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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一冊] 張文環的《論語與雞》



書名:論語與雞

作者:張文環
翻譯:鍾肇政(原始為日文)
繪圖:劉伯樂
初刊:《臺灣文學》第一卷第二號,1941年九月出版
此版:遠流「臺灣小說‧青春讀本」第七本
ISBN:957-32-5715-7

  《論語》與雞的交集在於「陽貨」,我講這一句可能是諷刺,可能是沒事找事,也可能是自以為客觀;但我的效果出在哪裡?在於我憑空造出一座山來,地從山出的「山地剝」,然後我希望這座「山」(不管它高度有多低)能夠「劃分陰陽」,在讀者群中製造「山陽」跟「山陰」兩方意見,而我自己不多說明,這就是我要的效果。

  平地造山,劃分陰陽,這個卦象叫做「山火賁」。作者只講「山」不講「光明」或「黑暗」,這樣就接近「客觀」。張文環的《論語與雞》就是這樣在寫作,只是描寫太淡。

  根據書中所附資料,張文環寫作的背景是他的故鄉,嘉義梅山,梅山產竹,鄉民多從事相關產業,例如造紙。張文環寫作的主角是一個在舊式學堂(私墊)上課的小男孩「阿源」,約是十多歲,可能國小到國中二年級的年紀;跟阿源對照的是學堂老師的女兒「阿嬋」,還有阿嬋九歲的弟弟。如果阿源比阿嬋大,阿嬋的弟弟九歲,那麼我推測阿源是十二至十四歲。

  這個故事繞著阿源的生活經歷在講,主要講學堂發生的事,焦點放在學堂老師,一個道貌岸然但表裡不一的成年男子,白話講「假道學」。他對待自己的兒女很寬鬆(好像都沒在教,孩子也不讀書?)對待學生很嚴厲,不假辭色;結果課業上是能混則混,拿一本《論語》教了幾個會的?罵人倒是罵得凶。

  故事的「殺球」出在梅山有鄉民為了砍竹子起糾紛(起因:到人家的山裡偷砍竹子去賣),僵持不下,要在「有應公」(孤魂廟)前當眾斬雞頭立誓,求一個公平。結果到底是誰砍誰竹子,有沒有人偷砍人家的竹子?那不是重點,重點是那隻給人斬頭的雞。

  一本《論語》騙梅山,道貌岸然的學堂老師(相貌不明),看到人家雞頭斬下去!一斬又一斬,頭沒斬斷,雞雞痛,飛落下山,「老輸」居然不顧忌諱跟著溜下山坡去抓。這裡要釐清一個觀念,拿來斬雞頭的雞,是給「有應公」的祭品,獻給孤魂野鬼的,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雞殺掉以後沒有人會要,直接丟掉餵野狗(畜牲自己會叼),看熱鬧的吃瓜群眾,連雞噴出來的血都不願沾上,怕帶衰。

  但是這位學堂老師,可以不顧學術地位跟傳統禁忌,為了「今晚吃雞」驚人搶,飛身下山去把瀕死的小雞雞抓回家。蹺課看熱鬧的阿源目睹全副景象,沒有說什麼,因為作者要保持客觀,但元人有一句話說:

  「梅山的竹子都是『綠色直正』,怎麼老師是『綠色掰彎』嗎?」

這故事在「殺球」之後平淡結束掉,以短篇小說來講是欠缺,回頭看前面講了阿源在梅山的生活點滴,有點像鴨子拉屎,答答滴滴,似乎也串不連戲。不過就元人本身而言,我是喜歡這部作品的,只希望自己出到相同招數,能夠有更具體、更鮮明、更富時代感的描寫。

  這次的文章就到這裡結束,關於「臺灣小說‧青春讀本」之前講的是鄭清文的《三腳馬》,之後還會繼續。元人私房推薦,楊逵的《鵝媽媽出嫁》,這就不是「小雞雞」了,是「我鳥」!

  ——考夭。

2023年6月14日 星期三

[說短] 朱自清的故事散文〈背影〉

 



文學的簡介難寫嗎?我二十多年來都有一種心理障礙,覺得文學的東西變化多,沒有固定套路,非常難切入。如果真要說!好吧,我可以搏感情。簡單的抒情文學我還可以做得,寫情緒、寫逆旅印象、寫成長歷程,這些我還可以。

—— 而且我需要漂亮的書。

所以大家可以看見,芥川龍之介我做什麼呢?第一個做〈蜜柑〉(橘子),因為可以搏感情,講同理心。梶井基次郎我做什麼呢?只有做了〈檸檬〉,因為有漂亮的書。我所謂的「漂亮的書」是指有插圖的,圖配文的書,但不要去更動原文,這種我才要。

  找了很久的〈背影〉也是這樣。

  元人寫文學簡介經常搏感情,這次不了,我有六十四卦可以定義。朱自清的故事散文〈背影〉跟芥川龍之介的〈蜜柑〉都講到橘子,但〈蜜柑〉是作者的逆旅印象,〈背影〉的主題是父子情。大致看來,〈背影〉應該更好講吧?誰無父母。可是每個人對父親的印象,跟父親的相處,都一樣嗎?都不一樣!其實芥川龍之介的逆旅印象還比較好講。

  臺灣的讀者,像元人四十多歲年紀的,大概都在課本讀過,不多贅提。我簡單定義一下,還是抓六十四卦。〈背影〉主要使用的卦象是「山雷頤」,頤是下巴的意思,山雷頤的意象是「沉默」,雷在山中聲音傳不出去,聲音給擋住了!所以沉默,頤是卦的象形,六條陰陽爻的排列很像下巴(說實在我不知道為什麼)。

  元人自己的解釋,山雷頤的卦形,上九初九陽爻,中間有四條陰爻,如果把兩條陽爻當做嘴唇,看起來就像是嘴巴打開但沒有說話,如果硬要把「沉默」的意象帶入,是一種欲言又止的感覺。山跟雷本身沒有大生大剋,只會輕微的互相抵消。山跟雷的卦象組合,一是山雷頤,一是雷山小過,用於形容父子關係是一絕,男生跟男生的相處常是如此。

  作者朱自清跟他的爸爸,在年輕的時候關係不算太好,詳細有別的大大專門論述,我們只講結論。〈背影〉當中欲言又止的山雷頤是比較OK的狀況了;再往前推一點,其實作者跟父親的關係是「雷山小過」,大吵小吵必是免不了的,去了又來去了又來,一個裝樣子(艮山)一個出不了聲(震雷)。男生的基本卦象就是山雷,兩個男生更容易組成山雷,不一定爸爸或兒子,反正相處狀況就是,不然爭論沒有結果,不然沉默不說,沒什麼良性溝通的時候。

  〈背影〉當中作者常是默默看著他的爸爸,因為感覺父親也老了,自己也大了,很多事情老頭子還叼唸,可是已沒有什麼作用,那又何必吵呢?相聚的時日也無多。兒子看爸爸,感覺陳腐、笨拙,這是正常還不正常?廢話,當然正常。誰當爸爸的不希望兒子強爹勝祖,有沒有這種爸爸希望生下來的兒子都比自己孬種?希臘神話找找看吧。

  〈背影〉當中作者有一句自省挺感人:「我那時真是聰明過份!」人老了都會僵固、執著,老一輩的人更讓新一輩的人嫌棄。可是這中間有沒有愛呢?爸爸送兒子坐火車,真沒什麼好準備的,也不好放下身段說什麼溫柔的勸勉的話,就勉強著自己笨拙的身體,爬過鐵道買幾個橘子給兒子在路上吃。

  橘子是帶有溫暖顏色的水果,文學作品中常比喻為小小的太陽,掃除陰霾真是非常好用。〈背影〉在不帶插圖的時候讀,就只記得那些橘子,因而時常聯想芥川龍之介的〈蜜柑〉;真正弄到了插圖本了,作者跟作者父親的形象都具體呈現了,才知道,啊!作者為什麼一再強調「我那時真是聰明過分!」父母的愛時常都不聰明的,只是傻傻追著跑。

  元人小學五年級(十一歲)跟著外婆去歐洲玩,父親送行到桃園機場。當時行李頗高,父親遺傳給我有笨手笨腳,在推行李的時候疊不齊整,一下翻倒了,我還拍手大笑。

  這件事情經過幾十年,回想起來我跟朱自清也是同樣感覺「我那時真是聰明過分!」如果我的父親是一個聰明伶俐人,他就聰明我就笨,他能規劃我的人生從搖籃到墳墓,都不用我自己著忙,我能活到幾歲不自殘?兒看父母陳舊、迂腐、笨,那怎麼會是壞事呢?誰不期待著下一代比自己更強!

  繪本版《背影》是「格林」出版的,繪圖的畫師是克拉迪奧(Claudio Gardenghi)。元人手上這本已經是2021年的四版一刷,變成很大一本。這篇故事散文想寫介紹已經很久,想法零零散散不能成章,說實在還要感謝六十四卦,不然我真的沒有話講。

2023年2月17日 星期五

[說短] 朱西甯的〈鐵漿〉

 




篇名:鐵漿
收錄:鐵漿 朱西甯作品集1
作者:朱西甯
出版:印刻
年份:1961年五月脫稿

  元人自選「驚魂六識」六則短篇,從發想到開始搜集,已接近完成。眼耳鼻舌身意,最難想的是這個「舌」之部,又要跟舌(或味覺)有關係,又要有驚悚的感覺,還要是個短篇,這怎麼選呢?有想過李碧華的《餃子》,那是真驚悚,還有電影看。《三更2—餃子》《三更1—天津飯》(喂),可是那個故事是整本的,不是短篇。

  後來想到可以寫朱西甯的〈鐵漿〉,絕對超水準。這是文學名篇,拿來當驚悚小說談等於殺雞用牛刀——但,那有什麼關係?格局小、沒見識的人是元人而已,好作品要多點讀者欣賞,於是決定選這篇,跟《聊齋志異》的〈尸變〉變成「驚魂六識」唯二的華語作品,不然六篇選出來全部是英文。

  開宗明義,「鐵漿」跟「舌之部」搭得上什麼關係?鐵漿可以喝嗎?有味道嗎?

  真是廢話。

  鐵漿當然不能喝,人還沒「喝」就已讓鐵漿融得皮焦肉爛了,真的倒下去,也根本不會有味覺只有痛覺跟死亡的感覺。那,為什麼要這麼做?背後一定有十足恐怖的犯罪動機(此處犯罪指自殺自虐),這個動機是我要的驚悚元素,人的慾望。

  人為了滿足慾望不惜自毀瘋狂,就像雞生蛋/蛋生雞,究竟是因為瘋狂還自毀,還是因為自毀才瘋狂?應該說當事者本人因瘋狂而自毀,旁人看因為自毀而瘋狂。而這個瘋狂,又是背後有極強烈、極理性的動機在支撐的,這種精神病邏輯,最驚悚。

  這個故事背景放在中國鐵路還不普及的時候,時間落在清末,因還有「道台大人」,但是鐵路已經開築,可能是清光緒年間。洋人的鐵路破了愛新覺羅的龍脈,東方的大夢該醒了,有見識的人先天下之憂而憂,大部份的鄉民還是迷信掛帥,一個舊不破、新未立的的美好年代。

  這故事講述兩家世仇,姓孟的跟姓沈的,爭鹽槽。元人見識低,看「鹽槽」不是很明白,知道大概是運鹽的生意,一種工程標案。鐵路還沒架過來,運鹽還用老路子,有油水可以撈——肥肉有多肥呢?故事中說,投標要得標得準備一萬一千一百兩銀子,得標者有五年的大財運。得標之後包辦鹽槽五年,半年就淨賺七千六百兩,這樣可以賺五年。

  ——如果火車沒有開過來的話。

  這個故事有兩套背景,大背景跟小背景。大背景是時代趨勢,洋人勢強,清國力弱,壓不住時代的變遷,火車把迷信風水都踏破,有錢有勢的人會敗,沒家沒業的人會興,如果風水不破、迷信不破,大家都還照舊,五年大財運穩穩的!問題就是時代變了,故事的開頭是孟昭有死後二十年,孟昭有是用一條性命加上萬兩白銀拿到標案的。

  孟昭有怎樣付出性命?他喝鐵漿,生的鐵漿。

  所謂生的鐵漿也就是融化的鐵,呈現液態的鐵,還沒凝固以備倒模鑄鐵器的鐵,溫度非常高。孟昭有為了爭標案,不但銀子押著(至少一萬一千一百兩)還要豁出性命跟沈家的沈長發比狠。孟昭有是孟家的家長,年齡不詳,但是他的獨生子二十歲。以前人比較早娶早生,倒推回去,孟昭有的年紀可能才近四十,正是血氣方剛好勇好鬥的年紀,所以讀者看他的表現,一路下來都像混黑道的,但其實他是鎮上的鄉紳,換句話說地方角頭。

  孟昭有和沈長發兩家世仇,上一代他老子給沈家逼死了(為標案),這一代又曾經為鹽槽爭持不下(一次),所以故事中搏命分勝負的橋段,已經是「三次峨嵋鬥劍」哩!你看經典不經典。論有錢,兩邊都拿得出錢;論有勢!官廳大人兩邊都不願得罪,只想安穩黑銀子。那怎麼辦呢?官老爺說得輕鬆,請兩家自行協調,自行解決!

  孟昭有提出的解決方法就是鬥狠,玩命。

  玩還要玩得有創意,嚇死人。

  孟昭有的設想,他指著沈長發罵一句,「我操你媽的吧!」要面子裡子兼顧。裡子是包辧鹽槽,五年的大財運,讓沈長發卸世卸眾,而自己耀祖光宗。面子是他要豁出這條命給沈長發打臉!他要找一個最凶狠最殘忍最饒富創意的死法,死在沈長發面前。他要死得轟轟烈烈、淒淒慘慘,死到讓沈長發嚇破膽,不敢再找他兒子報仇!如此孟家的家運就穩了,五年之後再五年,鹽槽的包辦權還是孟家得標。

  ——如果火車沒有開過來的話。

  元人為什麼把〈鐵漿〉設為「驚魂六識—舌之部」?因為孟昭有的精神病邏輯太猛了,他的動機完全合理,行為絕對瘋狂。爭面子,鬥口舌,除了要包辦鹽槽五年的大財運,更重要的是給世仇沈長發打臉!但孟昭有使用的方法不是去謀殺死對頭,而是自己自毀,死給對頭看,讓他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想逼到人家敗家。人家會不會敗家仍不清楚,孟昭有這句「我操你媽的吧!」真的罵得很響,幾世人都聽見了。

  「驚魂六識」能找到這篇真的太強,這篇故事不單是題材驚悚,作者的剪裁也俐落爽快,不用什麼囉嗦就把情節交代完了。如果不用「眼耳鼻舌身意」的觀點硬分析,就說「酒色財氣」這個分類法也是穩坐衛冕者寶座的。

  〈鐵漿〉非常值得一看!如果有自信不讓故事嚇傻的話。這篇實在太驚魂。


2022年7月20日 星期三

[一冊]鄭清文的《三腳馬》



書名:三腳馬
作者:鄭清文
出版:遠流
版次:2006年2月1日初版一刷
系列:臺灣小說‧青春讀本
初出:1979年


  在〈春雨〉之後一直想談鄭清文的〈三腳馬〉,不為別的,只因為書很漂亮。「臺灣小說‧青春讀本」這系列很值得推薦,出版了十本,是十位臺灣作家的短篇小說,每一本都是全彩印刷,附有珍貴文史資料,在〈春雨〉之後不得不講的是這一篇,對鄭清文我也沒有多瞭解,我只是喜歡漂亮的書本,短篇小說自己出一冊。

  說鄭清文小說,真的不要太挑剔的,作者的文字不只淺白,結構也非常的簡單,看了兩篇都是這樣,先有一個穿針引線人出現在現在的時空,然後他會帶出故事主角,故事主角會講述多年前的回憶,人生中的重要事件,最後就拉回到現在,不做任何解釋跟批評,故事結束。

  〈三腳馬〉的優秀不是在於作者的文筆突然變得疾風迅雷,還是結構錯綜複雜,沒有,都沒有,同樣的文字同樣的結構,但講的主題變化多了、情感深厚了,講出一段小歷史了!不管是不是鄭清文的粉絲,或臺灣小說的粉絲,〈三腳馬〉都值得一看,這是一段臺灣人的小歷史,代表一部分臺灣人的歷史記憶,雖然〈春雨〉有幾米幫插圖,但〈三腳馬〉的題材實在更讚。

  這篇故事分為八個小節,從零到七,用一個日治時期當警察的「曾吉祥」的人生來帶出臺灣從日治到戰後的一段小歷史,因為故事情節是繞著曾吉祥做變化,對於大環境大歷史不用著墨太多,只要點到就好,寫法跟〈The Curious Case of Bejjamin Button〉(班傑明的奇幻旅程)非常類似,但是曾吉祥可不是什麼小開富二代,也不會越活越年輕;鄭清文要呈現給讀者的就是,曾吉祥是怎樣從「白鼻狸」活到變成「三腳馬」,整天躲在陰暗的倉庫裡雕著哀傷的、恐懼的殘缺的馬,他的人生起伏跟「日本人統治臺灣」是拉上線的。

  曾吉祥六十多歲的人生總共就兩個形象,第一個是「白鼻狸」(白鼻心/果子狸):他在眉間鼻梁有一塊醜惡的白斑,像是皮膚病,從小因為外貌遭他人霸凌,從童年到少年,從鄉下到台北,不得解脫。後來因為報復心理,向警察(日本警察)告發賭博事,發現倚仗日本人威風,將是他人生的一個出口,一個不太正當的出口。他在郡役所(警察局)從工友幹起,當線人出賣同胞,後來考上了警察,成為大家唾棄又怕的「三腳仔」,霸凌者取得優勢反過來霸凌別人,「三腳仔」(臺奸)是他人生中第二個重要形象。

  故事中的設定,臺灣人是人,兩腳;日本人是畜牲,四腳;替日本人辦事的,跨人畜,三腳。三隻腳的動物不必是馬,馬是打開故事的鑰匙,熱愛收集馬雕刻的「我」,透過朋友輾轉認識雕刻三腳馬的怪老人「曾吉祥」,才發現他就是以前村裡做威做福的「三腳仔」,日本戰敗後逃逸無蹤,他的妻子替他受罪,遭遇了悲慘的下場。

  曾吉祥六十多歲的人生好事少、壞事多,孩童至少年都因為外貌遭霸凌,考警察做「三腳仔」也只是能威嚇他人,不是真的受人尊敬。世界上唯一敬他、愛他的人,只有他的妻子吳玉蘭,對於「白鼻狸」跟「三腳仔」這兩重形象都默默接受,甚至在日本戰敗時願意隨他自殺。可惜這段良緣也讓曾吉祥揮霍掉了,夫妻分隔兩地,曾吉祥逃過了同胞的報復,留下的妻子變成人質,代夫謝罪,再接到消息時已經傷寒病逝,其實這中間只有那麼簡單嗎?是作者下筆留手了吧。

  元人看這故事認真看過一遍,因為是短篇小說,只是圍繞著曾吉祥寫一段臺灣的小歷史,幾個重要階段都像蜻蜓點水一樣,很快就跳接過去,但也不至於給讀者壓力,因為描寫都不細緻,好的壞的全都點到為止。

  〈三腳馬〉的寫法可以對比〈The Curious Case of Bejjamin Button〉,曾吉祥在喪妻之後留下來腐朽的靈魂,日日雕刻著殘缺馬、三腳馬,這個形象又可以比對《Cien años de soledad》(百年孤寂)裡面,製作小金魚的Aureliano Buendía上校。人是活到了什麼地步,才會每天做著同樣的工藝品,卻又只是純粹抒發,不具任何目的?小李飛刀在風雪夜裡,溫暖的馬車裡頭,邊喝酒邊咳嗽,拿飛刀雕刻著表妹的形象,這比較接近曾吉祥嗎?

  鄭清文小說又講完一篇了,目前預計就講這兩篇。如果有出現同樣優美的版本,短篇小說收錄做一冊的,還當再講,不然的話也就到此暫歇,讀者可自行找看。


 

2022年3月18日 星期五

[一冊] 鄭清文的《春雨》

 



書名:春雨
作者:鄭清文
繪圖:幾米
出版:臺灣麥克
日期:1998年12月初版1刷
            2005年4月8刷


  鄭清文的小說作品以短篇為主,麥田出版有「鄭清文小說全集」,當然散篇也有很多。值得一提的是,把作者名篇單獨製作成繪本、或小說搭配資料插圖,我目前只能找到兩本,一本是遠流的《三腳馬》(臺灣小說‧青春讀本),一本就是臺灣麥克的《春雨》,幾米繪圖。

  鄭清文的小說文字都簡單,要讀出興味卻不容易,有點像契訶夫。元人形容契訶夫小說最粗淺的:「沒頭沒尾的開始,又沒頭沒尾的結束。」鄭清文小說或者沒那麼隨性,但也不是刻意要討好讀者,如果讀者讀書沒有稍微用心一點、認真去讀,鄭清文的小說文字幾乎是像開水一樣白淡無味的,也是因此元人才要刻意挖掘繪本來讀,圖像可以補充想像空間。

  這本《春雨》說實在的,幾米的插圖幫了大忙,它不像《三腳馬》雖然是全彩印刷,可是在內文中間又置入許多相關資料,邊看文章邊讀資料說實在累人;繪本的關係,插圖跟內文是相輔相成,難能可貴是鄭清文的文字相當淺白,情節也含蓄,學童都能讀懂,也沒有需要避諱的元素,雖然是繪本的製作,不太需要刪改,等於讀者撿到一篇精彩原文。

  《春雨》的故事是在說,星期天在木柵登山遇雨的「我」(應為中年男性),在往山上的小型巴士上,邂逅了二十年前的舊相識,在舊家附近開雜貨店的,名為老闆其實是入贅女婿的「安民」。安民已經五十多歲了,胸前用揹巾裹著一個才只有一歲多的嬰孩,坐車上山不知為的什麼。

  故事從「我」跟安民坐上同一輛上山的巴士,轉進「我」二十多年前對於安民夫妻的記憶,跟著到了公車終點站,欲往貓空的安民坐錯路線,坐到終點站還是離目的地甚遠。此時「我」也因著登山的需要,陪安民在雨中走了一段山路,二十年前的回憶因這段雨中漫行又再洗刷清晰,且有了新的認識。

  《春雨》的故事題材很簡單,就是用「我」當穿針引線人,從回憶、從現實去審視安民這個人,二十多年前他和妻子的婚姻狀況,二十多年後他對生兒育女的思考,從幾個面向去觀察安民這個入贅女婿,單純觀察,客觀描寫,不加論述、不加批評。

  鄭清文寫作的題材多是臺灣人的人生故事,徐徐寫來平淡無奇,其實故事中間還是有舖陳,不是隨便抓起筆來就記的流水帳可以比擬。故事中的安民,出身孤兒院,後來做人家的入贅女婿,因膝下無兒和妻子漸行漸遠,兩人還各自外遇,期待了半天的孩子始終沒有生下來,體弱的妻子更因此過世。二十年後在往貓空的車程中重逢,原本「我」對於安民漸淡的印象又再鮮活起來,並且雨中一席談,安民闡述了自己新近確立的價值觀,做為他中年人生的里程碑。

  看《春雨》故事元人倒不特別關心這人物種種,元人關心的是早年臺灣的地景風貌。故鄉北港才不過馬路拓寬,熟悉的地景就已不復見了,故事中講到的「五百萬」大雨傘,光看繪圖就覺得十分感動。因圖配文,補足的想像空間,才是幾米插圖最令小說添翼的部分。

  鄭清文小說元人所讀不多,除《春雨》之外就只一本《三腳馬》,容有機會另外講述,敬請期待。

2021年7月15日 星期四

[說短] 莫言的〈紅高粱〉

 


篇名:紅高粱
作者:莫言
收錄:《紅高粱—八十年代中國大陸小說選1》
編選:西西
出版:洪範書店(臺灣)
日期:2001年十二月十印
原始:1986年《人民文學》第三期。


  講到莫言的〈紅高粱〉,這是以前在BBS武俠板一位前輩推薦的,這位前輩覺得〈紅高粱〉是一篇好的武俠小說,或者說「有邊讀邊的武俠小說」,跟武俠能沾上一點邊,讀起來有樂趣,也就是了。他的評語頗嗆辣,記得他是說:

  「莫言的〈紅高粱〉能把一堆武俠小說踩出屎來。」

  故事經過了這麼多年,元人曾經拜讀《紅高粱家族》但沒有讀完,只讀了第一篇(即〈紅高粱〉),後來也接觸了莫言的長篇小說《檀香刑》和《十三步》——我還是沒有讀完!那好吧,回到最初的起點,就講莫言的〈紅高粱〉,就當武俠小說看,就只講這麼一篇,不管莫言有沒有得諾貝爾獎,我只是依我讀者的觀點。

  莫言的這篇〈紅高粱〉結構很簡單,怎麼簡單呢?它故事主線就是余司令帶領鄉民小游擊隊,到膠平公路(連接山東膠縣和平度縣的公路)中間的一段去伏擊日本兵,光看主線讀者當然不明白哪個是哪個,所以在故事中間又穿插了好幾段回憶,用點兵點將的方式告訴讀者誰是誰,跟這場游擊戰有什麼關係,關係怎麼來的,最後日本兵來了,小游擊隊跟日本車隊大幹一場,雖然賠了夫人又折兵,但是死去的、活著的,早在之前就犧牲的,都因為作者「我」的記述成了名垂文學史的英雄。

  這篇小說使用的是全知觀點,作者站在上帝的位置俯瞰一切。大家不要因為作者跟角色套近乎,一口一個「我爹」「我爺爺」「我奶奶」就以為作者的「我」曾經經歷過這一切——沒有好不好!莫言的描寫功力驚人、見聞紀錄過人、想像力更超人,他假造一個自己的家族,用虛實相生的方法構造出全篇故事,看起來好像是真的!其實一分真實九分想像,或者還有一些是跟文學經典借鏡,所以有的橋段跟其他大師還能互相關聯。莫言在〈紅高粱〉故事當中緬懷曾經存在的英雄,那都是些典型,而恰好是「我家」的祖先,所以「我」也不客氣了,邊寫書邊自肥,我奶奶又怎樣我爺爺又怎樣,其實也都是全知觀點——你祖宗的隱私會他媽掀開褲底讓你知道?當然都是想像得來。

  說到「英雄」二字那真是〈紅高粱〉的一大賣點——莫言描寫紅高粱田,隨便就唬死我們這些識淺的讀者,出國只會飛往東京巴黎,誰能知道山東高密的紅高粱田長什麼樣子?還有田裡的螃蟹?但光是描寫紅高粱田,不如去看《國家地理雜誌》還有彩色照片!看小說幹啥子呢?當然是為了人,為了那些人物描寫。

  莫言寫〈紅高粱〉的一個隱喻:「過去的人(我爺爺那輩)活得很精彩,他們活在一個痛快的時代,快意恩仇、敢恨敢愛;而我們呢?強種傳不過三代,傳到我這代已經只會搖筆桿懷念祖先。」莫言有一點這樣的隱喻。

  〈紅高粱〉寫出了一個曾經存在過英雄的大時代,相對於乏善可陳的「我」的時代,我爺爺那時的英雄豪傑活得多麼痛快!郭箏在《少林英雄傳》也有提出這樣的感慨,少林寺曾經人才輩出,獨領一時風騷多麼精彩!傳到故事裡面這一代,整個江湖只剩下搞笑角色。

  莫言跟郭箏怎麼會相提並論呢?莫言是文學作家,郭箏是武俠小說家。可是讀者要知道,〈紅高粱〉本身是一部「海天一線」的作品,究竟是通俗小說還是文學小說?難分清,所以叫做「有邊讀邊的武俠小說」,做為文學又有武俠的熱鬧;做為武俠又有文學的底蘊,好的小說是跨越類型的,而莫言的〈紅高粱〉可以說將郭箏的《少林英雄傳》狠狠擊敗!因為郭箏沒有寫出曾經存在的英雄,莫言有。

  繼續講英雄的問題,故事中的「我」認為祖父那輩的人頗多英雄好漢王八蛋,不像我們現在全都是軟腳蝦,這跟英雄有關嗎?我覺得要再劃分清楚,不是英雄不英雄的問題,而是血性的問題,血性越傳越弱,教養越修越高,所以英雄好漢王八蛋,傳不了三代都變成飼料雞跟軟腳蝦。

  讀者仔細看〈紅高粱〉裡面的重點人物,如余占鰲(我爺爺)、戴鳳蓮(我奶奶)、豆官兒(我爹)還有羅漢大爺(我羅漢大爺),他們做事情都沒在想的,全憑血性引導,我想我就要,我要我就幹!幹哪!有什麼問題幹了再說。這是武俠小說失落已久的「血性」,設若一個大俠援救弱女子,在救以前先盤算對方多少人、武功強弱,救了有沒有好處,會不會遭人反將一軍抑或仙人跳......這種種種種,光是「心念電閃」就要用掉四五頁,而且你還要「虎軀劇震」不知道幾次不然沒有動作場面,雖然力求俐落簡單,事情還沒想好讀者已經要棄書。

  〈紅高粱〉沒有這個問題,火點著了就要燒,燒了會點燃什麼?或是燒到自己?通通沒在管的,反正火點著了就燒吧,血性主宰的爽。由血性主宰的處事,俗話講「快意恩仇」,快意恩仇跟英雄有關係嗎?好像沒多大關係。余占鰲說多英雄,搶親戴鳳蓮是殺掉一個麻瘋病人,跟一個戰鬥力只有5的糟老頭子,從此得個女人又佔間酒坊,這算英雄?

  戴鳳蓮委委曲曲嫁了單家麻瘋仔,不意心上人轎夫突然來搶親,高粱田裡打野砲,生下個豆官還裝孬,十四年都沒得名分,親爹當做教父認。我真的幻想戴鳳蓮,在寂寞的時候也偶爾獻身給羅漢大爺——這沒什麼嘛!《天龍八部》登記有案的,余占鰲如果真是「名滿天下的傳奇英雄」,外邊女人必不可少,如果戴鳳蓮真的對余占鰲有份愛,抽大煙、野風流可能也都是因為愛!這些莫言在〈紅高粱〉裡頭沒寫出來,但我相信戴鳳蓮絕對不會單純癡情,因為她也有血性,但是戴鳳蓮算不上英雄,她是舊時代的新女性。

  再講羅漢大爺,血性漢子,強中之強!羅漢大爺悲壯的死(讓日軍教人活剝皮)是故事當中最嚇人的一段,比兩軍槍戰還恐怖(因為焦點集中又加長鏡頭),但我要講的仍是羅漢大爺的血性。從一開始跟日軍衝突受傷(子彈擦過頭皮),到築公路服苦役,到夜間逃跑氣憤殺驢,到最後的活剝皮,羅漢大爺一身背負了多少傷啊!又餓又渴,滿身瘡痍,但他卻不屈不撓的活著,痛是一定痛,苦也是當然苦,可是他有沒有自己問過一句「為什麼!」沒有,遭遇那麼慘還是沒在想前因後果,就憑著生命力支撐下去,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血性!羅漢大爺的頭腦是故事中最鈍(年紀大又長年勞役,智力如同動物),血性卻是故事中最強。我看著就還是覺得,羅漢大爺是故事裡面最強角色,不是因為剝皮死,是因為血性,還是血性,然羅漢大爺仍不是英雄,他是好漢。

  看〈紅高粱〉故事也有三五遍,看到都有自己的意見,我覺得這篇故事最讓人佩服還是描寫,看來看去全是描寫。血性弱化的我們這一代,回想血性強盛的前幾代,郭箏就沒有辧法提出具體事證,莫言就能;甚至梁羽生在《雲海玉弓緣》寫到「傳說中的」邪派宗師喬北溟,讓人神往;真正讓此角出場時,竟是個騎馬打仗的殺刀王(喬北溟出場時跨坐在僕從身上,拿獨腳銅人做兵器),實在令人發噱。

  所以我要提〈紅高粱〉,該怎麼說呢?這一篇「有邊讀邊的武俠小說」,介紹得不能算詳盡,但是我依著讀者的本心,能夠心口如一不欺騙自己,也就夠了。莫言的小說講實在話,大部份的描寫都太囉嗦,我根本受不了,聊提一篇〈紅高粱〉與讀者分享,真的是依著我讀者的本心,之後大概也就不再提了。



2021年6月15日 星期二

[說短] 二月河的〈棗莊剿匪行〉


篇名:棗莊剿匪行
收錄:二月河短篇小說集
作者:二月河
出版:宏文館圖書(臺灣中文版)
日期:1999年5月


  二月河在臺出版,主要以「巴比倫」出版社為大宗,出版了他的長篇歷史小說《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全部都是三套以上的系列作。二月河的短篇小說及散文集子,則由「宏文館圖書」出版,這比較冷門,但並非不好看!元人這次選中的,就是二月河的短篇小說〈棗莊剿匪行〉,講福康安的故事。

  二月河這本短篇小說集收錄了五個篇章:〈書劍天涯〉〈棋局〉〈廢儲戒得居〉〈棗莊剿匪行〉和〈白雲蒼狗〉。除了最末一篇〈白雲蒼狗〉是時裝戲以外,其他四篇全都跟二月河的「帝王大系」有關,〈書劍天涯〉〈棋局〉〈廢儲戒得居〉是《康熙大帝》的補遺,〈棗莊剿匪行〉既然談到福康安,那當然是連接《乾隆皇帝》。

  元人一開始喜歡這篇,倒不是跟福康安有關係,而是想認識「剿匪」。常常在清宮劇聽到人家喊剿匪,連電影《讓子彈飛》也在講剿匪!可是,剿匪是怎樣剿的?沒有人說過清楚。

  二月河這篇〈棗莊剿匪行〉用了兩個大家熟悉的人物,一個就是福康安,武俠小說最愛吹捧的,乾隆朝第一高富帥;一個就是劉墉,不是《我不是教你詐》那個劉墉,是劉墉崇如,宰相劉羅鍋那個劉墉。你說劉墉不是乾隆的內臣,怎麼跑來跟人家剿匪?這我也不能解釋,反正看看熱鬧罷咧。故事中敘明,〈棗莊剿匪行〉發生的時間,福康安才只有十六歲!劉崇如是他的隨行秘書,幫忙辦公文寫奏章的,這一文一武的搭配讓故事顯得精彩有趣,雖然二月河的筆調非常之硬!但這篇算是好讀的,簡單易入手。

  故事開始是福康安和劉墉接任欽差大臣(有點像FBI的感覺),接獲線報說匪徒「一枝花」的餘孽「蔡黑七」躲到了棗莊地界,假扮豪富潛居鄉里,這兩位年輕的欽差(福康安既才十六歲劉墉也不至於太老)有點像《西遊記》的孫悟空,一落腳客棧就抓當地的土地神來問了!說什麼土地,其實是妓院的龜奴,從問情報開始,到調度兵力剿匪成功,福康安捉拿蔡黑七,辦得雷厲風行,旗開得勝打了漂亮的一仗,然後又把功勞奉送給劉墉(因他覺得功勞太小不屑要),〈棗莊剿匪行〉的頭尾大概這樣子。

  元人要介紹讀者看的,倒不是故事的頭尾,而是枝微末節。二月河的小說雖然寫歷史人物,但精彩處多是以歷史事件和文化風物交織描述而成,人物若抽去了那些細寫,也不就是些熟悉的名字。金庸寫福康安,好咧,我們知道他臉很白淨,人瀟灑、性溫存,還姓朱名德正、家住北京城(喂),反正寫來寫去就是個風流惡少,然後呢?金庸並不管這許多。

  可是二月河寫福康安!我們知道很多事情:福康安很驕傲、冷酷、好殺、少年心性、用錢奢侈、喜歡走偏門靠關係,還有兵貴神速。綜合以上特色元人想到一個經典人物:007 James Bond。讀者如果看過007小說或電影,當會發覺二月河寫的福康安跟 James Bond非常像!007的靠山是英國政府(軍情六局MI6),福康安的靠山是乾隆皇,所以他們用錢都沒有忌憚,預算無上限,而福康安除了自己的用度還要「整軍」,你就知道他花錢更不手軟。

  說是剿匪,其實真正的剿匪行動都是暗寫,用幾個段落交代了事,反正賊頭抓到了,福康安帥氣拉弓,到底行動當中死傷多少,戰功幾何,其實不用很在意,因為在書裡面,那只是寫在報表上給朝廷看的。在書外面,讀者看這些數據也沒有意思,讀者要的是故事。

  讀者要看的是什麼?要看的是福康安剿匪成功,他到底佈置了多少功夫?福康安剿匪動作非常快,花錢非常多,一晚突擊動用二百員兵力,每人先發賞銀五十兩!一個晚上而已,賺銀子五十兩,說這是買命錢也無妨,問題是銀子是真銀子!白花花的擺在眼前的真銀子,這才可怕。福康安的人不是他自己帶來的親兵,是臨時請豐縣縣令「葛逢春」徵調的衙役(官府的官差),福康安的銀子也不是自己的銀子,是他下保證請縣令「葛逢春」(怎麼又是你!)拿庫銀出來墊的,日後再奏請朝廷補還。

  除了縣令手底下的衙役,縣府庫房的庫銀,還有一座紅毛大砲,用來轟他個王八蛋的。這,當然也是縣令葛某的手筆!奇怪讀者會不會覺得,這葛逢春是欠福康安錢嗎?怎麼對他唯命是從,比奴才還好用?是啦!葛逢春的底細,就是傅恆(福康安之父)家裡的奴才!外放出來做縣令的。本是人家家裡的奴才還不算,福康安駕到,好像克蘇魯邪神出現,跟邪神祈願除去我(葛逢春)心腹之患,竟不費吹灰之力——好啦,有出一招必殺技「剪腳踏飛燕」跟一個茶杯。

  葛逢春本是一個窩囊縣令,中了詐騙集團的美人計,事事受掣肘,老婆還跟別人睡。福康安一來,先是高興「小主人」奉欽差令牌剿匪——你看匪還沒剿呢!就已經順手把葛逢春家的姦夫淫婦都殺淨,從此葛逢春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喂)。

  福康安看似不經意的一樁小事,假裝幫家奴出氣,隨便殺了兩個人,其實是對縣令葛逢春恩威並施,令他的剿匪行動要錢有錢,要人有人,好像桌頂捏柑那麼容易。二月河的故事舖陳是在這裡,刻意去寫福康安幫家奴「清理門戶」而把真正的剿匪行動輕輕放過。福康安替家奴出氣,挾怨報復,幹這種事不覺得小孩子氣?問題是他這個「家奴」可是一縣的縣令,要錢要人怎樣都可以的!如果剿匪佈置是往州縣政府猛發公文,會不會在公文往返途中賊人就跑了?福康安要灑的賞金誰要墊付?人家地方政府會相信你十六歲的屁孩嗎?乾隆皇離我遠著咧!

  〈棗莊剿匪行〉的好看,關鍵就在於這個豐縣縣令葛逢春,把他和福康安的主僕關係弄清楚,再去看看福康安的佈置多麼「走後門」就可以想見,他沒事去幫家奴清理門戶其實不是偶然,是有認真想過的。故老相傳的官場金句:「有關係就是沒關係。」福康安為何可以隨便殺人?因為他有Licence to Kill(有關係就是沒關係)福康安為什麼可以不按SOP調動衙役剿匪?五十兩賞銀現給還不用自己掏腰包?因為他的家奴即是縣令,而且又蒙他的恩寵(有關係就是沒關係)。

  〈棗莊剿匪行〉雖然明著寫剿匪,暗地裡還是在刻畫乾隆朝的官場人情,因為篇幅很短,仔細看不很費力,特別要推薦給大家。而且二月河的小說嘛,要看到「奪命剪刀腳」也還不是那麼容易(笑)。

  二月河在臺出版的中短篇小說,除了這一本短篇小說集以外,再有就是一則中篇《爝火五羊城》,不過元人沒打算講。「康雍乾三代」這系列套書是看都不容易了,要講我可沒那本事,所以也放棄,二月河的短篇簡介僅此一篇足矣。
 

2021年2月8日 星期一

[說短] 陳雨航的〈策馬入林〉


 
篇名:策馬入林
作者:陳雨航
出版:爾雅
原始:民國六十四年六月
特殊:曾由王童導演改編同名電影。


 元人從王童導演的電影《策馬入林》,追回小說原著的〈策馬入林〉,是為了搜集不同型態的武俠小說。陳雨航不是專業的武俠小說家,〈策馬入林〉是他偶一為之的遊戲之作,但實在寫得不錯。

 〈策馬入林〉的主角只有三個人,兩個男人一個女人。故事的衝突再簡單也不過了:兩個男人搶女人,全世界最好編的俗套情節。女人叫做「彈珠」,她是富家千金小姐,曾為山賊集團強奪,原本的結局是先姦後殺,曝屍荒野,但因為山賊二頭目「何南」愛上了她,下死命擔保,終於力排眾議保住了彈珠的性命,只是彈珠也成為何南的女人。彈珠一開始是山賊的肉票,後來變成山賊的女人,因著斯德哥爾摩情結,彈珠對於何南既愛又恨;故事開始的時候,彈珠讓身穿藍袍沒鬍渣的「俠客」劫走,準備護送回家;俠客是彈珠她爹派來的,不但劫走彈珠還要殺死何南。

 山賊二頭目何南,原本是個農民,因種地不能生存鬧起革命當山賊,成為集團的二頭目。何南本來不是一個壞人,但歷經多次的燒殺擄掠,說他不是壞人也已經是個罪人。何南對於彈珠的愛情,粗獷而直接,他不懂怎麼憐香惜玉,只知道他想要這個女人,想要她、占有她,把她留在身邊,何南的愛情只有三板斧,他以為彈珠懂得。彈珠當然是懂的(女人心總比較細膩),但是何南想得太單純,彈珠對於何南是愛恨交織,埋下了隱藏的導火線。

 彈珠他爹派來的俠客,沒有名字,自稱姓「白」,何南對於他的印象是「那個沒鬍渣的」(反映出何南必定是滿臉于思)。穿藍袍、佩長劍、說話斯文、削木成槍,相對於何南的大鬍子,粗魯無文,動輒亮刀,可以簡單分析得出來,藍袍俠客肚裡曲折,是個懂使計謀用頭腦的人,俗話說「刀走白,劍走黑」,用刀的人直接粗獷、用劍的人曲折婉轉,藍袍俠客把彈珠帶至密林當中是一計,捨長劍不用,削樹枝做長槍又是一計(針對何南的策馬入林)。

 故事的切入點,在於山賊強奪彈珠之後幾年,彈珠已經是何南的女人,兩人飄泊無定,同居一室相處如夫婦。彈珠本來想殺死何南,後來又想著放下,何南也以為彈珠跟自己已經是情投意合,不會再有委屈。白面俠客的出現,在兩人意料之外,事情都經過多久了,誰也沒想到彈珠他爹還會派人來。白面俠客在何南熟睡的深夜劫走彈珠(彈珠完全沒有理由不走),何南發覺之後駕馬來追,俠客帶著彈珠在密林當中,靜靜等待何南的來臨,專心製作長槍,準備一舉將何南舉斃。

 〈策馬入林〉這個題目有點意思!江湖上有言道「逢林莫入」,因為林子裡最好佈陷阱,尤其騎馬的人輕易深入,最容易中埋伏讓敵人狙擊。但何南為什麼那麼勇敢?教你「逢林莫入」你居然「策馬入林」?因為何南的個性簡單又直接,他相信彈珠是讓「那個沒鬍渣的」拿劍架著逼走的,他相信彈珠是在等他英雄救美,他只想一刀劈死那個王八蛋,完全沒想到林中已經佈下死亡陷阱。

 俠客的置入是衝突的起始,猛一看這〈策馬入林〉的故事真像菊地秀行的《D—妖殺行》(吸血鬼獵人D故事第三部),一個莫名奇妙(可能也不是正義)的俠客,硬要去拆散鴛鴦追擊一對私奔的情侶,故事當中道德感模糊,到底誰才對誰又是錯也已經難分清楚,雖然老哽但是老哽到歷久彌新。

 〈策馬入林〉的敘事手法相當奇巧,作者把焦點放在最高潮一段,從何南追跡彈珠到策馬入林迎向死亡,之前的事情全用人物獨白過暗場;之後的事情乾脆隱去不講,留給讀者一個開放性結局。到底俠客會殺死何南嗎?彈珠會出聲警告嗎?何南和彈珠是否能終成眷屬?

 原本一段冗長枯燥的情節(不就是山賊綁架了小姐然後斯德哥爾摩情結?),經過作者的匠心剪裁,改用男女主角話分兩頭的獨白表達,故事變得輕鬆易讀,結尾又耐人尋味。

 ——武俠小說其實可以這樣玩!陳雨航的〈策馬入林〉給我最大的啟示。元人也講過董橋的〈薰香記〉,也講過老舍的〈斷魂槍〉,都是篇幅不長(做為整個長篇的一塊),只為記述片刻的精彩。武俠小說落入的一個困局,其實也就是《論語》學而篇的那一句:「巧言令色,鮮(尟)矣仁。」每一代新銳的創作者,想的都不是如何表現自己的想法,而是「怎麼樣寫讀者才會喜歡看」,而他們的心胸又非常狹隘——要讓讀者喜歡?學金庸啊!再不然就學古龍。裝作他人喜歡的表情,假說他人喜歡的話語,這種人根本不會有真心,那武俠小說又如何能創新?

 陳雨航的〈策馬入林〉就講到這裡,基本上元人只講這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