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Agatha Christie,觀念長篇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Agatha Christie,觀念長篇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3年12月18日 星期一

[道長] Agatha Christie的《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褐衣男子)

 



書名: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
中譯:褐衣男子
作者:Agatha Christie
出版:Dover Publications(美國)
特殊:1924年英國Bodley Head初版原版復刻
ISBN:978-0-486-83750-5

  Agatha Christie觀念長篇戲說從頭,來講阿嘉莎嬸嬸的第二部長篇,同時是獨立作品的處女長篇,《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褐衣男子)。

  寫作這本的時候,阿嘉莎嬸嬸三十四歲,我感覺嬸嬸是很晚熟——性格內容這大家都知道,但我為何判斷她晚熟呢?因為她三十四歲了,寫小說還一副少女心,選字傾向還偏難,甚至用了很多不怎麼需要的法文單字進去;正如Dashiell Hammett嘲笑S. S. Van Dine所說的「高中女生學寫作文」,情境實在非常貼切,但因為嬸嬸當年已經三十好幾,所以我才斷定她很晚熟。

  這是一個冒險故事,有著間諜小說的外衣(跨國犯罪這種的,女主角還搭船到南非),有著推理小說的內容(女主角親眼目睹地鐵站命案,由目擊證人身分循線追查),但是它是一個愛情故事。我們敬愛的阿嘉莎嬸嬸,她把三十四歲的自己放進故事裡面,自導自演,化身為女青年冒險家Anne Beddingfield,跟空屋女屍凶手嫌疑犯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談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戰時戀愛(因為過程是在對抗邪惡組織揪出幕後黑手)。這整本故事充滿了莫名奇妙的一廂情願,但因為青春無敵所以也不要在乎那麼多了。親愛的讀者,你能想像三十四歲的克莉絲蒂幻想自己有多瀟灑嗎?太有趣了。

  因為愛所以愛,芳華正盛的Anne Beddingfield,愛情和冒險都不問「為什麼」,很簡單「就醬拌」!「如果妳(作者對女讀者說)決定出發去冒險,那冒險就會半途衝出來找妳(女主角),而且還會牽著一個受傷的愛情,讓妳有機會為心愛的他療傷鎮痛,順便吵家抐宅準備日後的婚姻生活。」這本長篇就是這麼麻甩。

  因為是早期作品,本書的用字不太考慮,有些單字對於外國小屁孩來說粉難!然後敘事不清是老症頭,阿嘉莎嬸嬸早期的短篇幾乎不能看,因為篇幅太短故事化不開;長篇還可以,但有一些細節真的對不起來,像是Carton這個免洗的角色,我一直就以為是「紙箱」,字面上的意思,其實他是女主角在地鐵站目擊的那具屍體;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是扮裝的醫生、空屋命案嫌疑犯&女主角真愛,這個不講明恐怕讀者都會搞混。

  另外有幾個重點,首先是故事元素的開創與傳承。本書是克莉絲蒂小說的「上游作品」,寫不甚好但是非常重要,是一部「山水蒙うらおもて澤火革」的重要作品。Hercule Poirot系列好幾部作品,故事元素都從這本長篇搬過去,像是「失竊的鑽石」、「雙重觀點切入敘事」、「搭郵輪旅行結果在談戀愛」這些的。

  人物延用最明顯是Colonel Race,雷斯上校,英國情報員同時也是專業偵探,江湖上人稱Death Race(絕命尬車)——後面這句我自己加的,其實沒有這個稱號(考夭)。Death Race雖然戲份少話不多,可是有他出場的作品幾乎都是傑作!Hercule Poirot系列有兩本,獨立長篇也有兩本,本書是他第一次出場,年紀才四十多歲。

  Colonel Race的形象,頎長身材、皮膚黝黑、高帥沉默,兩鬢飛霜好像神鵰俠楊過。在他出場的幾部作品當中,這個形象一直連貫,只是一直變老。本書裡面戲份相對比較多(因為別的角色都沒很特別),擔任第二男主角(說實在的別的角色也根本不夠力),心裡有喜歡女主角但是告白失敗,後來的作品就把男女之情拋開了,單純專業局外人,但是他出場的作品每部都傑作!實在是有夠厲害。

  《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的樂趣不在故事結構或故事主線,反而都是在女兒心事跟生活瑣事。這本長篇從出版至今(西元2023年)已經將近一百年,經過歲月的淘洗,有可能冒險情節歷久彌新嗎?那並不是阿嘉莎嬸嬸的專長。可是講到一些生活瑣事,像打電報要花很多錢、女孩兒吃冰淇淋蘇打安定心神、美麗人妻跟冒險少女結成閨蜜這些事情,經過一百年還是非常耐看,甚至很有時代感。元人自己最喜歡的角色就是美艷人妻Suzanne Blaire,跟帥哥搞曖昧(但不發生感情)對她來講,可是居家旅行、殺人滅口,必備良藥!同類型角色在後續的獨立作品也有出現,就沒這麼好看,因為沒有雙生雙旦。

  阿嘉莎嬸嬸在Hercule Poirot系列常犯的拖戲毛病,這本倒是沒有。講很多瑣事,對的;冒險歷程跟少女心都很一廂情願,也沒錯!但是篇幅是挺紮實,沒有故意設計圈套讓讀者撲空,可能在這個時候,嬸嬸心裡想寫的事情還太多,只是裁縫工夫不到家,看起來頗雜亂,相對來講也很可愛!這種大方自然的感覺再來就沒有了,克莉絲蒂寫作間諜小說每每失敗,一個原因是見識不多,另外一個原因是不懂裝懂。

  這部長篇算是克莉絲蒂的異色作品,它影響了作者後續很多長篇,但是寫作風格還沒建立。講到異色作品,又想提Dashiell Hammett,他的獨立長篇《The Thin Man》(瘦子)。Dashiell Hammett是冷硬偵探第一家,居然寫出這種長篇——貧窮偵探娶了富家千金,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在伏特加馬丁尼要搖不要攪的過程當中,偵破一樁懸疑謀殺案;當然主角還是會苦惱、會受傷,只是他從頭到尾都過得很奢華,老婆又漂亮。

幼齒的Agatha Christie。
 
老欉的Dashiell Hammett。

  這兩位大師根本水火不容,異色作品卻沒相差那麼多,《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是硬派女偵探(女青年冒險家)跨國奔走的追愛傳奇;《The Thin Man》是發生在飯店房間的本格推理。元人心裡仰慕的這兩位作家,不約而同寫出了與自身風格大相逕庭的趣味長篇。

下一部克莉絲蒂獨立長篇,預計要講《Toward Zero》(謀殺零時發動),敬請期待。

2023年2月5日 星期日

[道長] Crooked House(畸屋/歪扭的大宅)








書名:Crooked House

中譯:畸屋(遠流)、畸形屋(遠景)、歪扭的大宅(元人)
作者:Agatha Christie
初出:1948年在先在美國連載,1949年在英國出書


  Agatha Christie獨立長篇,來到第四彈《Crooked House》(畸屋/歪扭的大宅),這一本長篇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它的意外轉折,第一遍看就能強烈感受到,那不可能的凶手,給人帶來的衝擊非常強烈!然而讀者要是只看爆點,回想起來會覺得非常無聊,好像除了凶手很勁爆以外,整本書都在混。

  其實沒這回事,《Crooked House》是「黑暗克莉絲蒂」很重要的組成:克莉絲蒂小說怎樣謂之「黑暗」?兩個重點,一個是「故事裡面沒人結婚,只剩下謀殺」;第二個是「小孩受到傷害」,這兩個元素是我覺得克莉絲蒂小說最黑暗的組成。目前看到,白羅系列有兩本長篇符合這個標準,都是後期作品,獨立長篇就是這本。另外人家提過的《Ordeal by Innocence》(無辜者的試煉/真相的代價),說什麼「克莉絲蒂最黑暗作品」,根本鬼扯!讀者用元人這兩個標準去分析就知道,那本算什麼黑暗,講得好像推理小說不准有死人。

  克莉絲蒂小說有個子類型,專門經營家族恩怨,死者通常是家裡的老暴君,這在白羅系列我們談過,家族恩怨通常都比較恩怨情仇、狗血淋頭,故事不至於太乾,可是最後的謎底,犯案的凶手——很意外嗎?好像不沒那麼意外。


  然而在《Crooked House》,凶手真的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故事沒有很特出,人物塑造很用心,角色各有各的展演,雖小道亦有可觀。以「獨立作品 X 家族恩怨」這樣的組合來看,的是一部傑作!不要強調凶手的驚人,故事也是中上水準;如果只因為凶手超爆炸就忽略作者的舖陳,那等於錯過一本好作品。

  來講書名怎麼定義。房子的形狀普遍來講應該要方正,crook是有點扭曲、歪斜的感覺,用Crooked House當書名當然是呼應童謠,阿嘉莎嬸嬸的拿手好戲;可是在本書之中,謀殺跟童謠沒大關係,家族恩怨才是書裡的重點。元人比較關心的點是,crook這個字不應該以「畸形」代入:「有一個畸形的人走了畸形的一哩路」,這算什麼?扭曲歪斜就是畸形嗎?脖子長了個大瘤不也是畸形?人家就沒歪斜。

  所以我要提出申辯,crook的譯法用「歪扭」,加強用法用疊字「歪歪扭扭」,這樣子不但比較具體,用在童謠的翻譯也恰當。你看「有一個歪歪扭扭的人,走了歪歪扭扭的一哩路」,同樣都是crook,也沒加字也沒轉義,看起來就通順很多。所以書名《Crooked House》我才要譯做《歪扭的大宅》。

  這本長篇的戀愛故事,是跟家族恩怨綁在一起的,故事男主角Charles Hayward,他是英國外交官(情報員),爸爸是蘇格蘭場的高階警官,從海外歸國要跟女朋友結婚,結果女方家裡發生謀殺案!女朋友的祖父死了,死得蹊蹺,注射給祖父的胰島素,讓人換成了眼藥水,眼藥水內含的成分刺激祖父心臟衰竭,因此致死。女主角立誓,在祖父冤屈解開之間,不和男主角結婚,男主角一是警方關係人,二是苦主準女婿,他若是堅持要娶女主角,就誓必要深入這歪扭的大宅,去偵察歪歪扭扭的三代同堂,從中挖掘出歪歪扭扭的罪案真相。

  劇情非常簡單,對比白羅系列沒有特別突破(除了凶手很嚇人)。但我覺得阿嘉莎嬸嬸在寫獨立作品相對用心,可能過程中還有樂趣。同樣的篇幅拿掉了對於神探的恭維,直接搬演傀儡戲,劇情比較緊湊。橋段是看得很習慣了,手路也沒創新,就是一個小循環,簡潔俐落的小循環。

  元人在白羅系列一直有個遺憾,就是Captain Hastings(海斯汀上尉)老是因為多情、看不清現實而讓白羅老爹嘲笑,可是他的戲份那麼少!到底Captain Hastings的多情誤事有多好笑呢?他的愚蠢又能影響讀者到什麼程度呢?看《Crooked House》,這本沒有神探,男主角同樣是多情誤事的典型,就像Captain Hastings,從頭到尾都自以為是,讀者跟著他穿針引線,不但沒有看清現實,反而把思緒弄得更亂,讓作者牽著鼻子走,這個男主角真的非常好用。

  最後附上〈Crooked House〉的歌謠原文,下一本我們講《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褐衣男子)。

  There was a crooked man and he went a crooked mile,

  He found a crooked sixpence against a crooked stile;

  He bought a crooked cat, which caught a crooked mouse,

  And they all liv'd together in a little crooked house.





2021年4月26日 星期一

[道長] Death Comes as The End(死亡終有時)

 


書名:Death Comes as The End

中譯:死亡終有時(遠流)、死亡終局(遠景)
作者:Agatha Christie
原始:1944年十月
特殊:從未有過任何形式的改編作品


  克莉絲蒂的觀念長篇,講到《Death Comes as The End》算是第三彈,這一本是克莉絲蒂長篇小說唯一的一本時代劇,時空背景放在西元前兩千年的底比斯,尼羅河西岸,當時隸屬埃及—— 克莉絲蒂寫時代劇?把本格推理放到古埃及?這樣子的小說會好看嗎?元人老實講,是真的沒有很好看,可是也不算太差。

 日本書評人霜月 蒼寫了一本《アガサ・クリスティー完全攻略》,把克莉絲蒂有的沒的(連不是克莉絲蒂的親筆也評) 小說都放進去講,其中最特別的就是本書,給到一星負評,這真的是傳了一個奇了!這本長篇哪有這麼差勁。

  克莉絲蒂寫差寫壞的長篇很多,一星負評不該是這本。為什麼呢?因為它基本上是中規中矩的,除卻讓人頭疼的「古埃及設定」不談,克莉絲蒂的公式套路在書中是整套照搬,並沒出毗漏,如果謀殺情節過得去(甚至屍體還比人家多),讀者就沒有嫌棄的理由,背景設定很生硬,那是克莉絲蒂功夫下得不夠,怎麼可以因為「這個設定我很討厭」就給出一星負評!我只覺得霜月 蒼寫到這本已經懶得看書。

  延續上文,這本書雖然設定古埃及為時空背景,但克莉絲蒂的研究功夫跟表達功夫都不夠紮實,無法表現古埃及的時代感,甚至,很多細節部份非常混!像是葬儀社的名字,Ipi and Montu,兩個人名組成的公司名。用公司合夥人的名字放在一起,組成公司名,這是英國公司的習慣,我不知道古埃及人也喜歡這樣用!真的又神了一個奇了。

  《Death Comes as The End》在設定方面生硬跟疏漏的地方很多,要寫細又怕讀者頭痛;寫不細是克莉絲蒂本來的習慣,所以說要因為背景設定否定這本書,根本就沒有意義!因為她是Agatha Christie,她不是Ellery Queen或C. Daly King,只要謀殺情節沒有大錯,就可以算是70分夠及格水準了。

  再來講的問題就比較嚴肅:為什麼這一本長篇,丟出這樣多屍體?(超過三具)這些屍體對於劇情有什麼幫助,有什麼意義?《Death Comes as The End》總共就兩個賣點,一個是「古埃及」,一個是「屍體多」,其他沒了。古埃及的設定,只要讀者不太計較倒還將就著過去,可是屍體比人家多,這.....判斷的標準在哪裡?

  元人再舉Ellery Queen跟橫溝正史為例,這兩位大師結構精巧的長篇,屍體的數目都控制在三具以內,死三個已經很誇張了!不能再多。Ellery Queen的故事結構當然沒話說,橫溝正史就講《獄門島》跟《犬神家一族》,每一句詩(每一具屍)丟出來都是劇力萬鈞,摔在地上噹噹響啊!(你很沒禮貌)

  《Death Comes as The End》當然不是這樣結構精巧的作品,它的屬性最像橫溝正史的《八墓村》,用屍體的數量來震撼讀者的神經,這當然也是暢銷的商法,只是不怎麼高明。而且很討厭的是,這本書前面100頁根本連劇情衝突都看不太到,繪聲繪影地說什麼「家族中有邪惡勢力在增長」,猛看了幾十頁連鬼影子都沒有,真想把地海巫師叫出來罵(Ged,說好的影子呢?)

  前面混掉了那麼多篇幅,都沒在舖陳,後面屍體一直丟,想加緊結束(因為沒屍體就沒線索,非典型偵探很難破案),前半(第1頁至100頁)後半(101頁至262頁)嚴重失衡,看得人超生氣,幸好公式是固定的,如果再出怪招我都要撕書。這是元人前文說到「是沒有很好看,可是也不算太差」的最重要原因了,故事結構的失序。

  山田風太郎的《風來忍法帖》(風来忍法帖)也是像克莉絲蒂的操作手法,一本598頁的文庫本,前面300頁都在混!可是這本忍法帖非常成功!為什麼,因為山田風太郎的描寫太精彩,而且故事後半總共死掉十七個人(三個風魔忍者、七個香具師、七個女忍者)。山田風太郎用十七具屍體來塞滿300頁的篇幅,緊張刺激高潮迭起,讓人渾忘了前面的混。可是阿嘉莎嬸嬸?妳的古埃及?真的不要逼我再講了,描寫決定勝負。

  之前元人對於書名的翻譯有點意見,想要自譯「萍聚終有時」暗扣「死亡做為結束」,後來發現誤會很大!書中提到的death comes as the end是講男人受女人的肉體魅惑,墮落敗壞,最後以死亡做為結束,跟元人以為的聚散分離沒大關係,所以還是以官方譯名為準。

  下一本克莉絲蒂觀念長篇,可能兵分兩路,要不就做《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褐衣男子),要不就做《Crooked House》(畸屋/歪扭的大宅),看元人手上有哪本就做哪本——敬請期待!

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道長] Agatha Christie的《Remembered Death》(魂縈舊恨)


 

書名:Remembered Death
中譯:魂縈舊恨(遠流)
自譯:死神依舊在(元人)
作者:Agatha Christie

原始:1945年二月(美國版初版)
特殊:英國版書名為Sparkling Cyanide


 Agatha Christie的觀念長篇第二彈,擴寫自白羅短篇〈Yellow Iris〉的《Remembered Death》(魂縈舊恨/死神依舊在)。

 首先要釐清一個觀念,克莉絲蒂的小說通常以英國版為主,元人在講述的時候也盡量使用英國版;但是這本不同,如果美國版才是真正的初版,我們就應該奉美版為正宗來講——為什麼呢?第一個是美版書名比較切題,也好聽得多;第二個是美版跟英版的情節在故事進入最高潮當時稍有不同,美國版比較俐落。

 臺灣中譯版(遠流出版)採用的是美國版,所以書名才叫《魂縈舊恨》。如果是採用英國版,那書名應該叫做《閃耀氰酸鉀》,有夠難聽!幸好美版是正宗,真的鬆了一口氣。

 這一本長篇的特點,比諸克莉絲蒂其他長篇,甚至是白羅系列長篇來講,結構是精簡又紮實,採用「三幕悲劇」的形式寫作,卻比白羅系列的《Three Act Tragedy》(三幕悲劇)好看,因為馬步穩,出拳有力。

 白羅系列有時看來很像老舍小說,劇情交代不下去,沒關係啊!只要丟出更多人物,弄出更多屍體,來把故事扯圓就好了;但是《Remembered Death》不是這樣子,從頭到尾案件關係人就是只有六個,謀殺與否是根據故事主線在進行,絕無拖延雜沓的毛病,簡單來講,就是阿嘉莎嬸嬸的控球非常穩,投出可以預期但是又意想不到的變化球,而且球是順順鑽進捕手手套,不是沒的亂扯的大暴投。

 另外一個重點,《Remembered Death》是一本沒有神探的長篇,從白羅短篇擴寫而來,寫成長篇之後卻沒有了白羅,只丟出「最佳男配角」Colonel Race(雷斯上校)。Colonel Race是英國情報員、不是偵探(他替軍情五局MI5工作),可是他是克莉絲蒂小說的「最佳男配角」,幾乎每一本出場作品都是名作,作品橫跨白羅長篇及獨立長篇。本書是他出場的最後一本作品,在書中他已經是六十歲,身分為案件關係人George Barton的世叔。

 這齣三幕悲劇,最重要的是第一幕,六個關係人全部在想念一名死者,死者名叫Rosemary Barton。Rosemary是「迷迭香」,她有一個妹妹叫Iris「鳶尾花」,她的先生是George Barton。George Barton跟Iris Marle都是Rosemary Barton死亡案件的關係人,而——Rosemary是怎麼死的?為什麼六個人都在想念她?

 《Remembered Death》這個書名,望文生義是「記得的死亡」,有一個人死了,然後有人記得,記得的死亡。可是Death這個字,其實一字多義,它可以同時意指「死亡」(事)、死者(人)跟死神。如果用做「記得的死亡」,當然就是指六個關係人對於Rosemary的猝死念念不忘;用做「記得的死者」意思也差不多。

 可是,如果用在「記得的死神」呢?有死亡當然有死神,謀殺案的凶手就是死神代言人,Rosemary Barton在鷄尾酒宴當中死了,她飲下了毒酒滿杯,鷄尾酒摻氰酸鉀滿滿一杯,在場六人都是目擊者。警方原本判定為「自殺」,大家帶著遺憾把回憶埋葬——事情經過幾乎一年,死者的丈夫突然發出武林帖,要召集當時全部的關係人,在案件發生地點(同一間餐廳)帶著回憶重聚!

 給關係人發武林帖,舉辦「第二次華山論劍」,到底老好人George Barton在想些什麼!原來這個案件的苦主,他收到了幾封匿名信,信中說到,他心愛的妻子飲下毒酒並非自殺,而是遭人謀殺,主事的凶手,就是在場六人其中一人......

 ——死神依舊在,幾度鶴頂紅(喂)。

 《Remembered Death》帶給讀者的觀念啟發,是叫做「現場重建」的故事原型。一件憾事發生了,死者的親人想要彌補,想要找出真相,所以他花費大筆金錢,人力物力要重建案件現場,他覺得把當時的關係人都放回到重建的現場,就能找出案件真相。這樣的故事原型出現在西村京太郎的《七人の証人》(七個證人),西村京太郎發動「寫輪眼」把故事原型摹仿得似模似樣,可是他忽略了一個致命傷——這樣有哽的案件模型,不可以使用神探來破案。

 《Remembered Death》書中有神探嗎?雖然Colonel Race曾經在《Cards on The Table》跟白羅老爹分頭查案、聯手破案,但他畢竟不是什麼神探,他只是一個「有本領的平常人」,有邏輯推理能力、有偵搜能力、有警界關係,但他不是一個有色彩的偵探,像白羅老爹或瑪波小姐這樣,所以還好,故事的結構未受破壞,反而有老朋友的存在更添精彩。

 西村京太郎的《七人の証人》就不行了,有十津川警部在,原本設定很美好的虛構情節都臭酸掉(十津川警部的八字非常重!)原本荒島上的查案問案,很有可能擦槍走火,弄到血流成河,甚至人都快死光了才知道真相;但是因為十津川警部「正義的味方」強力添加物,弄得故事沒滋沒味。我不知道日本讀者作何感想,只是元人一遍遍想起就一遍遍失望。

 西村京太郎的寫輪眼,拷貝《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東方快車謀殺案),轉化《寢台特急殺人事件》很成功;拷貝《Remembered Death》轉化《七人の証人》是失敗。

 最後來講內行話:《Remembered Death》這樣的故事結構,雖然表現形式很像《Three Act Tragedy》,追查舊案的描寫卻更像《Five Little Pigs》(五隻小豬之歌),畢竟關係人也只有六人,五個關係人是五根指頭(五隻小豬),六個關係人不就六指琴魔?(喂)

 下一本觀念長篇,來講克莉絲蒂筆下的「八墓村」,埃及風味的八墓村,謀殺在西元前。官方翻譯叫《死亡終有時》,舊版翻譯叫《死亡終局》,元人自行翻譯叫《萍聚終有時》。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此為〈萍聚〉歌詞)|

 ——結束就是死呀,還如何結束。

 Death Comes as The End.

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道長] Agatha Christie的《Murder is Easy》(殺人不難)

 



書名:Murder is Easy
又名:Easy to Kill
中譯:殺人不難(遠流)
作者:Agatha Christie
原始:1938年由英國Collins出版社出版


 克莉絲蒂的觀念長篇——是的,在白羅(Hercule Poirot)神探長短集系列之後,新開的這個小系列,暱稱就叫做「克莉絲蒂的觀念長篇」,其實就是非系列的獨立長篇。

 克莉絲蒂的獨立長篇,很多本都有兩個名字,「美國版」跟「英國版」名字不一樣。像這本《Murder is Easy》,另外有個名字叫《Easy to Kill》,雖然字面上的意思都是「殺人很容易」,但元人比較喜歡英國版的書名,《Easy to Kill》感覺好粗魯。

 《Murder is Easy》是這本長篇想要傳達的觀念,謀殺案發生在你我身邊,無影無形的,就像路邊可見的廢棄塑膠袋,你可能不是很關心,也不怎麼注意,但不表示這種事情不存在。

 退休警探Luke Fitzwilliam自海外歸國,回程倫敦的火車上碰到一位親切的老小姐,Miss Pinkerton。以偵探社名字為姓氏的老小姐準備前往蘇格蘭場(Scotland Yard)報案,為了什麼呢?因為在她的居住地Wychwood-under-Ashe,去年一年間發生了多起意外死亡,看似不相關的意外事件,其實有一個共通點,只有她發現——就是死者都曾經讓同一個人用「邪眼」(Evil Eye)瞪著看。Miss Pinkerton覺得這些「意外死亡」都是偽裝,其實鎮上發生了連續謀殺,凶手就是會拿「邪眼」瞧人的人,那個不能說出名字的人,只要他用邪眼瞪誰,誰就會發生意外死掉。

 老小姐在火車上透露情報,說她個人預測的下一個受害者,將會是他們鎮上的老醫生,Dr. Humbleby。她選擇去蘇格蘭場報案,而不讓鎮裡的警局受理,因為她覺得蘇格蘭場的警察對謀殺案比較有認知,不會像地方警署覺得她大驚小怪。Luke Fitzwilliam本來只是姑妄聽之,一笑置之,覺得老小姐想像力太豐富;但是隔天的早報刊出來對方的死訊——前往蘇格蘭場的途中,走在路上發生車禍,凶手肇事逃逸。更有甚者,Miss Pinkerton大膽預測的受害者,Dr. Humbleby過沒幾天也發出了訃聞!Fitzwilliam組長案情一皺(喂),發覺眉頭並不單純......

 這本《Murder is Easy》有一個很好的懸念——邪眼殺人是真是假?屍體的數量也夠多,幾乎要把Wychwood-under-Ashe變成了世界遺產「八墓村」(噗),但是相較於前後期的超級大作《And Then There Wene None》(一個都不留),這兩本的銷量跟人氣有如皓月螢暉(用螢火蟲的光去比月光),實在相差太多。

 前後期(1938年前後)的兩本長篇,同一個媽生的,為什麼大細漢差這麼多?基本上兩本長篇都是直線前進,沒什麼曲折,可是對屍體的運用有差。《Murder is Easy》的屍體都是殺好冷凍的,不像《And Then There Wene None》全部活殺現宰(喂),也許這是最大程度的區別吧!要說到角色之間的戀愛,《And Then There Wene None》可就遠遠不及。

 探討克莉絲蒂的獨立長篇,不可免俗的,愛情故事一定要搬出來講。以獨立長篇的角度而言,《Murder is Easy》的愛情故事可能是系列第二強——第一強當然是《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褐衣男子)。

 Luke Fitzwilliam是一名退休警探,元人猜測他的年齡大概五十歲上下,不會超過五十三;跟他演對手戲的Bridget,鄉紳的美女秘書,年紀約二十六歲。這樣子一對下來一看,嘩!又是老男人跟年輕女人的組合,男性向讀者最愛。這本長篇裡面,愛情故事貫穿全書,謀殺案只是點綴而已,就像上文講的,屍體都是殺好冷凍的,警探問案只是追查舊案,其他篇幅要幹什麼?除了風景描寫,無非就是談戀愛吧,最妙的是,這還是一場三角戀愛。Bridget在書中的設定不但是攀龍附鳳的拜金女,還有一個意象是「女巫」。

 Luke Fitzwilliam第一次見到Bridget,現場颳起了大風(愛情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Bridget的黑髮在風中翻飛,讓男主角覺得「天哪!這個女生好像女巫,只差沒有拿掃帚。」女巫是什麼意思?女巫是會施咒的,為什麼我一見妳就愛上妳呢?一定是妳偷偷用了什麼魔法吧(臭美),妳這個沒騎掃帚的女巫!我要用我一輩子來破解妳迷人的咒語。

 ——大概是這樣子的愛情故事。

 戀人很傻很天真,凶手很聰明又狡猾,交織出一個小巧可愛的觀念長篇。

 另外要講一個之前沒注意到的彩蛋,就是蘇格蘭場的腹肚(台語唸「巴鬥」)主任:Superintendent Battle在這本長篇最後也有出場,我之前真的沒注意到。腹肚主任應該是阿嘉莎嬸嬸深感苦手的角色,出現在好幾本長篇都沒打響,一直要到白羅系列的《Cards on the Table》(底牌)才讓讀者另眼相看,俗話說「中了一部戲」。《Toward Zero》(謀殺零時發動)是他的代表作。

 下一本觀念長篇,元人要講「沒有白羅的日子」。同樣一個案件,從白羅短篇擴寫成獨立長篇,拿掉神探角色反而更添樂趣。這本觀念長篇就是《Remembered Death》(魂縈舊恨),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