠」Cotton Hawes跟「神通小鮮肉」Bert Kling,他們本來很輕鬆在講笑話,結果有一位女士闖進來,沒有公事硬要通關,事情就大條了。

 這位女士叫做Virginia Dodge,三十二歲新寡。作者形容她像是「死神的擬人化」,黑色的外套黑色的鞋子,臉色和膚色蒼白得像死人。元人看到這裡大笑,因為這個形容根本是「吸血鬼獵人D」好嗎?只差沒戴寬簷旅人帽。

 Virginia Dodge不但扮相如死神,手上也真不含糊,拿著死神的鐮刀。她的包包裡面,暗藏著一把點三八口徑手槍,還有一瓶硝化油(爆裂物)!其實帶手槍進警局沒有很厲害,牛欄裡面三劍客,就算有人會中槍,但是另外兩人可以馬上將她制伏,一點問題都沒有。

 可是硝化油呢?硝化油是炸彈的原料,稍微有什麼風吹草動就可以把八十七分局炸得半天高,Virginia Dodge像沒事人一樣,帶著一瓶火鍋高湯(噗)晃啊晃的到了分局的牛欄,還真那麼巧連打火機都不用,打算用手槍來引爆它──可能是從電影《Jaws》(大白鯊)得到的靈感 XD。

 話說回來,「吸血鬼獵人D」來到八十七分局要幹什麼咧?她要來殺Steve Carella。什麼?Steve Carella是對妳始亂終棄還怎樣的嗎?居然操了一把點三八手槍要殺他,還帶了火鍋高湯打算跟他同歸於盡?

 原來這位女士Virginia Dodge正是文君新寡,她老公昨天在監獄的醫院病死了,當初抓他入獄的人就是菜鳥刑警Steve Carella,五年前的事。Virginia Dodge認為,如果她老公沒有讓警察抓進監牢,就不會淒涼病死,所以全部的錯都怪在Carella頭上!她要追求自己的正義,她要一槍斃掉Steve Carella,所以孤劍闖入八十七分局。

 上文說到「牛欄」裡面有三個值班警探,其他人都外出,包括Arthur Brown、Hal Willis和Steve Carella,各忙各的事。Arthur Brown是埋伏跟監要抓竊賊、Hal Willis碰上一件割喉案,而最重要的正點子,Steve Carella,此時正陪太座做產檢!

 這一集的故事很精彩,因為前半部的場景都在分局裡面,很像在演話劇,固定幾個班底一直不動,然後陸續有角色加進來。Steve Carella先是陪太座產檢(Teddy Carella本集當中確定懷孕!)然後回頭去客戶家(噗)偵辦百萬富翁上吊自殺案。

 Ed McBain從一開始寫「八十七分局」系列,並沒有意識到他會開創出推理小說的次文化,也就是「警察程序小說」(police procedural mystery),一開始他只是用警察程序來搬演古典推理,故事雖然也很精彩,卻是不夠道地,而且屍體多到很誇張,真的。

 而在《Killer’s Wedge》書中,所謂「警察程序小說」的形體逐漸在形成,古典推理從來不會把場景設在警察局的,也不會有凶手拿一把手槍和炸彈衝進警局來威脅要殺人。更妙的是,警局裡面明明就有很多人,但是不是每一個人都很有默契,可以來得及出手幫忙!

 故事一直走下去,煩人的瑣事卻不斷,每一通電話撥進來,讀者就跟著心跳加快,到底這些警探能不能全身而退?桌上那瓶火鍋高湯真的能煮嗎?(意謂炸彈到底是真是假?)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出勤的警探陸續回籠,每個變化都讓故事更加緊張刺激,結果Carella還不回來!

 上集《Killer’s Payoff》有一直把坐板凳的警探挖出來,感覺很有「總複習班」的意味,只是出場都曇花一現。這一集動員的「警力」更多,不但烈火老爹Peter Byrnes親自坐陣指揮(一起被關啦 XD),還打電話給不管事的老闆Captain Fricks求救,甚至平常都在坐辦公桌根本沒機會露臉的desk jockey(書桌騎師,暗指整天坐在桌子前面的內勤人員)都出現惹!

 八十七分局的desk jockey目前出現兩位,一個是Alf Miscolo,這個傢伙以前有出現,元人記得他每次都在倒咖啡跟準備影印紙什麼的,並不是很重要。本集當中重要一點點,作者有把他的來歷作交代;另一位是David Murchison,好像也有看過,專門接電話的(八十七分局萬年總機)。

 本集中的大活躍武將,其實很難分,因為整個分局都動出來了,每個人都有露臉講話,當然還是Cotton Hawes和Steve Carella戲分最吃重。Teddy Carella每次出場,如果不是跟Steve Carella放閃,就會扮演一種「福星高照」的角色,本集當中也是一樣。

 下一集故事《Lady Killer》,八十七分局接到瘋子的威脅信,十二小時限時破案,要是在十二小時內沒有抓到凶手,就有一個女士會死!

 這本《Lady Killer》元人手上還沒書,不過也是敬請期待。(鞠躬)

2016年2月7日 星期日

八十七分局18:Killer's Payoff(殺手的報酬)



 八十七分局從第五部故事《Killer’s Choice》(殺手的選擇)開始,有點文不對題,題目和故事像是都沒相關,讓元人抓不著頭緒。第五部故事名字很好聽,故事也「好像」很精彩,結果超新星Cotton Hawes出場像是放了一個溼溼的悶屁,根本沒人鳥他(作者後來回憶說,巿場反應也只平平),甚至暴力蠻牛Roger Havilland的「光榮殉職」也是──預告如山崩海嘯,正片如小孩撒尿!

 在那以後元人的小說筆記沉寂了將近三年,在訂書的過程中還出包,這本《Killer’s Payoff》我訂了兩本,因為第一本在船運當中弄丟,所以元人手上有一本是精裝本,從而發現到,咦?這一次的故事可能好看一點。

 《Killer’s Payoff》(殺手的酬金),這個書名很懸疑,很煽情,很像什麼《獨家報導》還是《美華雜誌》會下的標題。

 而元人這次選用的封面呢?不得不說,讚啦!場景是在拍裸照,故事內容也真的有跟裸照相關。

 有一個勒索犯死了,在大街上給人拿獵槍轟掉半個腦袋;他手邊有一批裸照,是一位政要的夫人年輕時不曉事拍下的。Killer’s Payoff,難道就是指說黑吃黑,有人要拿這批裸照,再勒索一票更大的來自肥嗎?一切的一切都是這麼引人入勝,跟上一集差好多,真的。

 這一次的故事,大活躍武將還是Cotton Hawes,仍由Steve Carella和他搭檔。說到這裡元人都很想笑,上一集故事把人家害得半死,這一集故事是不是我們要跟Steve Carella say goodbye啦?答案是沒有。

 Ed McBain在《Killer’s Payoff》不但成功替Cotton Hawes雪恥,讓他名副其實的成為一集勇壯的公牛(bull,指便衣警探),而且還塑造了他孤傲不群、風流瀟灑又愛到處留情的人物形象。

 Cotton Hawes在本集故事當中可以說是「見人就上」,邊查案搞一夜情 XD,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的人物形象確立了。元人本來以為他是攻擊型的警探,像「猛虎」日向小次郎那種的,會在緊急時候「雷獸射門」之類的,結果沒有!他只對女生「雷獸射門」(喂),碰到犯人還是挨揍的多,緊要關頭才發揮機智逃出生天。

 Cotton Hawes來自花園城巿的三十分局,不曾在執勤時殺過人(讀者如果熟悉Steve Carella的槍下亡魂,當會覺得不可思議),不過本集當中也開葷了,雖然是不得已的。Cotton Hawes自此可以說是「我有兩支槍,長短不一樣,長的打犯罪,短的打姑娘。」(飛踢)

 本集出現的全新角色,Bob O’Brien,警探二級(detective 2nd grade),愛爾蘭裔白人男性,高六呎一吋(約186公分),重兩百磅(91公斤)。出身自Isola的貧民窟,從小就很會幹架,是那種「街頭霸王」(Street Fighter)的典型,一個昇龍拳可以把人頭都打飛掉的。

 本集故事中只有小小露面,但他真的是個殺手,經常性不自主執勤中殺人男,從出場的時候倒算已經斃掉七個。他在執勤當中開的每一槍都合法,而每一槍都心疼,他第一個斃掉的bad guy是他貧民窟的好朋友,一個butcher boy,不知道為什麼發了瘋追女人,手上還拿著剁骨刀,Bob O’Brien試圖阻止,差點讓他把豬頭皮剁掉(噗),情急之下一槍斃了這個麻吉,那是他第一次殺人,事後他哭了一整晚。

 在這之後他又陸陸續續殺了六個,每次殺人心都在流淚,元人看到大笑。這個設定根本Crying Freeman,香港譯《哭泣殺神》,臺灣譯《淚眼煞星》,日本池上遼一原著漫畫,小池一夫的編劇。不過McBain寫書的時候才是1957年,怎麼樣也都算是前輩。

 最後講到本書的延伸閱讀,元人發現古典推理真的是故事寶庫。「八十七分局」的第一部長篇《Cop Hater》用上了G. K. Chesterton「布朗神父探案」的某一篇,和Agatha Christie的某一部經典長篇(只是採用觀念)就寫出最初傑作;現在第六部故事《Killer’s Payoff》又是一部傑作,而參考書目是什麼呢?

 Ellery Queen《The Roman Hat Mystery》(羅馬帽子的秘密)。

 關於勒索犯謀殺的二三事,這本書裡面記載得很詳細。警察偵辦這類謀殺焦點會放在哪邊,重要證物是什麼東西,可能的謀殺動機為何,都交代得很清楚。Ed McBain的故事型態基本上不脫Ellery Queen的架構,反而Ellery Queen是比較簡潔。

 Agatha Christie《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東方快車謀殺案)。

 這本每次講每次罵,每次罵完每次又講 XD。這本書要提的是編劇手法,有時候劇情走到僵了,其實只是角色太少。

 舉一個例子說,「瞎貓碰到死耗子」,單純這句話搬弄不出是非來,但是我們如果加進一隻狗咧?有一隻多管閒事的狗,拿住了耗子不吃,叼去丟在垃圾桶,結果丟到一隻快要餓死的瞎貓,所以瞎貓才碰到死耗子。

 元人講這樣是很隱晦,因為已經涉及謎底。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其實阿嘉莎嬸嬸基本上也想得沒錯,只是她的故事合理性欠佳,同樣這個構想,西村京太郎在《寢台特急殺人事件》就用得很好,Ed McBain也是。所以足可證明,阿嘉莎嬸嬸基本想法並沒有錯,只是合理性欠佳。

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八十七分局17:Cotton Comes to 87th(棉花來到八十七分局)




 「八十七分局系列」的第五到第七輯,元人稱為「殺手的」(Killer’s)系列,從字面上看來,三本書分別是《殺手的選擇》(Killer’s Choice)、《殺手的報應》(Killer’s Payoff)以及《殺手的楔子》(Killer’s Wedge)。到了第八本《Lady Killer》雖然也有出現「殺手」字樣,卻不是同屬性的作品。

 這三本「殺手的」系列其實都關係到八十七分局的新角色Cotton Hawes,這位仁兄是作者Ed McBain力捧的新星,除了Bert Kling之外最受注目的未婚警探。如果說Steve Carella是八十七分局的キャプテン つばさ(足球小將翼/大空翼)的話,那Cotton Hawes就是八十七分局的日向小次郎!我們先來看一段他的外貌描述:

 Cotton Hawes有六呎二吋(188公分)高,一百九十磅(86.3)公斤重,算是高大英挺的類型;藍眼睛、國字臉、雙下巴。頭髮顏色是紅色,但是他左邊太陽穴受過刀傷,傷好之後就長不出紅髮,只長白髮,所以他左邊的鬢角是白頭髮,跟「神鵰俠」楊過的兩鬢飛霜相比,差他一半(爆)。

 Cotton Hawes名字非常奇怪,據說是他老爹為了紀念一個清教徒牧師Cotton Mather而命名的,這位牧師是一大人物,影響New England Puritan甚重,Hawes老爹因此把他兒子取名為Cotton,跟「棉花」沒有關係。

 Cotton Hawes在解釋自己名字的時候,開了一個冷笑話沒人聽得懂,他說:「我叫做Cotton已經偷笑了,原本我老頭要把我取做Increase。」Increase Mather是Cotton Mather的爸爸,名字同樣很奇怪。

 Cotton Hawes是八十七分局的孤獨一匹狼,人物設定以冷硬偵探為原型(元人覺得是仿Philip Marlowe)。他對待人的態度很奇怪,對「穿制服的」(如他的同僚)都很不客氣,分局內的警探還好,去到犯罪實驗室一副想找碴的樣子,催人家趕快交報告,連Steve Carella這麼好脾氣的人都受不了他,出口「規勸」,你就知道這個人真的驕傲得有一點討厭。

 可是他對於弱勢族群(如遊民、瘋婆子、酒鬼等)又表現出潛在的溫柔,非常有耐心地聽、問、說,搜集線索。這種態度完全是在摹仿Philip Marlowe吧,因Marlowe從前是警察退休,受不了官僚體制而逃離警界,自己開一間私家偵探社,鎮日與貧窮為伍。可是Cotton Hawes是現職的警察,也不是私家偵探!所以他的態度(如冷硬偵探般的)就顯得與周遭環境格格不入,甚至讓他吃足苦頭。

 Cotton Hawes在「殺手的」系列會連續三集出場,很明顯地就是作者McBain想要拱他上一線,當Steve Carella的宿敵什麼的,三集都為他量身訂做。在本集故事《Killer’s Choice》書中,Cotton Hawes除了跟Steve Carella搭檔辦案以外,就是下班時間自己一個人查案,跟同事互動也很少(除了坐辦公室)。他這種行為很像Bert Kling在《The Mugger》書中的表現,只是他是職業級的(職階為警探二級)。

 在本集故事當中他跟Steve Carella搭檔,追查殺死Roger Havilland的凶手(對沒錯,就是他死了,暴力蠻牛Roger Havilland),結果因為他的「賤人就是矯情」差點把Steve Carella害死,自己也被凶手打成爛豬頭。

 因為這件事情,八十七分局整個分局幾乎把他罵了一個翻,像烈火老爹Peter Byrnes啊、Meyer Meyer啊都拿他的事情在餐桌上講,烈火老爹氣到想把他調職,叫他去紀錄失竊的腳踏車(這是一個悶死人的閒缺);Meyer Meyer在餐桌上不停地取笑Cotton Hawes,還跟他的三個兒子女兒討論;甚至Bert Kling跟未婚妻Claire Townsend電話當中情話綿綿呢,也都是在聊Cotton Hawes這件蠢事!原本就不太能融入八十七分局的Hawes這下更孤獨了,利用下班時間重新訪查,終於找到了殺死Roger Havilland的元凶,並且再度和Steve Carella搭檔將他繩之以法。

 在這裡我們補述一下,Cotton Hawes是外調進來的警探,他來自河清海晏的三十分局。三十分局的轄區狀況如何呢?哈,那是一個竊案非常多但謀殺案幾乎沒有的地方,因為那裡住的都是有錢人,天龍國就對了,Peter Byrnes稱三十分局的轄局為「花園城市」,由此你就知道Cotton Hawes原本有多爽。

 三十分局的重大刑案當然也是謀殺案,不過動機都很單純,大部份是小偷失風被抓,在抵抗過程中殺死被害人(因為惱羞成怒),所以它基本上還是竊案,只是凶手暴走了才殺人。Cotton Hawes在三十分局任職六年,只出現過「四件」謀殺案!而且沒有一件是他經手的。由此可知這位二級警探其實比當初擔任巡警的Bert Kling還菜,他的「賤人就是矯情」此行為也不算不合理。

 《Killer’s Choice》原本要拱的角色是Cotton Hawes,死掉的角色是Roger Havilland,但是元人意外發現,在本集角色更迭當中,Cue Ball大叔Meyer Meyer藉機竄起,拿到了「最佳男配角」的殊榮。元人看了John D. MacDonald的「麥基探案」(Travis McGee)系列,再拿來對比「八十七分局系列」,發現兩位作者筆下的猶太人角色都很聰明、高學歷、愛說教(愛吐槽),而且都叫Meyer!在猶太裔角色一片Meyer聲中,Cue Ball大叔Meyer Meyer還真是異軍突起啊(贏在疊字)!

 而原本元人很期待的梗,Roger Havilland之死,其實是好像過暗場一樣,無聲無息就讓他下台了。Roger Havilland死掉埋葬的消息並沒比Cotton Hawes的「賤人就是矯情」更讓八十七分局爆炸,所以我們就略過不提了。

 下一回筆記直接進入到《Killer’s Payoff》,如果沒有新梗再來談謀殺案情。


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

八十七分局16:Teddy Carella救了整個故事

 Teddy Carella是Steve Carella的老婆,他們在第一輯故事《Cop Hater》結婚,第二輯《The Mugger》渡蜜月,第三輯《The Pusher》差點演成生死戀,第四輯《The Con Man》Teddy Carella是大活躍武將。

 奇怪嗎?居然不是Bert Kling也不是Arthur Brown,讓整個故事從Page 100之後加速啟動猛踩油門一路往前衝的角色,居然是Steve Carella可愛的聾啞妻子Teddy Carella,當然故事收尾,把愛情的騙子繩之以法的還是她老公Steve Carella,這是故事的基本公式,不可逆的。

 《The Con Man》這個故事相較起前面三輯,有一種出乎意料的慢節奏!可能是McBain描寫的詐騙橋段太老套(本書寫於1957年),也有可能是作者正在摸索這個全新類型(警察程序小說)應具備的各項元素。元人在前面一百頁(原書共二百頁)一直找不到可以寫的梗,新角色只有黑人警探Arthur Brown而已,然後Roger Havilland越來越像lousy cop,本集當中連接電話都差點誤事,還害Bert Kling白跑一趟。

 Bert Kling和Claire Townsend的戀情穩定發展,已經論及婚嫁(以未婚夫妻對外表示),書中比較重要的橋段是Bert Kling排假被拗,被他學長Roger Havilland拗,因為他只能揀人家排剩下的假,就變成Claire Townsend要更改自己的期末考日期配合他的假……當然這不是主要情節,只是順勢交代一下。

 McBain在書中丟出來的謎題是「心型刺青」,刺在死者手掌上,姆指與食指中間的小小愛心,簽署有字母MAC。第一具浮屍刺的是MAC,第二具浮屍刺的是NAC?What the fuck…這是怎麼搞的,刺青還可以刺錯字的嗎?愛情的騙子(the con man)毒殺了兩名女子,把她們丟到河裡「死貓放水流」,結果自己的註冊商標簽錯名字?還是他根本不是麥當勞叔叔?(意即跟MacXX沒有關係?)

 說到刺青,《The Con Man》書中出現的兩個刺青師傅都滿有梗的,第一個刺青師傅是唐人(Chinese),名叫Charlie Chen(陳查理)。他這個名字是故意取跟華人偵探Charlie Chan/陳查理同音,製造笑點,他打電話到八十七分局找Steve Carella的時候,Roger Havilland代為接聽,以為他在開玩笑,因為他說自己是華人神探Charlie Chan哪!Bert Kling跑過來問:「剛剛誰打電話?」Roger Havilland說:「忘了名字,大概是Sam Spade還是誰的吧。」這是偵探迷才能搞懂的幽默。

 第二個刺青師父叫Popeye(大力水手卜派),他的店開在海軍基地旁邊,但沒有提到菠菜。他會讓人家叫做Popeye,是因為有個喝醉的水手在他店裡用他的刺青工具把他的左眼挖出來。Popeye拆開來看是 “pop”、 “eye”,意指「眼睛凸出來」。這兩個刺青師父掌握了愛情騙子的關鍵線索,使得案情急轉直下,故事奔向刺激緊張。元人感覺McBain寫《The Con Man》其實只要用一百五十頁就可以交代過去了,但他為了塞篇幅硬是撐到兩百頁,結果前面一百頁都在老牛拖車,過檻之後才開始踩油門。

 回頭講Teddy Carella,其實她的設計很像十津川直子。十津川直子是十津川警部的老婆,十津川警部是西村京太郎筆下最著名的警探角色,有著「全日本最沒閒刑警」的美稱。十津川直子如果出現在書裡,都會替十津川警部提供破案啟發,或者是相關的臂助,Teddy Carella對八十七分局也做出了很多貢獻。日本人有一句俗話說:「一旦事忙起來,連貓的手都要借用。」把這個俗語用來形容十津川直子和Teddy Carella其實也是很貼切的。

 《The Con Man》的小說筆記寫到這裡為止,下一輯故事是「八十七分局」系列第五輯,全新系列全新書名《Killer’s Choice》(殺手的選擇)。元人等這一輯等了很久,因為在故事當中八十七分局又有一條「公牛」(書中稱便衣警探為Bull,公牛之意)要殉職,然後會補一個新角色進來。新角色將是Steve Carella除了Bert Kling以外另外一號好搭檔,會殉職的那個是目前人氣度已經大跌的角色。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八十七分局15:愛情的騙子,和一具浮屍



 「八十七分局」系列故事整個看是一本「55合1」的超級大書,但是在這中間還是可以拆出小團體,元人傾向於用書名做分類,第一輯故事至第四輯是一個小段落:

 第一輯《Cop Hater》(恨警察的人)

 第二輯《The Mugger》(搶劫犯)

 第三輯《The Pusher》(藥頭/毒販)

 第四輯《The Con Man》(騙子/詐欺犯)


 前面四輯故事都是用犯罪者的罪行命名,時間順序是「夏、秋、冬、春」,剛好也是一個循環。雖然McBain的合約是一次簽三集,但是這對故事順序沒有影響,第五輯故事《Killer’s Choice》會開始一個全新系列,就是以「殺手」來命名。包括有:

 第五輯《Killer’s Choice》

 第六輯《Killer’s Payoff》

 第七輯《Killer’s Wedge》

 第八輯《Lady Killer》


 第四輯故事《The Con Man》是延續前一輯故事《The Pusher》,把一些未完的伏筆清楚做一個交代,目前可以透露的事情有幾:

 首先Steve Carella胸部中三槍沒死,而且回歸戰線。此時他還新婚,和妻子Teddy Carella的感情如膠似漆,未有懷孕的消息。

  再來Bert Kling依舊是八十七分局最菜的便衣警探(bull),和其他警探的互動猶可。Steve Carella像是他的直屬學長,會帶著他查案,Roger Havilland跟他不合,因為Roger Havilland是bad boy而Bert Kling是good boy。

 分局裡面其他「公牛」(Bull,便衣警探的俗稱)對於Roger Havilland的惡形惡狀不能說同意,但至少都已經習慣,而且有點同情似的看法,認為他就是受到很大的創傷才會變成今天這個鳥樣子;但在Bert Kling看來不是,他認為Roger Havilland本來就是奸險小人,打混摸魚不幹正事的lousy cop,手臂讓鉛管打斷重接只是剛好給他一個藉口變成今天這副鳥樣子,如此而已。

 Bert Kling和Steve Carella兩人的搭檔組合就像是南俠展昭與北俠歐陽春,他們幾乎佔去了整個系列大部份的主戲,其他無關緊要的才會留給Cue Ball大叔Meyer Meyer、暴力蠻牛Roger Havilland或柔道魔童Hal Willis這一些人。新登場的警探有一個黑人,叫做Arthur Brown,作者McBain試著給他加上一些個人特質,如工作狂、沒耐心,受白種人歧視什麼的,但目前還看不出特色,只知道也是一個忠貞的警探,盡心盡 力為查案付出,如此而已。《The Con Man》故事主線之一,「追查Isola到處橫行的詐欺慣犯」是他在處理。

 「八十七分局」 的編劇方式,用美國影集《CSI:犯罪現場》來說明最好瞭解,作者一定同時置入兩條主線,同一個分局的警探至少要兵分兩路偵辦兩條案子。以本書《The Con Man》而言,Steve Carella在處理的是River Harb天外漂來的裸女浮屍,身上只著內衣褲,在漂到分局轄區之前,已經泡水泡了四個月,屍體腫脹變形,連她爸爸都快認不出她是誰。原以為是溺水身故(投 河自盡)的案件,卻發現死者死因是遭他人毒殺!身上僅有的心形刺青是重大線索,心形刺青裡面寫了一個名字:MAC。

 難道…凶手會是極惡不赦的麥當勞叔叔?(Uncle MacDonald?)

  另外一條主線是追查詐騙犯,由Arthur Brown主導,春天一到詐騙案件特別的多,有騙財的有騙色的,McBain在故事中間丟出了一個交友專欄,就是在報紙/雜誌刊登訊息「鳳求凰」、「拖鞋 求蟑螂」什麼的,在沒有網路以前尋求安慰或者找人打砲有一種方式是這樣做的。這種寫法同樣還可見於英國犯罪小說作家John Harvey,他的「芮尼克探案系列」(Charlie Resnick Series)第一輯故事《寂寞芳心》(Lonely Hearts)就是以此為主題。當然啦,品質絕對比《The Con Man》好,人家這個系列目前也只有十一本而已。

八十七分局14:關鍵字是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Ed McBain在每一本書的前言和後記都會透露一些事情,元人的小說筆記單靠這個已經找到很多好橋,本書《The Pusher》也不意外。看小知堂版本《毒販之死》的朋友都會有一個疑問就是說,Steve Carella中槍之後到底何時康復呢?

 《The Pusher》幾個重要情節當中,一個是烈火老爹Peter Byrnes的十八歲獨生子Larry Byrnes涉入Aníbal Hernandez(即故事開始懸樑自盡的藍面屍體)的詭異謀殺案,第二個就是Steve Carella在追捕藥頭Gonzo的過程中差點因公殉職。

 其實這本《The Pusher》原本是Steve Carella三部曲的最後一部,Ed McBain本來要讓Steve Carella死掉的,Carella並沒有「差點」因公殉職,他是真的要死,只是後來讓出版社編輯等人救活了。

 Ed McBain寫這系列警探小說的構想,就是「十五名警探輪流找死」,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誰說主角就不會死?而且Steve Carella也不是主角,主角是整個八十七分局。

 根據McBain的原始稿,Steve Carella中槍之後死在聖誕節當天早上,教堂鐘聲響起,就像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的《戰地鐘聲》(For Whom the Bell Tolls)一樣。《戰地鐘聲》的原名直譯是《喪鐘為誰敲響》,McBain可能有意要玩這個文學啞謎,所以在案件偵辦的過程中,Steve Carella抓到一個買賣毒品的現行犯,少年郎,他的名字就叫Ernest Hemingway,非常的好笑。起初元人以為McBain是故意要開海明威玩笑,後來發現不是,是為了要和原本的結局相呼應。

 《The Pusher》的情節進展快速,McBain寫到系列第三本已經是駕輕就熟,讀者關心的一些情節大致上沒有什麼太大進展,Steve Carella和他老婆Teddy Carella一樣甜甜蜜蜜,還沒有傳出懷孕的消息(作者打算要他死咧,還懷什麼孕 XD)。Bert Kling和Claire Townsend一起做Christmas Shopping,是有在交往啦,但是戲份不多,帶過而已。

 比較搶戲反而是烈火老爹Peter Byrnes一家人,因為獨子Larry Byrnes的涉案,讓烈火老爹著實也雞毛鴨血了一陣子。甚至他拿到犯罪現場指紋檢驗報告時,還照會Carella先不要check,先拿給他處置,這是烈火老爹比較人性化、比較脆弱的一面。不過這般情節好像只有發生在《The Pusher》,之後就沒有了,烈火老爹仍然是硬漢一枚。

 《The Pusher》因為情節比較簡單,筆記到此為止。「八十七分局」系列小說因為重覆的元素非常多,接下來的筆記,如果可能的話,一本一條,不再囉嗦。讀友如果看到文章相片有換,就是新章筆記開始。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八十七分局13:如果在冬夜,一具藍面屍體


 Ed McBain曾經在系列小說的前言中曝光自己的寫作心法:「我先置入一具屍體,再想故事怎麼發生。」這個心法用在《The Pusher》可以說相當合適,因為這本書就是用一具充滿疑點的屍體展開整場故事。

 寒風刺骨的冬夜裡,只有白痴跟警察才會在路上亂走。巡警Dick Genero在執勤中發現了地下室一具詭異的男屍──屍體很年輕,才大概十、四五歲,脖子上套著個繩圈,繩圈末處綁在鐵窗的枝條上,而屍體坐著,面孔呈藍色,乍看之下好像是窒息而死,乍看之下好像是自殺。

 巡警發現屍體之後,當然嚇死了,趕快衝到電話亭打電話報案,首先來到的是八十七分局的兩名探員:Steve Carella和Bert Kling。大家應該記得,在《The Mugger》故事最後,Bert Kling因為偵破Jeannie Paige的命案而從穿制服的菜鳥巡警跳級成為警探三級(Third Grade Detective),自此之後他常會和Steve Carella搭檔辦案。

 然而雖然是掛警探階,Bert Kling的跳級也實在快到讓人不可思議(當時他才二十四歲,而Steve Carella三十五歲)。兩人一進到辦案現場,連巡警都覺得「這人是誰啊?真沒禮貌,一把闖進封鎖線。」老一點的警探還問Carella說:「這小子是誰?他是警察嗎?」因為Bert Kling以掛階警探的資歷來說,實在是太年輕了。

 前回筆記我們介紹過Homicide North的「凶殺雙俠」Monoghan and Monroe,這一輯故事負責偵辦的凶殺組警員是Homicide South,換了兩個人。凶殺組警員對於轄區員警通常不會很友善,尤其是八十七分局,因為八十七分局的轄區謀殺案特別多,而且烈火老爹又很愛管!

 年輕銳利的Bert Kling對於藍面男屍提出了幾個觀察重點,結果讓Homocide South的來人刮鬍子(又一次)。但是這一次Bert Kling有Carella罩,他的鬍子可就沒那麼好刮哩!Steve Carella表面上教訓Bert Kling,要他觀察要入微,不要想到什麼就講什麼,惹得前輩笑話。

 但是話鋒一轉他又開始請問Homocide South那兩位,「繩結的結法對吊死的屍體有什麼影響?」「臉孔呈藍色一定是窒息而死嗎?」「這男孩手上有針孔,你們覺得他是毒蟲嗎?」「如果他剛注完,正在high,那他有什麼理由上吊自殺?」一個又一個尖銳的問題,把倚老賣老的那兩位問得啞口無言,Steve Carella果然是膽識兼備、智勇雙全!

八十七分局12:「凶殺雙俠」Monoghan and Monroe

 這是《The Mugger》最後一條筆記,講搞砸Bert Kling和Claire Townsend初次約會的「凶殺雙俠」Monoghan and Monroe這一對「看起來很像雙胞胎」的好搭檔。

 之前元人講Hal Willis和Roger Havilland的時候有提到Chester Himes筆下的黑人警探「哈林雙塔」,就是Coffin Ed Johnson和Grave-Digger Jones,原本在「八十七分局」系列沒有找到可對應的角色,現在可發現了,就是Monoghan and Monroe。

 他們是北區凶殺組(Homicide North)的雙人探員,總是一起出現,互相接話,而且永遠不笑。同樣高大威猛的身材,卻讓人覺得冷酷平板,最討厭別人踩到他們的線(即非凶殺組探員偵辦謀殺案),剛好Bert Kling犯了他們的忌諱,又只是隻菜鳥,這「凶殺雙俠」經人密告之後找上門來,把Bert Kling帶往他們的地盤好好「霸凌」了一番(其實是帶他去給凶殺組副隊長洗臉)。

 從Monoghan and Monroe的組合,元人想到清代說書人石玉崑的《三俠五義》,這「五義」當然指的是陷空島五鼠,毫無疑問,可是三俠是哪三俠呢?其實啊,所謂「三俠」總共有四個人,南俠、北俠和雙俠。

 「三俠」中的「雙俠」是雙胞胎,二人一俠的丁家兄弟,丁兆蘭和丁兆蕙。用在「八十七分局」系列故事,Ed McBain也頗具喜感,把這「凶殺雙俠」的名字取得好像諧音,而且都是M字開頭,簡直就像雙胞胎兄弟。事實上來講,這一對「凶殺雙俠」一旦開了口,就讓我想到《笑傲江湖》的桃谷六仙!元人感覺這才是「凶殺雙俠」最令人莞爾的部份。

 《The Mugger》的小說,元人只寫到這裡為止。雖然中間提了很多,也感覺說了好像沒說。其中關於案情和解謎的部份當然是不得多提的,主角人物的遭遇卻又不吐不快呢。

 「八十七分局」系列故事,下一本要提的將是第三輯故事《The Pusher》,小知堂中譯版為《毒販之死》。

八十七分局11:Bert Kling,上班巡警下班偵探

 Bert Kling是《The Mugger》的大活躍武將,故事開始時他還只是一個菜鳥巡警,負責簡單的巡邏任務,故事結束時卻已躍升警探三級,因為他偵破了令人髮指的十七歲少女謀殺案。

 前幾回筆記曾經說到,Bert Kling的老鄰居Peter Bell來拜託他幫忙,因為他那剛滿十七歲的小姨子Jeannie Paige不太聽話,常常晚上出門又不交代行蹤,Peter和太太Molly都很頭痛,希望Kling能跟她「談一談」。

 Bert Kling盛情難卻,真的登門拜訪跟Jeannie見了面,雖然談話不多,卻感覺對方是個純真可愛的妙齡少女(而且非常的正)。談話的中間Kling感覺Jeannie好像有什麼心事放不下,卻礙於交情不好深入探問。送走Kling的當兒,Jeannie說晚上跟人有約,要急著出門,那裡知道那就是Bert Kling和Jeannie Paige的最後一面!

 Jeannie Paige死的時候,八十七分局正在瘋Clifford的連續搶劫案,原本的消息是Clifford會使用暴力毆打被害人,最新的一個被害女性讓他打到送醫住院;結果Jeannie Paige屍體旁邊留下的太陽眼鏡碎片推翻了這個論調──Clifford不但會打人,而且還會殺人!

 謀殺案原本不是「八十七分局」的主力所在,更不會是一個菜鳥巡警該辦的業務,但是八十七分局在烈火老爹Peter Byrnes的帶領之下,個個警探都很愛多管閒事,連還沒升到警探的Bert Kling也是一樣,Kling接受了Molly Bell的委託,利用下班時間追查殺害Jeannie的凶手,因為Molly覺得:一、凶殺組派來的兩名警探全無人情味,只把她妹妹當成一具新增的屍體。二、Jeannie的驗屍報告指出,她死亡時候已經懷有三個月的身孕,這跟搶劫犯Clifford絕對沒關係,而且是最可能的犯罪動機──意思就是說,讓Jeannie未婚懷孕的人極可能就是殘忍殺害她的凶手。

 因為Molly Bell提出這些疑點,在情在理Bert Kling都不能不管,他本來就是一個熱血男兒,很想跟著分局的警探前輩一起辦案,而不是每天巡邏簽到了事。雖然不是很懂偵查技巧以及問案方法,他還是在黑暗中摸索著緩慢跟上。事實證明Bert Kling的確有偵查問訊的天分,只是因為年輕,又生性浪漫,案子還沒偵破就已先愛上了命案關係人,跟Jeannie Bell曾有過短暫交往的Claire Townsend,今年二十歲,立志當社工,很懂品酒和古典音樂的女大學生。

 《The Mugger》書中出現三名正妹,十七歲的Jeannie Paige(金髮)、二十歲的Claire Townsend(黑髮),還有二十來歲的Eileen Burke(紅髮)。三名正妹幾乎無一例外都是身材高挑,擁有豐胸和美腿,能夠分辨的地方是她們的個性和遭遇,還有頭髮的顏色。

 Jeannie Paige正熱戀著誰,可是這段情感卻像受著詛咒,讓她每次出門都有如行屍走肉,在Club Tempo打扮入時卻沒男生上來搭訕,猛然看到她痴呆的表情還以為她是嗑藥嗑得傻了。

 Eileen Burke自願請纓當誘餌,要把搶劫犯Clifford騙上鉤,她的個性想來是非常堅毅果敢,心裡懷抱著父親的殉職,一心一意想當一位好警察,為民除害。

 Claire Townsend卻是另外一種典型,她和Bert Kling初見面即針鋒相對,言詞犀利戳刺得Kling難以招架;忽喜忽悲的奇異個性讓Kling猜也猜不透,還以為真的是「女人心,海底針」,其實她只是心裡懷念著另一個人。

 初識Kling時Claire表現得相當悲觀,一直說自己是「天底下最無趣的女孩兒,誰跟我約會都會被我無聊死。」然而Bert Kling鍥而不捨,明明讓「凶殺雙俠」搞砸了第一次約會他卻堅持不放棄,一定要邀Claire出面說個清楚!終於他在故事結束之前,解開了Claire Townsend心中解不開的結,在破大案以前先破小案,兩人從而正式交往。

八十七分局10:分局裡的全新戰力

 在《The Mugger》書中,八十七分局出現了很多全新角色,而且都還活著,可以把故事接續下去。這些角色有的重要、有的不重要,元人大致一把抓起,因為接下去的故事還有五十三本,只要角色仍倖存(!)遲早都會讓讀者更有印象。

 首先要講的是Meyer Meyer和George Temple,這一組搭檔是感情超好的一對寶,雖然是掛警探階,但是完全看不出來啊!完全是相聲搞笑二人組的設計,Meyer Meyer超愛講冷笑話,愛講別的分局的八卦,而George Temple總是配合他。Meyer Meyer是警探二級(2nd Grade Detective),George Temple是警探三級,感覺就很像學長學弟的關係。

 Meyer Meyer是猶太裔,白種男性,有一個自以為幽默的老爸叫做Max Meyer,他把兒子的名字取成自己的姓氏,所以Meyer Meyer是姓Meyer又叫Meyer,全名就是Meyer Meyer。這個好笑的名字註定他成為一個搞笑藝人(噗),雖然掛階警探二級仍然不減其噴飯威力,講的笑話超級冷的,但是元人笑得很開心。

 George Temple在書中描寫不多,從他的台詞看來,很像是一個沒腦的傢伙,每講起話就在搔耳抓腮,摳青春痘什麼的,沒什麼定性的感覺;一旦輪到監視任務,第一個睡死的傢伙就是他。從Meyer Meyer的眼中看來,George Temple是一個「巨人」,可是說實在的,八十七分局裡面那個男生不是高大威猛?除了Hal Willis以外?說「巨人」未免也太抽象了。

 Meyer Meyer則是一個大叔型的男子,才三十七歲而已,頭已經禿得像撞球檯上的小白球(你就知道那有多禿),身材倒沒有詳細形容,不過元人猜想,他應該是屬於挺胸凸腹那一型的。

 Eileen Burke是本集加入的全新戰力,外調來的辣妹女警。她會加入主要是因為Hal Willis的一條妙計。Hal Willis觀察到這位搶劫慣犯Clifford總是挑選女性下手,在命案發生之後,更認定Clifford喜歡攻擊年輕辣妹,所以找來一位女警充當誘餌,希望能夠用計將Clifford當場逮捕,因此促成了Eileen Burke的加入。

 Eileen Burke是愛爾蘭裔的紅髮美女,紅髮碧眼、身材高挑,胸部和腿都有完美比例,據說作者Ed McBain最喜歡這種類型。位階為警探二級,隨身攜帶點三八口徑的佩槍,機警、智慧又渾身是勁。

 Eileen Burke的父親是巡警,江湖上人稱Burke老爹(Pops Burke),他在一次追捕逃犯的行動中英勇殉職,遭到機關槍掃射身死。Eileen繼承父親的遺志當上警探,面對罪犯毫不逃避,正面積極。

 《The Mugger》書中她的戲份不多,只有跟Hal Willis合作引誘Clifford上鉤,初出場就讓那痞子打得很慘,但Eileen畢竟也不是好惹的,在互毆過程當中取得重要證物。

 Miscolo是資料室的巡警,專門繕打資料和準備咖啡(?)

 Sam Grossman是資深法醫,負責檢驗各分局呈上來的各樣證物。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八十七分局09:Bert Kling,槍傷之後

 《The Mugger》第一章講Roger Havilland和Hal Willis做筆錄,筆錄的內容正是本書主嫌「怪盜克里夫」。關於他為何稱為克里夫(Clifford)之前的筆記講過,因為他總是非常捉狹地,搶完了皮包毆打完受害者,還要向她們鞠躬致敬(Clifford thanks you, madam.)

 根據受害者所述,這位Clifford長得中等身材、不胖不瘦不高不矮,沒留鬍子有戴帽子,而且最奇怪的一點是,他明明就在晚上搶劫,居然還要戴著墨鏡!Clifford的墨鏡,可以說是全書之中最有樂趣的謎點,真的比謀殺案還吸引人。到底他是為著什麼原因,竟要戴著墨鏡搶劫?難道是因為路燈太亮?(爆)

 而《The Mugger》的大活躍武將,是在前作《Cop Hater》初次登場(?)的菜鳥巡警Bert Kling。他受的槍傷本來不管他的事,人家是要海扁一個名叫Savage的狗仔記者,卻沒想到他只因為是金髮青年,就莫名奇妙替人家白挨了一槍,Steve Carella破案結婚,跟老婆快樂渡蜜月,他只能守在醫院病房看著窗外有藍天。

 Bert Kling在《The Mugger》出場的時點是槍傷初癒,結果他們家那個老冬烘Captain Frick卻要他再多住院一個禮拜,不准銷假上班!正愁無事可消磨的Kling,有一個不速之客到訪。這個人,是跟他十五年沒見的老鄰居Peter Bell,為了小姨子Jeannie Paige的事情拜託他幫忙。

 Bert Kling此時二十四歲,曾經參加過韓戰(本書創作時點為1956年),當過兵又報考警察,感覺他是一個熱血青年。來訪他病房的Peter Bell,最近和老婆Molly為了小姨子Jeannie的事情煩心不已,因為Molly懷第三胎,沒時間照顧年方二八的小妹妹,卻又私心猜疑她的行蹤成謎,害怕她是交往到了來路不明的男朋友,某個外地來的渾小子什麼的。為了安撫老婆、鎮住小姨子,Peter Bell想請Bert Kling幫忙,要他去跟這兩姐妹「談一談」,以他警察的身分比較讓人取信,而且也比請私家偵探省錢。

 Bert Kling雖然眼前有一週的長假,卻對這樁委託敬謝不敏,這位Peter Bell跟他並不是很熟,又提出這種彆扭的要求,真是啊……執行公務的警察怎麼可以開小差去幫朋友監視他的小姨子呢?就算對方是正妹也……不行,絕對不行!

 Bert Kling這件小事,跟Roger Havilland跟Hal Willis問案做筆錄好像完全沒有關係?事實上也是,「八十七分局」故事總是在主線之外插進很多分支,因為現實中的警察不可能像小說中的偵探一樣,一本書只辦一件案子,他們總是有很多大大小小事要處理,整個分局拆三班輪值。

 Bert Kling在大家忙著追獵Clifford的時候,他還在休假,照理說這樁案子不歸他管。可是Clifford肆虐得越來越利害,甚至出現了搶劫殺人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這,就讓Bert Kling忍無可忍,非插手不可了!你說奇怪,Bert Kling只是巡警(開罰單、指揮交通、開警車也許就是他最擅長的),又不是局裡的正式探員,謀殺案關他什麼事?他又能辦上什麼案子?但是McBain的編劇手腕非常高招,他在故事當中置入的那具屍體,讓Bert Kling在情在理都是非介入不可!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八十七分局08:摔角小天使與柔道魔童

 《The Mugger》故事開始,照慣例還是熱身一下,談最先出場的兩名警探,Roger Havilland和Hal Willis,他們都是Steve Carella周遭的衛星人物,之前曾有提過。

 《The Mugger》的第一章是這兩名警探跟一個老小姐問筆錄,Roger Havilland不停在咆哮(他的風格就是憤怒和咆哮),而Hal Willis溫柔以對,溫柔到Havilland都懷疑他是不是在跟被害人談戀愛!

 Roger Havilland具有摔角選手的魁梧體型,臉蛋卻長得像波伽俐小天使。擁有「天使臉孔.魔鬼身材」的他,原本也是一頭溫柔的巨獸,但是他在一次勸架當中,讓幫派份子「狗咬呂洞賓」拿鐵棒把他的手骨打斷成三截,醫還醫不好,需要把手骨打斷重接。這頭溫柔的巨獸從此就變成了肉食霸王龍,面對案件只會懂得憤怒和咆哮,尤其目前又是最繁瑣無聊的做筆錄工作,一件事情要重覆問上十幾二十遍。

 因為受過嚴重傷害,從此變得衝動易怒,這樣的警探角色元人還認識一個,就是Chester Himes筆下的Coffin Ed Johnson(棺材艾德)。Chester Himes是黑人警探小說作家,他的系列小說都是圍繞在紐約哈林區,專寫黑人社會的愛恨情仇,結合犯罪心理與警察程序。系列主角是元人所謂的「哈林雙塔」,巴黎鐵塔與東京鐵塔,兩名警探都是鐵塔也似那麼高壯,形影不離好像雙胞胎兄弟一樣。

 棺材艾德是屬於Roger Havilland的類型,原本也是個好好先生,但在某次事件被罪犯往臉上潑硫酸之後,整個人就變得衝動易怒,隨時可能開槍殺人,都要靠他的死忠兼換帖Grave-digger Jones(挖墳的瓊斯)來當他的煞車器。

 如果棺材艾德像是Roger Havilland,那麼挖墳的瓊斯應當就像是Hal Willis了,只是兩人體型相差無多,槍法也都同樣神準,對比起來沒那麼有趣。

 Hal Willis是八十七分局最矮的,雖然最矮,但卻沒有低過低標,還是能當上警探。《The Mugger》書中他跟Roger Havilland也參與追獵Clifford的行動,他使用的線人叫做Fats Donner(多脂唐那)。Fats Donner是一座「像白象的小山」,你知道的,白種男性然後大胖子,米其林寶寶那種的。最愛洗土耳其蒸氣浴,Hal Willis跟他交涉常常都要在土耳其浴蒸騰,明明就已經很短小精悍的Hal,再蒸下去不知道又要掉多少公斤。

 McBain設計Hal Willis,最明顯的特色就是他是「柔道魔童」這一回事。「柔道魔童」本來是黃玉郎漫畫《新著龍虎門》裡面對於「龍虎三皇」之石黑龍的暱稱,因為Hal Willis個子矮小,卻有足以傲視群倫、秒殺對手的柔道黑帶造詣,所以稱之為「柔道魔童」亦無不可。他為了追查Clifford,藉由Fats Donner的介紹混入一場賭局,揭破莊家出千,展現了他的黑帶實力。儘管如此,Hal Willis在八十七分局各警探當中,還算是相當沒梗的。

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八十七分局07:McBain的如意算盤

 之前提過,Ed McBain寫作「八十七分局」系列原本沒有打算要用固定的主角,也一度想讓Steve Carella因公殉職,當然這個料想後來失敗,我們之後再談。

 而在《The Mugger》書中,McBain已經打起如意算盤,前作《Cop Hater》書中Steve Carella驚險破案,英雄救美抱得嬌妻歸,在故事最後娶了她的聾啞女友Theodora Franklin,現在渡蜜月去啦!所以在《The Mugger》故事當中並沒有Steve Carella的戲份,擔任偵探角色的是上一輯故事幫Carella開車的菜鳥巡警(Patrolman),金髮帥小子Bert Kling。

 McBain在上集玩掉很多角色,這個我們也講過,因為那個「恨警哥」一直殺警察,讓八十七分局人力嚴重流失,本集當中除了徵調外援以外,也會有內部晉升的人。那個人就是Bert Kling,McBain要讓Kling破大案,晉升成為分局內的正式探員,所以他需要一個相當重口味的情節,也就是謀殺案啦。

 McBain在《The Mugger》的前言有說,他這本書其實是自己抄自己的,他把自己發表在《Manhunter》雜誌上的一篇冷硬偵探小說〈Now Die In It〉拿來回鍋重炒,編入長篇情節成為《The Mugger》的梗──咦?這不是美國科幻小說家常有的習慣嗎?像Ray Bradbury用中篇小說〈Firemen〉改寫成經典長篇《華氏451度》(Fahrenheit 451)一樣。

 McBain原來的梗是怎樣用我們不得而知,不過作者有提到,他當初設計的偵探角色叫做Matt Cordell,是個酒鬼。他的持槍執照因為斃了偷他老婆的那漢子而遭吊銷,終日的「醉裡乾坤大,壼中日月長」,只有朋友身陷險境無法自拔時他才無可奈何地出手幫忙。McBain感覺他這個角色是一隻挑戰體制的鬥雞,有一句成語說什麼…怒犯天條?元人感覺跟Lawrence Block筆下的Matthew Scudder有點像,而且嘿!這兩人都叫Matt耶!

 原故事的〈Now Die In It〉用典出自於這麼一句話: “You made your bed, now lie in it.”,意思近乎於「自做自受」,講俗套一點叫做「各人造業各人擔」啦!其實這個篇名很讚,比《The Mugger》讚(噗)。但是警察程序小說似乎不適合這麼浪漫的書名(這未免太過Raymond Chandler了)。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八十七分局06:怪盜並非都是紳士



 

 「八十七分局」第二輯故事《The Mugger》開講,在這之前先要釐清一下書名的意思。原文書名《The Mugger》是「搶劫犯」的意思,但是中譯版卻翻成《怪盜克里夫》,元人覺得這容易誤判。

 據元人個人所知,臺灣讀者對於「怪盜」的認知都以法國作家盧布朗(Maurice Leblanc)筆下的「紳士怪盜」亞森.羅蘋(Arsene Lupin)為主,普遍會以為叫做「怪盜」的傢伙都是戴高帽、穿斗篷、掛單目眼鏡拿拐杖的翩翩美青年;或者您不認識誰人叫做亞森.羅蘋,但是也總有聽過名偵探柯南(江戶川柯南)有一個宿敵叫做「黑羽.快斗」的吧?亞森.羅蘋給人的外在形象大致就是那種感覺。

 可是我們這一輯故事要講的「怪盜克里夫」,他是一個暴力搶劫犯,會打人、會殺人,而且對象都是年輕女性,此點尤為令人髮指。說他是「怪盜」因為他的搶劫方法還真獨樹一格,他是躲在暗巷裡狩獵的惡煞,描準年輕女性下手,自背後偷襲、搶走被害人的肩包,痛擊她們,要她們尖叫!等到被害人給打趴在地上哀嚎求饒,他卻來個一鞠躬說:「克里夫謝謝你,女士。」(Clifford thanks you, madam.)中譯版把他稱為「怪盜」,因為他的搶劫行為的確很怪,打搶就打搶嘛!還搞什麼藝術創作,你以為自己是橫溝正史啊。

 《The Mugger》是元人第一本「八十七分局」系列小說,收看時點忘了是七、八年前的那個過年前夕,元人跟著爸媽要回北港外婆家,在出發之前利用一兩個小時看完的。當時覺得作者運筆俐落明快,雖然故事情節有點硬湊(因為凶手總是到了最後自己會跳出來,跟作者《Cop Hater》一樣),但是順暢度一流,文筆也優美,感覺作者就是很有潛力這樣子。事實上也是,Ed McBain真的是警察程序小說的當代大師。

 《The Mugger》筆記開宗明義第一回,先講這本書是在搞什麼東西,之後下去就要細寫了。「八十七分局」系列故事因為連續性很強,非常強!元人會在每條筆記當中不斷不斷爆雷,如果沒看書直接看筆記,就不要怪元人沒事劇透啊!

2011年10月1日 星期六

八十七分局05:Steve Carella及其衛星人物

 Steve Carella是「八十七分局」系列的第一男主角,整個分局裡最閃耀的一顆星,在故事初期是一個充滿熱情的年輕刑警,到後期變成直覺敏銳的破案高手,許多書中人(不管是警探或罪犯)對他的評語是:

 “Steve Carella is good, is god-damned good.”

 上一條筆記講過,八十七分局的十五名警探除了幾位特例之外,大部份都是「高大威猛的白人男性」。Steve Carella也不例外,他很高,肌肉結實、渾身充滿爆發力,卻有著類似東方人的柔和的輪廓,頭髮和眼睛都是棕色的。

 八十七分局裡面,大部份的警探不是帥哥,只有Steve Carella和Bert Kling例外,他們兩個出場時都是未婚的年輕刑警,Carella棕髮棕眼、Kling金髮碧眼。Carella出場時已經幹警察幹了十三年,而Kling還是隻菜鳥,是幫Carella開車的巡警。

 八十七分局當中,總管十五名警探的是「彈頭老爹」Peter Byrnes,但是局裡人人信服的控制中樞卻是Steve Carella,他好像是大家的大學長,每個人有問題都會跟他合作,請求協助和幫忙,他也經常的幫助局裡弟兄解決問題。

 其實說來,Steve Carella雖然有點資歷,可是比他資深的人應該很多吧!但是怎麼講,在《Cop Hater》書中,八十七分局實在折損了太多好手,所以……Steve Carella的聚焦只能說是時勢造英雄。

 Carella因為是重要男主角,局裡的中心領導者,所以有很多人都會跟他接觸,跟他對戲。除了Bert Kling之外,還有Hal Willis跟Roger Havilland,這是在《Cop Hater》書中讓人比較有印象的幾個角色。

 Bert Kling初出場是菜鳥巡警,幫Steve Carella開車的,他這人很會惹事,幾乎有他出場就會有故事,像在《Cop Hater》裡中他什麼都沒做,只是穿便服去問案,就給人放槍打到手骨折,住在醫院卻還樂在其中!可能護士很漂亮的樣子(爆)。他的特徵是年輕漂亮,一頭金髮。

 Hal Willis前面講過,八十七分局唯一的矮個兒警探,他在初期故事沒有什麼特色,真正展露特色的是在《Poison》那一本,好像第三十八輯吧!由此可以知道他活了很久。《Cop Hater》裡頭說他精通柔道,所以元人把他的綽號取叫「柔道魔童」。

 Roger Havilland是「八十七分局」系列早期比較顯眼的人物,局裡有名的暴力刑警,長得像隻蠻牛,做事也像。動不動開口就是吼叫、咆哮,對待犯人也粗手粗腳,毫不憐惜。

 在《Cop Hater》書中有說,Roger Havilland雖然「高大威猛」,但是他本性良善溫柔──結果有一次他去阻止幫派少年的街頭鬥毆,衰星照命讓兩幫人馬聯合起來人人喊打,一個小白目拿鐵棍把他的手臂打得斷成三截,情況之嚴重,居然手術需要斷骨重接!這此以後,Roger Havilland對待犯人就失去了耐性,很容易生氣,變成了八十七分局最有名的「暴力蠻牛」。

 跟Steve Carella有密切關聯的最後一位(以《Cop Hatert》而論),應該要算是他的女朋友Teddy Franklin了吧!Teddy跟Carella兩人是因為偵辦竊案而認識的,元人有點懷疑是不是出現在《Dead Darling》的故事,但是找不到證據。

 Teddy是暱稱,受洗的教名是Theodora Franklin,在《Cop Hater》結束之後,直接改名叫做Theodora Carella,因為她和Steve Carella結婚了,對!就是這麼的迅速,有沒有像克莉絲蒂小說?謀殺之餘必有戀愛結婚。

 Steve Carella跟Teddy Franklin的戀愛非常有趣,因為Teddy是聽障人士,兩人談戀愛都用手語溝通,好像鄭芬芬的電影《聽說》一樣。雖然女朋友有一點生理上的缺陷,但是這似乎並不影響Steve對於Teddy的愛,尤其是兩人一同經過生死難關,結婚之後夫妻生活也相當美滿,第一胎就生雙胞胎。

 關於《Cop Hater》的小說筆記,寫到這裡暫告一段落;下一條筆記開始,我們要進入「八十七分局」第二輯故事《The Mugger》,也即是小知堂版的《怪盜克里夫》。

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八十七分局04:用警察程序包裝古典推理

 回想起當初愛上「八十七分局」系列的理由,其實是因為Ed McBain的不甘寂寞,明明就是系列作品,行文風格卻非常多種。

 角色的輪番上陣、時有更迭是整個系列的創作初衷,但是在這五十五本系列小說裡頭,到底出現了多少種風格迥異的寫作手法呢?老實說,元人自己也很想知道。

 系列「真正的第一本」《Dead Darling》如今遍尋不著,第一本成功打開市場的作品是《Cop Hater》,可以說是奠基整個系列的草創之作。因為是第一本,特色風格還不那麼明顯,甚至可以說,光就《Cop Hater》這本書來談,它其實是用了大量警察程序來包裝、製作的古典(本格)推理小說。

 《Cop Hater》中譯作《恨警察的人》,由遠流「謀殺專門店」選錄出版。故事敘述八十七分局轄區內接連發生離奇謀殺案──謀殺並不離奇,離奇的是死者的身分。第一名死者,是警察;第二名也是,接著還有第三名……

 「八十七分局」除了大頭目Captain Frick和二頭目Lieutenant Byrnes以外,總共就只有十五名警探,結果在系列第一作,人力就耗損五分之一!你說這是不是曲折離奇,為什麼有人要半夜不睡覺,拿著一支大口徑的點四五手槍,沒事去bang bang警察杯杯把他們都打掛呢?這很明顯的,凶手就是一個「恨警察的人」!

 元人引用陳昇的歌曲〈恨情歌〉,把它改編成〈恨警哥〉,以資紀念:

 「於是我叫我自己『恨警哥』,假裝我不在乎……」

 當然,會拿點四五手槍滿街亂走的人,也有可能是「恨警姐」,因為cop hater是中性名詞,不分性別。只是陳昇的歌曲叫做〈恨情歌〉,跟〈恨警哥〉剛好壓韻,故爾做此改編。

 《Cop Hater》的原文版,因為要寫筆記,至少也看了兩遍,第一次的心得是發現,「啊!這是在摹仿Agatha Christie的某部名作!」熟讀克莉絲蒂的讀者一望可知,但是元人不能明說。

 第二次的心得則是感覺,McBain在初開始寫這種特異體裁的文類(警察程序小說),還真是亦步亦趨的,有點放不開手。故事結構雖然精細、犯罪動機也合理,畢竟讓人感覺是大費周章了,而且寫到後來有點硬拗,因為Steve Carella當了十三年警探,居然還會白目到跟狗仔記者Mr. Savage推心置腹!這擺明著就是作者不知如何安排凶手出場,只好戲劇化地刻意安排此一轉折。

 下一條筆記從Steve Carella寫起,探討一下「八十七分局」的「白金之星」到底是怎樣三頭六臂一位人物。 

2011年9月27日 星期二

八十七分局03:十五名警探輪流找死

上一回講到八十七分局的「暗天皇」,是真正捲起袖子在做事的副隊長Peter Byrnes,性如烈火的「彈頭」老爹。Byrnes副隊長底下有十五名警探,看起來好像很多,但是人家是分三班值勤,二十四小時守護警局轄區,所以怎麼說人力都還是吃緊,而且在第一輯故事《Cop Hater》裡面,根本就大量損兵折將……

原本我想利用人物簡介慢慢帶出劇情,但是在深思過後,發現這樣不妥,因為每一輯故事當中人物都會有所變化,最常發生的是「因公殉職」。八十七分局這十五名警探時常有增減,固定班底其實說不上有幾人,只有系列主角Steve Carella因為太受歡迎,真的變成了系列主角而逃過死劫!(他在前期作品至少中槍兩次),其他人可就沒得那麼幸運了,有人活三輯、有人活五輯,有人在第一輯故事就已經下台領便當了。

八十七分局的警探構成,大部份是高大威猛的白人男性,跟我刻板中的美國警察相差不多。為什麼元人要刻意強調「高大威猛的白人男性」呢?因為除此之外,都是特殊角色,作者特別給的保留名額。

好像《Cop Hater》裡頭的David Foster,是全警局唯一的黑人警探。

好像《Cop Hater》首次出場的Hal Willis,是全警局唯一的矮個子警探(白人)。

在這之後,還會出現女性警探,但是也僅限一人。

除此之外,八十七分局的警探都是白人男性,而且「高大威猛」。當然說「威猛」不一是要有全身肌肉,然後又面如冠玉,長得像美國隊長還是超人蝙蝠俠這樣,符合這種形象的在初開始只有Steve Carella跟Bert Kling,因為他們兩個人都是年輕帥氣的典型。除此之外,我只有看到「高大臃腫」,但臃腫並不代表不威猛吧?既高又胖感覺也是很嚇人。

這一則筆記簡單帶出「八十七分局」的成員組合,先不細談人物。下一則筆記我想直接切入《Cop Hater》的劇情概述,因為實在是拖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