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Richard Matheson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Richard Matheson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2年4月28日 星期四

[一冊]Richard Matheson的〈I Am Legend〉(我是傳奇)

 



書名:I Am Legend
中譯:我是傳奇(陳宗琛)
作者:Richard Matheson
出版:Gollancz
版次:2001年五月英國版第五版
原始:1954
特殊:作者第一部科幻長篇


  元人曾講過一些Richard Matheson的短篇,從一些蛛絲馬跡發現到,Richard Matheson的一個公式套路就是,他很愛把主角放在孤立的逆境之中,通常有一個對手(各種型態的妖魔,或自己的心魔造出的幻象),然後別人都不會理他(把他當精神病患),或旁邊根本沒人,他(她)必須要自己面對。

  看別人的評論是說,Richard Matheson的主角都是偏執狂,好像「眾人皆醉我獨醒」這樣,在冷漠的世界我孤獨一人,單憑一己之力奮戰只有我知道的妖魔鬼怪。不管那玩意兒是幽靈油罐車、飛機機翼上全身是毛的男人,還是祖尼殺神鬼娃恰吉,反正冤家路窄就是要決一死戰。

  當時我就很好奇,到底這種偏執狂的故事套路怎麼來的?從哪裡開始形成?後來讓我找到這一本,作者最早的「科幻長篇」,它竟然是一個吸血鬼獵人的故事,就是《I Am Legend》(我是傳奇),Richard Matheson的偏執狂套路就從這裡來,1954年就有了。可是在這個時候,作者大概還有時間想,還有心思做包裝,故事中的主角Robert Neville當然滿腔怒火,憤世嫉俗,恨不得把見到面的吸血殭屍(書中寫vampire但看起來就只是活屍)全都殺光!可是讀者能說他偏執狂嗎?還不是太容易,因為地球上只剩下他一個人類。

  元人特別要講這本絕對不是因為「觀念新」,或者在此書出版的1954年,這個構想是可以嚇到觀眾一愣一愣的;可是如今活屍套路都進步到什麼程度了!這本阿公級的科幻經典當然不可以強調所謂「專業知識」或「故事設定」。元人想提的反而是「地球最後一個人類」這個哽,或許很多人都有想過,但誰寫出了定本?

  Graham Greene的天主教小說《The Power and The Glory》(權力與榮耀)講「墨西哥國境內最後一位神父」,這很有哽,時空背景是墨西哥政府禁教,天主教神父讓警察抓到要槍斃,墨西哥境內最後一位神父,他不是善男信女,不但嚴重酗酒還跟女人偷生孩子,這樣的人居然是墨西哥境內掃蕩天主教的最後一處污點,想想也挺光榮的(喂)。這位嚴重酗酒且逃避神職的所謂「威士忌神父」,將要豁出性命來證明他的堅信,以及他對上帝的愛,這是《The Power and The Glory》的故事梗概。

  反觀《I Am Legend》,元人說主角Robert Neville(他是白人不是黑人)是吸血鬼獵人,好像沒錯?可是故事演到後來反轉,嘩!原來他也只是獵巫行動的一個目標。地球上最後一個人類,莫名奇妙不受吸血殭屍病菌感染的人類,變成了吸血殭屍開創新世界的最大威脅(類似「佛地魔」那種感覺);吸血殭屍組成了群體(奇怪殭屍哪來的意識),思思念念就是要把Robert Neville殺之而後快(因無法給他黑色洗禮)。到故事最後主角恍然大悟,「啊?原來他們(吸血殭屍)都恨我,原來他們都怕我?原來,我在吸血殭屍社群中,已經成為傳奇了。」所以書名會叫《I Am Legend》。

  瞭解Richard Matheson的偏執狂由來之後,講他對後人啟發的部分,這是故事當中比過時多年的故事設定更有趣的,就是妙手偶得之的故事套路。受Richard Matheson啟發的後繼者是Stephen King,受《I Am Legend》啟發的作品是《Pet Samatary》(寵物墳場)——想不到吧!

  在《I Am Legend》故事當中,人類受了「吸血彊屍病菌」感染之後輕易不會死,埋進墓地裡會復活爬出來,必須要用木樁刺穿心臟,把屍體焚毀才能真正消滅。Robert Neville在孤獨一人之前原本有老婆和女兒,女兒迫於形勢,死去之後丟進公家的火坑燒了;老婆則由他自己偷偷運到墳場去埋;結果咧,乖乖不得了,埋進土裡的老婆居然從墳坑裡面爬出來找他,害他必須親手將老婆殺死,再殺一次,他老婆才真正得安息。

  這個事情跟Stephen King什麼關係?大有關係!因為《Pet Samatary》就是一直在玩「屍體不能埋」這個哽,Stephen King假設神秘的印地安人墳場,還有車禍連連的危險公路,公路不斷發生路殺事件(路殺行人),而印地安人墳場傳說能讓死去的寵物活轉。《Pet Samatary》玩轉人心的慾望,寵物埋進去會活,那心愛的無緣的人埋進去......也能活著回來嗎?Stephen King拿這一個哽大玩特玩,「死人復活但是會變成殭屍」這個想法應該就是仿效自《I Am Legend》,當然我們之前講過的〈The Monkey’s Paw〉也有關聯,可是《I Am Legend》把公式套路寫到更加明確,更容易學。

  Richard Matheson的小說講到這裡差不多已是結束了,距離上篇間隔九年。元人看他的小說是有觸發才講,所以都講一些特別有名的。《I Am Legend》這本,說一句不客氣的話,元人手上這版應該是英文最強版了,雖然封面還是醜!可是大家要到市面上去看,能把中篇故事做單冊出版的!真的只有Gollancz,其他都是短篇合輯。



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Nightmare at 20,000 Feet〉(兩萬英呎的惡夢)


篇名:Nightmare at 20,000 Feet
中譯:兩萬英呎的惡夢
作者:Richard Matheson
類別:短篇驚悚小說
原始:1962年


 說來真是奇妙的緣分,元人做Richard Matheson的短篇小說簡介,最剛開始的目標是要把Richard Matheson的〈Nightmare at 20,000 Feet〉(兩萬英呎的惡夢)跟Stephen King的〈The Langoliers〉(懶勾魔)拉上關係,結果寫到這篇來,發現二者幾乎沒有關係!頂多是創意發想有參考到吧,因為都是飛機上的鬼故事。真正有關係的是Richard Matheson的〈The Distributor〉(分化者)跟Stephen King的《Needful Things》(必需品專賣店),這我們之前有講過。

 本篇故事的主角叫做Arthur Jeffery Wilson,年約四十多歲的男性,是個生意人。他搭乘一架DC-7客機要飛往Los Angles談生意、簽合約。從他坐上飛機開始,各種負面想法和焦躁不安的情緒就如暴雨傾盆一樣不斷灑落,更妙的是飛機飛上兩萬英呎以後,居然遇上了暴風雨!而在風吹雨打、閃電劃破夜空的當下,Mr. Wilson居然看見機翼上有個裸體男人……!

 依元人自己的觀感,我直接感覺Mr. Wilson在機翼上看到的是孫悟空之類的通靈猿猴,《Twilight Zone》的電視影集改編版也給元人這種強烈的感覺。機翼上的潑猴,不知道發什麼神經就很想惡搞這架DC-7,然後給Mr. Wilson抓包了。

 其實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Mr. Wilson是個什麼張三李四王五趙六,他就會知道那根本是一隻巨大的猿猴(猿人?)而不是全身長毛的裸男,驚嚇程度也未必如此之甚。可是美國人怎可能沒事會去看《西遊記》呢?就像我們也不會沒代沒誌去讀《魔戒》一樣,所以Mr. Wilson看到那隻潑猴頭皮就直發炸,再加上他本來就害怕坐飛機,可能又患有嚴重的失眠和焦慮,這麼幾個元素相乘下來,故事就益發不可收拾了──這意思就是很有好戲可瞧。

 〈Nightmare at 20,000 Feet〉的故事情節讓元人有很多創意發想,譬如說巨猿為什麼能飛上兩萬英呎?可能牠旁邊有一隻神鵰(你又知道?)。Mr. Wilson本身就對飛機懷抱著強烈的敵意和不信任,一看到潑猴更是把他原本的不安全感加以百倍千倍的擴大。唉,一個沒讀過《西遊記》的美國漢子又怎可能去讀還珠樓主的《蜀山劍俠傳》呢?你一直瞪他等一下他真的「拔長劍」衝過來跟你搏命又怎麼辦呢?(既然都「跨神鵰」了,不「拔長劍」似乎說不過去 XD)

 不管怎麼說這位Mr. Wilson總之是神經病到極了!他發誓自己就算豁出性命也要拯救整架飛機上的人命。第一次看的時候元人以為Richard Matheson在故弄玄虛,一切都是他自己的瘋狂幻想。後來對照《Twilight Zone》的影集改編版,我發現作者其實承認Mr. Wilson所見為真,這樣的思考邏輯就更令本篇故事出類拔萃,因為Richard Matheson大部份的偏執狂短篇都是故意不說明,把結局弄得模糊曖昧,結果都只是爛渣一堆。

 關於本則故事的延伸閱讀,硬扯到Stephen King的〈The Langoliers〉並不正確,不過讀者仍然可以參看藤田和日郎的漫畫《潮與虎》,潮跟阿虎搭飛機碰到大妖怪那次,跟本則故事的情節倒是差相彷彿,而且痛快過癮!

 都說Richard Matheson愛寫偏執狂,不論長篇、短篇,幾乎很少有主角沒有偏執狂或強迫症的。不論真實或虛幻,Matheson的男性角色幾乎千篇一律的會因為某種怪怪的原因身陷險境,然後自己把自己「強迫」塑造成一種悲劇英雄的角色(有時候因為這樣變得很好笑),本篇〈Nightmare at 20,000 Feet〉可以說是這種類型短篇中的翹楚,真實與虛幻揉合得很好,主角的焦躁不安,歇斯底里以至瘋狂犯行也都照顧得絲絲入扣。

 
Twilight Zone改編版〈Nightmare at 20,000 Feet〉菁華篇
 

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The Distributor〉(分化者)

篇名:The Distributor
作者:Richard Matheson
中譯:分化者(自行翻譯)
類別:短篇驚悚小說
原始:1958年三月刊載於《PLAYBOY》雜誌


 Richard Matheson的短篇驚悚小說,原本元人只是要挑一些名著選讀,讀過幾本以後讀出興味來,也加入了自己的「主廚推薦」。

 本篇〈The Distributor〉,在「繁星出版」的臺灣版紙本書是譯為〈始作俑者〉,元人也曾想過這個譯名,以故事主角Theodore Gordon毫無來由的惡意行為來做意譯,因為Sylmar Street整條街的街坊鄰居讓他一個人毀掉,原因不明,如此強大的惡意及破壞力,用「始作俑者」來詛咒他實在也是恰如其份。可是元人後來想到的是,Theodore Gordon在Sylmar Street所做的事情不過就是「滲透、分化、破壞」這三部曲,因為Distributor有「分配者」、「銷售者」等多重意思,元人取其近似,自行翻譯為「分化者」,感覺倒相當貼切。

 這個故事的劇情大綱其實在以上二段已經透露了,Sylmar Street原本是一條還算安靜的小街,街坊鄰居之間可能有些互動,有點衝突,但是還不致於互相殘殺。可是天外來客Theodore Gordon降臨以後,居然Sylmar Street就再也不得安寧了!每家每戶都像是陷入泥淖一樣,越陷越深無法自拔,沉淪到底全部落入悲劇結局,而一切的一切竟然只是因為有個新來的傢伙搬到街上,偽善行惡如此而已。

 〈The Distributor〉的故事看中譯非常沒梗,元人也很不建議;看英文原文稍覺有趣,可是還沒到令人爆炸的感動。但是元人講出兩部延伸閱讀,相信讀者看到以後一定會馬上想要追看!

 第一本延伸閱讀是Stephen King的《Needful Things》(必需品專賣店),感覺就像是〈The Distributor〉的原著改編或是擴寫,Richard Matheson的短篇作品到了Stephen King手上變成厚厚一本。

 第二本延伸閱讀是Agatha Christie的《The Moving Finger》(幕後黑手),這是克莉絲蒂推理小說「瑪波探案」的經典作品,可以視為〈The Distributor〉的故事原型。同樣是一個人在暗中惡搞一群人,《The Moving Finger》的方式非常古典,就是用匿名信,亦即所謂的「黑函」,把小鎮風情弄得烏煙瘴氣,甚至還出現謀殺案,不過後來當然是讓瑪波小姐(Miss Jane Marple)順利破解。一天又平安地過去了,感謝飛天老女警(誤)的努力。

 然而〈The Distributor〉故事當中,受害者就沒那麼幸運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街坊鄰居死的死、傷的傷,被關的被關,而Theodore Gordon這位神秘客甚至沒讓讀者知道他的真正身份,究竟他是惡魔的使者、敵國的間諜,還是根本就都市計畫局派來「搞定」都更案的?到故事結束作者還是不說,因此更增添恐怖氣氛。

 這篇的譯名元人本來想譯為〈滅絕魔功〉,取Theodore Gordon的惡形惡狀做意譯,但是後來發現,「滲透、分化、破壞」才是這個江別鶴真正在從事的歹毒陰謀,譯為〈滅絕魔功〉實在是太小兒科了!然而〈始作俑者〉又覺得太過典型不夠切題,所以最後採用〈分化者〉做為自行翻譯的譯名。


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Dress of White Silk〉(白絲禮服)



篇名:Dress of White Silk

作者:Richard Matheson

中譯:白絲禮服

類別:短篇驚悚小說

原始:1951年十月刊載於《Fantasy & Science Fiction》雜誌

 Richard Matheson第一篇短篇故事是〈Born of Man and Woman〉,1950年刊載在《Fantasy & Science Fiction》雜誌,本篇〈Dress of White Silk〉刊載於同樣一本雜誌,1951年十月,由此推算得知,是作者的早期創作。我們之前談過的〈Witch War〉(魔女之戰)也是刊載於1951年。

 元人陸續看了Richard Matheson二、三十則短篇,目前挑選出來寫書介的標準大致有幾:一個是曾改編電視電影、一個是影響後人創作,第三個則是故事本身有其旨趣。今天要講的〈Dress of White Silk〉跟之前提的〈Witch War〉都是屬於第三類。

 〈Dress of White Silk〉這個篇名看起來稀鬆平常,採取第一人稱(某個跟外婆同住的小女孩)的口吻敘述,其實是一篇讓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故事,驚嚇指數大概有80%。

 故事中的小女孩沒有名字,跟外婆同住,住在一個幽深黑暗的宅邸之中。外婆管她很嚴,都不准她進媽媽房間(小女孩的媽媽多年前過世了),也不准她亂動媽媽房裡的東西,但是小女孩從來就不聽話,她總是跑進媽媽房間,坐在梳粧台前想念媽媽生前的模樣、看她的相片,還去玩她最愛的白絲禮服。

 這樣的故事到底哪裡恐怖呢?就是因為表面上一點都不恐怖,看到最後才更嚇人!故事裡面隱藏了很多秘密,作者卻都不講(其實讀者都猜得到),因為作者刻意掩飾而又不經意地表露,讀者才為這氣氛神秘所吸引,一頁一頁讀將下去。更重要的是,這則故事篇幅很短!所以張力十足。

 Richard Matheson有很多短篇其實發想都不錯,如〈Children of Noah〉〈Mad House〉〈Long Distance Call〉〈Disappearing Act〉這幾篇,有的是強調結局大逆轉,有的是賣弄詭異氣氛,其實都尚可一讀,但是就敗在篇幅太長!篇幅拖長故事就沒有張力,流水帳似的嘮叨敘述更令人氣悶。

 要像〈Dress of White Silk〉這一篇,雖然謎底普普,但是故事氣氛營造得宜,有足夠的張力,反而是比其他短篇更值得一讀。



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Witch War〉(魔女之戰)



篇名:Witch War

作者:Richard Matheson

中譯:魔女之戰

類別:短篇驚悚小說

原始:1951年七月收錄於《Startling Stories》

 這篇〈Witch War〉和〈Prey〉都是元人初接觸Richard Matheson小說就想要納進寫評的,因為故事比較簡單,幾乎沒有什麼轉折,作者先設定一個一廂情願的好球帶,然後投快速球看能把速度飆破多少!故事就結束了。

 故事中的Witch是七個少女,個個不超過十六歲,而她們卻是潛力雄厚的念能者,能夠光用少女情懷憑空想像,就製造出天火、洪水和猛獸等等的事物,在很短的時間內把敵軍(當然是一堆臭男生)消滅掉。

 故事的背景是一個不知名的城市,大舉敵軍來犯,而七名少女駐守在P.G. Center裡面,聽任指揮官命令,等到敵軍接近兩英哩目標範圍內,就手牽手心連心,發揮想像力把他們通通殺光(!)

 Richard Matheson刻意製造很強烈的對比,一邊講來犯的「敵軍」身處在淒風苦雨,惡劣的天候下急行軍,不知道敵方是誰還一直前進,最後莫名奇妙死在突如其來的「人為天災」上頭。

 而另一方面呢,七位少女穿著水手服小短裙,綁著雙馬尾和緞帶等,一邊咯咯笑一邊把口香糖黏在桌子底下,花了一點時間(有沒有一炷香啊?)把「業績做出來」,自問自答道:「我們是不是很糟糕啊?」然後又咯咯笑著下樓吃早餐。

 原篇名〈Witch War〉用到現在覺得有點不夠新潮,元人的形容是「殺客同萌」,這或許就能夠更貼近作者創作的意旨。當然元人個人是覺得,Richard Matheson對於女性的觀察實在有所欠缺,七個小女生的想像力十分貧乏,感覺就像沒讀書的(爆),而且也不夠「萌」啊。

 美少女施法,隔空殺人──喂!竟然沒灑花是怎樣?還有粉紅色便便呢?(噗)

 從這一篇故事元人想到Stephen King1974的出道作品《Carrie》(魔女嘉莉)。Richard Matheson可說是Stephen King的私淑老師,King自己也承認,兩人很多作品幾乎都扯得上關係,《Carrie》跟〈Witch War〉的共通點主要在於念動力少女的部份。當然Carrie是長得很醜,跟本篇就不一樣(爆)。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Prey〉(獵物)

篇名:Prey
作者:Richard Matheson
中譯:獵物
類別:短篇驚悚小說
原始:1969年四月刊載於《Playboy》雜誌


 Richard Matheson的短篇故事,元人介紹到這裡是第四篇,本篇〈Prey〉值得一提的部份不是因為改編電視電影,而是它提出了一個非常經典的故事原型,在Stephen King小說改編電影《Pet Sematary》(中譯:禁入墳場)還有荒木飛呂彥《JoJo的奇妙冒險》(ジョジョの奇妙な冒険)的第三部故事都有引用,甚至我們扯遠一點,你要說「鬼娃恰吉」(Child’s Play/台灣版《靈異入侵》)的系列電影,其實也跟這篇〈Prey〉不無關係。

 單身女子Amelia為了慶祝男朋友Arthur的生日,在古玩店買了一個印第安祖尼族木偶(Zuni Fetish Doll),想要給愛好人類學的教授男友一個驚喜。那個木偶非比尋常,它是傳說中祖尼族的「殺戮之神」(He Who Kills),手上持有武器,是一根小小的長矛,肩膀上還掛的金鍊子。據說這尊娃娃身上附有祖尼族獵手的靈魂,要用金鍊子把靈魂禁錮住,它才不會從木偶身上跑出來……當然這都只是商品說明。

 那是一個星期五的晚上,Amelia過得並不順遂,先是她媽媽打電話來鬧,說她自從搬出去住以後就很少回家探望,連星期五的晚上也不回家;再來是男朋友Arthur的抱怨,說明明是他的生日,Amelia卻寧可回家看媽媽……精心挑選的「祖尼殺神」完全引不起Arthur的興趣,電話就掛了。

 Amelia打完兩通電話,沮喪又生氣,她不知道為什麼明明一個美好的晚上,卻要讓兩個她愛的人搞的烏煙瘴氣。不過再不用多久她就不用擔心了,因為祖尼殺神身上用以禁錮惡靈的金鍊子,已經不知何時悄悄滑脫了……

 〈Prey〉這篇小說的架構,完全就像是《Final Destination》(絕命終結站)還是《Halloween》(月光光.心慌慌)之類的B Movie,打從讀者看到祖尼殺神開始,就已經在期待Amelia會成為被害者(prey),而且作者也非常識趣,真的就讓這個醜陋的祖尼木偶,在寂寞女子單身公寓展開一場三廳戲的追逐戰,殺戮慘劇。跟B Movie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小說篇幅有限,沒辦法一次殺很多人。

 元人比較中譯版和英文原版,發現原版好像刺激一點,雖然看過好幾遍,讀原文重覆精彩過程,還是感覺喘不過氣。這個有惡靈附身的祖尼殺神,影響的層面相當之廣,元人隨便列舉就有兩三個實例。當然Richard Matheson在故事設計上,還是感覺有點一廂情願,女主角Amelia的脫逃和反擊,實在是設計得太弱了一點,其做為也相當的白目,想來是為了滿足觀眾的嗜血需求。同樣的原型在電影《Pet Sematary》和《Child’s Play》都有不同的巧妙運用,荒木飛呂彥的《JoJo的奇妙冒險》是綜合這些恐怖片的驚悚元素再造新篇,詳情請見第三部故事的〈悪魔/デビル〉。

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Duel〉(逼車生死鬥)



篇名:Duel
作者:Richard Matheson
中譯:逼車生死鬥(自譯)
類別:短篇驚悚小說
重點:1971年由Steven Spielberg改編同名電影,中譯《飛輪喋血》。
原始:1970年刊載於《PLAYBOY》雜誌


 這次我們要介紹的Richard Matheson短篇小說是〈Duel〉,原名是「決鬥」的意思,尤指單挑一對一的那種。元人把它譯為「逼車生死鬥」,因為整篇故事都是在講「逼車」這件事,從一開始超車不讓,到後來玉石俱焚,都是因為莫名奇妙的公路逼車。

 主角Mann是業務員身分,四十來歲年紀,有妻子有兒女,走高速公路要去San Francisco,走到一條東西雙向二線道的道路,路上遇到一台油罐車(石油公司載油用的大型聯結車)擋在前面,Mann覺得這台卡車很擋路,就輕鬆加速超了過去,沒想到這一個看似再正常也不過的舉動居然「漫天撒下鉤和線,從此釣出是非來」!

 〈Duel〉的故事非常簡單,就是講這一台神秘的幽靈卡車死不讓,不但在雙線道跟Mann的自用小客車互相超車,狂按喇叭,甚至還設計讓他跟對面來車對撞,路途當中出現了各種追魂奪命的驚悚玩法,一直到最後結局的生死決鬥。如果把眼界放寬點看,其實〈Duel〉可以說是1971年版本的《玩命關頭》(Fast to Furious)吧(噗)。

 元人在這篇簡介想講一下我看到的Richard Matheson,還有他對Stephen King的影響。元人感覺Richard Matheson的驚悚故事第一個重點是主角都有點神經病!或曰偏執狂。他們總是會為了某一個點不停地徘徊掙扎,搞得自己神經兮兮,搞得讀者也跟著他們一起神經兮兮。為了營造這種神經兮兮的氣氛,作者會先安排主角陷入絕境──

 例如〈Duel〉是綿延不絕的寂寞公路,光天化日之下路上連鬼影子都沒有,卻有陰魂不散的幽靈卡車,讓開車跑業務的Mann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例如〈I Am Legend〉是世界陷入了覆滅危機,Robert Neville一覺醒來發覺自己中了超級威力彩:全世界只剩下他一個人類。

 我們先瞭解Richard Matheson喜歡讓主角陷入絕境,再來元人告訴大家,Richard Matheson對待主角的方式,他會在故事初期至中段讓主角奮力掙扎,豁出性命求生存,但是到後來是否真的能夠如願以償?其實每篇故事都不太一樣。

 同樣這種構思模式,Stephen King則很喜歡讓主角「妖魔化」,面對一個暗藏玄機的詭異環境,Stephen King的故事主角往往是「入魔」而後「大開殺戒」的那個Terminator,好像《Carrie》(魔女嘉莉)、《The Shining》(鬼店)都是如此設計。

 相較起來Richard Matheson的筆下主角好像都以英雄居多,不管他們最後是否活著成為英雄,或者只是僥倖逃脫,他們都具有一種奮勇求生、一往無前的人格特質,呃……其實這就是一種偏執狂。

 〈Duel〉的小說和電影元人都有看,小說部份結局稍弱,電影部份有做補強,但是故事比較拖延雜沓。元人一直說〈Duel〉出現了幽靈卡車,首先是根據於「幽靈船」故事而來的聯想,再來則是卡車司機非常神秘,從頭到尾沒有露面過,小說中Mann有看到他的臉(只一瞬)和他伸出車窗外的左手,知道他的名字有一個字是Keller(音似「殺手」的Killer),其他則如墮五里霧中。

 如果看電影的話會更詭異,雖然司機有露出左手,也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逼車,但是元人總覺得,這台卡車是無人駕駛的!卡車司機其實是受卡車控制的傀儡,卡車本身是一個替身使者!

 再講到Richard Matheson和Stephen King的牽連,在〈Duel〉電影當中,Mann所開的車是一台紅色的Plymouth Valiant Signet,這個時候Plymouth還沒有發瘋。而在John Carpenter導演/Stephen King原著的電影《Christine》呢,紅色的Plymouth Fury變成了受詛咒的鬼車,會放歌曲代替說話,會鎖住車窗排放廢氣殺人,還會愛上自己的車主!

 而從Richard Matheson和Stephen King又可以導出一個人就是日本漫畫家荒木飛呂彥,他的經典作品《JoJo的奇妙冒險》揉合很多恐怖、驚悚電影的元素在裡面,翻開書頁俯拾即是。以〈Duel〉這篇來講,調性最適的應是第四部故事,Crazy Diamond(瘋狂鑽石)對決Highway Star(高速之星)那一篇。

 「──只要時速飆破六十公里,就不會被HANG TEN抓到!」

 〈Duel〉的簡介講到這裡,似乎也可以盡興了。

 


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Steel〉(鋼鐵男子)


篇名:Steel
中譯:鋼鐵男子(自行翻譯)
作者:Richard Matheson
類別:短篇科幻小說
原書:Steel and Other Stories
重點:曾改編同名電視影集,為《Twilight Zone》系列中之一部。
   2011年改編電影《Real Steel》(鋼鐵擂台)
原始:1956

 Richard Matheson的〈Steel〉是電視影集《Twilight Zone》(陰陽魔界)原著小說的其中一篇,跟之前談過的〈Button, Button〉一樣,原本都是改編電視影集,最近因為好萊塢改編電影而翻紅。Hugn Jackman主演的電影《Real Steel》(鋼鐵擂台)有用到本篇小說的基本設定(即「機械人拳擊」),因為特效進步而真的能夠演出「機械人拳擊」,所以電影片名才叫做《Real Steel》(真的鋼鐵)。

 〈Steel〉的故事設定非常奇妙,可以說不太有科幻味,除了「機械人拳擊」這個點子還算驚奇,其他幾乎都是創作當時(1956)的時空設定。如果讀者有看過電視影集版的《Steel》,其實只要片段就好,看見Steel Kelly和Pole這兩個穿西裝戴帽子的大叔,推著一具白布蓋著的屍體(爆)要趕坐火車,然後時間是197X年,真的也會覺得很噴飯的。

 故事當中的時空背景是1997年,距離創作當時的1956年有一點距離。元人心想,如果1984年就已經有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這麼回事,那1997年有個機械人拳擊也不奇怪吧?因為是經典我們就不要太去追究了。

 話說美國大企業,名叫Mawling的機械人公司,從1990年開始設計生產Boxing Robot(拳擊用機械人),俗稱「B系列」。這個系列機種已經一連推出七代,從B-1到B-7,每一代都比之前更像真人,因此元人推斷,這所謂的Boxing Robot其實是一種仿生人(Android),也就是具有人類形象的機械人。

 Steel Kelly(鋼煉的凱利)是B-2型仿生人Battling Maxo的主人,本身是退休的拳擊手。他的本名叫做Tim Kelly,年輕時也曾風光過一陣,因為站上擂臺時從來不曾有遭人擊倒(Knock Out)的紀錄,所以江湖上人稱Steel Kelly,元人自己翻譯,翻譯成「鋼煉的凱利」。他的專用技師叫做Pole,Pole的意思是細長的棍子,跳舞時拿的桿子就叫Dancing Pole。

 故事發生在1997年,Steel Kelly是一個落魄的拳擊手,帶著他的B-2仿生人和專用技師Pole到處打擂臺,卻沒人要給他們生意做。原因很簡單,因為「拳擊用仿生人」之汰換,好像3C通訊產品的日新月異,你若不買新的型號就跟人家沒得打!

 Steel Kelly向來都是「張飛賣刺蝟──人強貨扎手」,明知Battling Maxo已經過氣,他卻寧死也不換(也許他感覺自己跟Maxo一樣都是老古董,更應該彼此珍惜),結果擂臺越沒得打,越是入不敷出,終於也到了彈盡糧絕的地步。Battling Maxo經過太多次戰鬥,所需零件又多停產無法修復,己經快要變成廢鐵一組;而Steel Kelly仍在懷念著往日光榮,還想帶著B-2再上擂臺大幹一場。

 終於有個機會,是在Maynard地方,原本預定出席的挑戰者無法應賽,臨時找補,找到Steel Kelly身上。Kelly和Pole接下這單合約,明知要面對最新型的B-7拳擊用仿生人Maynard Flash,明知道B-2對上B-7絕對只有死路一條!為了五百元美金的酬勞還是得提起勇氣,因為Steel Kelly已經決定了,只要拿到這五百元酬勞,他就要把Battling Maxo好好地、用力地大修一番,還要給他買多點潤滑油膏。

 Pole在一旁聽了只是嘆氣。

 臨到要上陣時,Battling Maxo經不起Pole的操兵練習,隨便按幾個鈕就已經壞在當地!這下糟了,都已經要上擂臺,仿生人連手都舉不起來怎麼行哪!沒想到咱們的熱血大叔Steel Kelly卻說:「B系列機械人跟人類的模樣沒差很多吧?觀眾沒看過Maxo也分不出來。今天我是Maxo的主人,他既然不能上場,那就我來!」

 我的天爺,Steel Kelly居然要以血肉之軀去跟拳擊用仿生人硬拚!難道他真是銅澆鐵打的不成?

 元人看〈Steel〉想到Don Quixote(堂吉訶德)和他的僕從Sancho Panza,其實Steel Kelly和Pole的組合就像這樣。Steel Kelly非常夢幻、死腦筋又不切實際,Pole是看得清楚事情真相但他沒有面對挫折的勇氣,兩人主僕(Pole是Kelly僱用的)一搭一唱十分逗趣,反而B-2型仿生人Battling Maxo是沒有什麼作用的,從頭到尾他只負責演「壞掉」而已。

 Steel Kelly代替Battling Maxo挑戰B-7仿生人Maynard Flash一事,就像是《堂吉訶德》書中,Don Quixote孤劍戰風車那種感覺,明知不可為,明明就很荒謬,為什麼你還要打呢?雖然是很傻很天真,卻令得讀者熱血沸騰。

 本則故事有中文官方譯本,是「繁星出版」的《鋼鐵擂台》,收錄的是《Twilight Zone》的原著短篇故事,以Richard Matheson為大宗。這本書的中譯元人不喜歡,把故事譯名延用電影譯名《鋼鐵擂台》,跟把Steel Kelly翻做「鋼鐵人凱利」都很糟糕。

 因是之故元人把故事譯名譯做〈鋼鐵男子〉,其實那是伍佰的歌名。Steel Kelly譯做「鋼煉的凱利」,靈感來自荒川弘的漫畫《鋼之鍊金術師》。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說短] Richard Matheson的〈Button, Button〉(百萬殺人實驗)



篇名:Button, Botton
作者:Richard Matheson
中譯:百萬殺人實驗
類別:短篇驚悚小說
原書:The Box:Uncanny Stories
重點:2010年改編電影名《The Box》,《百萬殺人實驗》是電影譯名。
原始:1970

 元人認識Richard Matheson是從Hugh Jackman主演的電影《Real Steel》(鋼鐵擂台)開始,想要談幾個短篇一直使不上力,一直到談完了W. W. Jacobs的〈The Monkey’s Paw〉(許願猴爪),才算找到新的方向,可以來談這篇觀念相通的〈Button, Button〉。這篇小說的名字不太聳動,光看題目也很難瞭解內容,以下是元人的劇情簡介。

             ◎

 如果有人提供五萬元美金,只需要借貴手指按一個按鈕,聽到這裡,會按的人舉手?

 當然按下這個按鈕也是要付出代價的,當事人一旦按下此鈕,就會有一個他/她不認識的人死去,那個人是誰誰也不知道,但是提供按鈕的Mr. Steward向Arthur以及Norma Lewis夫婦保證,死去的人將是他們「不認識」的人,也不用看著那個人死,這點絕對可以放心。

 而且五萬美金一定能到手。

 就像金庸小說《雪山飛狐》的懸疑結尾:「這一刀,你(胡斐)劈是不劈?」Mr. Steward把問題留給Lewis夫婦,「這一鈕,你/妳按是不按?」Lewis夫婦為了這個按鈕,按下去就會有人死掉的神奇按鈕,夫妻失和、煩惱、焦慮、不安,有時又想到他們的光明前程,歐洲旅遊、換住大房子;有時又想到那個死掉的人不知是誰,會是千里之外非洲剛果的某個患病原住民,還是幾條街之外的青春少女?

 說了這麼多,Lewis夫婦究竟把按鈕按了嗎?如果按了,跟著又發生什麼事?

             ◎

 〈Button, Button〉的故事結構類似〈The Monkey’s Paw〉,同樣故事主角是一對夫妻,然後有一個天外來客,帶來神秘詭異的魔法道具,這樣魔法道具將會改變這對夫妻的一生,代價將可能是非常的慘痛。

 Richard Matheson和Stephen King不約而同地從〈The Monkey’s Paw〉得到靈感,許願猴爪所賜予的三個願望,第一個願望讓Richard Matheson拿來編寫〈Button, Button〉,第二個願望變成了Stephen King的《Pet Sematary》。

 在〈The Monkey’s Paw〉故事當中,我們看到的是人類因為好奇心妄想改變命運而遭致懲罰的不幸後果,而在〈Button, Button〉故事裡頭,則是要曝露人性的自私與貪婪。

 本篇故事不像前篇,按下按鈕會有什麼代價和報酬,早在一開始就已經明白,按也隨便你,不按也隨便你。那……當事者為什麼要按呢?除了肖想不義之財五萬美金,真沒有別的理由,那也就是人性的貪婪;犧牲別人的性命來拿這筆錢,只要是「不認識的人」,反正看不到他死,應該沒有關係吧!這就是自私。

 元人看〈Button, Button〉覺得最妙的一點,倒不是驚悚新奇的故事設定,而是作者要怎麼自圓其說。按下按鈕之後,五萬美金絕對穩穩入袋的,可是「有一個不認識的人會死」,這要怎麼跟讀者解釋?故事從一開始就沒有第四個角色,只有Lewis夫婦和Mr. Steward,如果隨便弄出一具屍體,那這則短篇小說根本沒有意義吧!故事的結尾真的很噴飯,也滿嘲諷,當然讀者可以大罵「作者騙人!」可是仔細一想來,似乎又不可全盤否定。

 文中關鍵字有一詞叫Double Indemnity,指的是保險的「雙倍給付」,又稱為「雙重理賠」,素為犯罪小說所愛用。美國犯罪小說名家James M. Cain就有一本小說叫做《Double Indemnity》(雙重理賠),元人認為與他的成名作《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郵差總按兩次鈴)堪稱是「James M. Cain的龍鳳雙環」。

 而Double Indemnity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被保險人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發生意外導致死亡者,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負雙倍理賠之責任。」這裡指的「大眾交通工具」通常是指火車,而,搭火車旅行基本上安全得要死,怎麼會發生「意外身故」呢?除非是火車脫軌相撞,或者墜落河谷。如果不是因為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搭火車而能夠意外身故,各位讀者,你們想那會是什麼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