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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6日 星期一

記憶中的十字路口

 記憶中的十字路口,母路跟子巷的交叉口,十五年來物換星移,周邊的建築物都已更動:原本荒廢的公有用地,蓋起了高聳的立體停車場,麵包店旁邊的「我家牛排」改成了十元商店,惟有老字號的麵包店屹立不搖,紅綠兩郵筒也數十年如一日。

 這個路口是我小學放學時的必經之路,一直到現在,我還是常常經過。國小六年級的時候,我習慣一個人先走到對街,駐足在麵包店門前,拿郵筒當掩蔽,躲躲藏藏遮遮掩掩,只是想遠遠瞥見自己喜歡的女生一眼,又不想讓人家看見。她的名字我久已不記得了,但是她有一首主題曲,是這樣唱的: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

 我喜歡看她穿長筒白襪、天藍色布裙,藍裙白襪間襯托出的修長美腿是我夏季最美的風景;臉頰有一點嬰兒肥,唇邊有一顆美人痣,單眼皮的眼睛瞇瞇的,當時候還戴著牙套。如果要以姿色論高低,她只能排在全班第二名,但是我卻一向為她迷醉,因為她的長腿是全班第一。

 小學六年級我當路隊長,她和我同一路隊。我當路隊長只是當個幌子,往往才出校門幾步路,大家就做鳥獸散,根本沒人理會我;可是她卻不然,往往默默地跟著我走,經過了「統一麵包」,經過了幽深陰暗的傳統巿場,一直要到十字路口,她才放心對我說:「路隊長,我要先走了喔!」而我,傻傻的,一副「大夢方覺曉」的模樣,痴痴地目送她一路好走,總是想跟她多說兩句,卻又不曉得如何開口。

 同班兩年我跟她甚少交談,只開過她一次玩笑,而這可算是我對她最放縱的一次表示。印象中她對我挺有好感,曾經親口對我說:「我覺得你……還不錯啦!」這句話令我感懷在心,至今未有忘記。

 國小畢業前夕,1991年的夏天,班上發生了極之轟動的「鹹豬手襲胸事件」,起因於男女同學追逐嬉鬧,弄假成真,惹來老師當堂教誨,跟著炒熱了兩性話題。這突發的桃色新聞彷彿春風一陣,吹起了漫天花絮,在全班男女同學的心中激起漣漪。當天放學時,她一把跑到我跟前,明白表示出她對我的意見,我驚訝到說不出話,因為受寵若驚。她還詳細對我說,班上的女生把男生分做三六九等,而她覺得我「還不錯」!我不知道在她心中「還不錯」三字究竟有何抽象意義,愛神之箭卻已分毫不差地命中紅心。在這之後我帶的路隊不再有人跟隨,而我總習慣加快腳步先到對街,以俾眺望伊人身影。

 國小畢業之後我害了一年的相思病,因為遷戶籍改學區,沒能跟她讀同一所國中,自此也未得再見面。上大學之後偶然相逢,順路搭了同一班公車,還要到她的地址和手機。我曾試著約她出去,遭到婉拒之後便斷了想頭。

 曾經懷抱著的一分感情,在我掛上電話之後,就此雲淡風輕。小學時不敢跟她說話,不敢約她出去,這後來話也說了,人也約了,點到為止也儘夠了。記憶中的十字路口,至今我仍然每天經過,差別只在於行色匆忙,再也無暇為誰等候。

2005年12月6日 星期二

那個秀麗如雲的女子

獻給我親愛的Leona
妳最忠實的León

  那個秀麗如雲的女子,最討厭別人叫她連名帶姓。她有中文名字、也有西文名字,甚至還有西文音譯中文的名字,不論別人怎麼叫她都沒關係,就是不要連名帶姓。據她說法,每當聽到有人叫她「XXX」,就像給人在背後抽上一記冷鞭子,沒來由地要生氣。

  那個秀麗如雲的女子,有一頭長髮飄逸,也曾染成棕色、也曾染回黑色,或直髮或燙捲沒有一定,要看她當時是什麼心情。有一回我撫著她的秀髮,煌煌如日照纖雲,她悄悄對我說出一個秘密:「其實我的頭髮不多,小時候還長不出毛,是用母乳擦頭頂才慢慢長長的。」

  那個秀麗如雲的女子,是我的大學同學。我倆都是西班牙語系插大轉學生,雖然分佔AB班,因為選課的關係,還是會常常碰到一起,也常常會坐在一起。有一回老師問我說:「你最想當什麼動物?」我回答說:「想當león(獅子)。」老師便打趣我說:「那你旁邊那位,就是leona(母獅子)囉?」從此以後我忘了她原本的西文名字,在我的心裡她就是Leona,相伴在León身邊,欣然接受全班狂笑祝福的Leona。

  那個秀麗如雲的女子,是以女神之名,悄悄在我身旁守護的影子。在我心緒動蕩、徬徨不安的當兵前後,她像受了上帝的旨意翩然降臨,出現在我最喜歡去卻又幾乎不可能會去的地方,要不是和網友面會,興起尋幽訪勝,我和她可能永遠相會無期──說到底我是懦弱的,不敢放手去愛卻很敢放手離開,畢業之前我連她的手機也沒問,連她的地址也沒留,只是衷心期盼她能待在臺北工作,卻沒想到她就離我這麼近,青鳥始終都未曾遠離。「若到江南趕上春,千萬和春住。」網友如此勸誡我,我也老實不客氣地,在她的依傍、伴隨之下,看完了兩套經典港漫,直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樓裡再也不見黃鶴的踪跡。

  那個秀麗如雲的女子,我想送她一首小詩。駐防淡水的時候,每逢收假歸營之前,照例我要留十到二十分鐘,呆坐在淡水河邊垂釣美麗的詩句。黃鶴還在樓裡的時候,我沒有寫作完成,現在黃鶴離開了,也不知道該怎麼送她。我想了其中關鍵性的一句,也許是頭、也許是尾,也許是中間,因為沒寫完,還不知道該擺那裡好,而今揭露出來,也不怕人家笑。要笑,就笑我的痴傻吧,我的詩句可是很正經的:

  「我們在刀光劍影裡相逢一笑……。」

  這是我竭盡所能偶然想到的靈光一句。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跟古人偷一首詩來想妳,自妳離去之後,妳所曾經駐守的地方我還是常常去的。四壁圖書中依稀可見得妳的身影,我隱身在人群之中繼續苦讀《中華英雄》。妳大姆指的那處淤青可好了嗎?哎唷,那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情,只是我曾經因為它能夠緊緊握住妳的手,所以一直都不願意忘記。天氣逐漸轉涼了,領口不要開得那麼大,裙子也可以加長一點──好吧我承認我是在妒嫉,我不願意讓別的男人像我一樣用色色的眼光偷看妳。

  Christmas又到了,有一句話來不及對妳說。這句話不是「我喜歡妳」,已經知道的事幹嘛浪費時間再講?而且妳也從來不曾給我「好人牌」。那天當我按上妳的掌背,在妳耳邊說出:「我覺得妳是全班最漂亮的女生。」妳不但沒拒絕,還笑得比什麼都開心。所以我要對妳說的話,其實是……唉,算了,還是等有緣見面再說吧。

2005年8月23日 星期二

烈火情夜未眠

 半夜睡不著覺,把性慾哼成歌,打開電視尋找另一個「夢境」...

 記得五專時的畢業旅行,晚上住旅館的自由時間不外是小賭怡情、聊天打屁。由於幾個死黨都沒交過女朋友,性經驗更是等於零,所以大家能夠拿來相互討論的共同話題,除了隔壁班的女生誰比較漂亮之外,就屬那些半夜睡不著覺,到客廳偷看A片暗爽,偷打手槍又怕不小心讓家人撞見的,可歌可泣的「革命故事」了……。

 牆哥說他在電影《七夜怪談》流行的當兒,曾經發生過臨陣怯場的爆笑情事。要自爽的那一天,他中午看了《七夜怪談》,並沒有特別的感覺;直到當天晚上將近十二點,他家裡沒大人,戴起耳機開立體聲在客廳看A片。眼看著神龜要抬頭,蛟龍將出水,右手把拉鍊一拽、左手把面紙一抽,準備要欲仙欲死;卻沒想到說時遲,那時快,一股子寒意從他腳底湧泉穴延督脈逆行衝上腦中央,害他整個人都毛起來!因為他發現:「恁娘咧,這片的女主角頭髮那麼長,披在臉前好像貞子一樣,不知道等一下會不會從電視裡頭爬出來?」這一個想法才剛剛升起,他的慾念就像小火遇著大水,轉瞬間給滅了!眼看著小弟弟已經垂頭喪氣,他也無心再耍下去,順手拿塊黑布把電視機螢幕給幪了!希望貞子姐行行好,別要夢裡找他人鬼交!

 艷聞的故事則比較早,是他國中的時候,半夜睡不著起床看A片,好巧不巧他阿媽起床尿尿,慌得他電視也來不及關,順手把頻道一轉,喝!竟是楊麗花歌仔戲!他阿媽不明究裡,問他道:「啊你沒代誌半瞑跑起來看歌仔戲喔!要看就要開聲啊!暗瞑摸也未曉開電火。」阿媽的叮嚀有如小李飛刀──例不虛發,把他盯得手足無措,只差沒有點破而已,幸運的艷聞搔著頭傻笑渡過了第一次危機。

 阿媽回房間以後,他想說要把錄影帶退帶,找地方藏好,結果不知怎麼地,機器出了毛病,竟然給他「卡帶」!帶子是借的賠點錢就算了,可錄放影機不能亂來!想要自己撬又怕撬壞,只好編個藉口「緊急送醫」,花錢消災把那根討厭的魚刺拿出來。自此以後艷文管他們家那台錄放影機叫「A片終結者」──Terminator of A片!

 至於我本身,我最糗的一次看A片經驗是電視機上頭的一卷《烈火情人》(Damage)。那卷錄影帶在電視機頂上放了好久,一直都沒人去動,我爸媽每天都看到,也沒有去收掉,給了我可趁之機。於是有一天我熬到半夜三點不睡,硬是把自己從被窩裡挖起來看那卷《烈火情人》。原本懷著滿心的期待可以好好射擊一發,都已經在準備出槍試瞄,把快轉鍵按了幾秒,卻赫然發現,螢幕上的電影片名是:

 ──《西雅圖夜未眠》(Sleepless in Seattle)!

 當時我真的傻掉,心想:「難道我拚著熬夜爆肝,三更半夜不睡覺,就是為了看湯姆漢克和梅格萊恩共譜超夢幻戀曲嗎?這樣子會不會太聖潔了一點?香艷火辣的《烈火情人》哪裡去了?明明帶子上的標籤是這麼寫的啊!」

 後來幾經旁敲側擊我才發現,那原本是一卷空白帶,原本轉拷的片子是《烈火情人》沒錯的……。

2005年4月17日 星期日

隔壁班的女生

 曉琴的長髮留了四年,卻很少看她認真整理。她怕熱,又愛求方便,總是將它盤在頭上,或用髮髻夾住,或用髮簪纏緊。老實說一句──黃臉婆也不過如此而已,更別提足下拖鞋的啪哩啪啦了。

 ──如果你見過她穿制服的樣子,就會了解那有多俗。

 曉琴並不太高。我身高一七五,她只到我脖子根兒。臉上教黑白兩色長期佔據,黑的是眼圈、白的是臉頰,氣血不足的蒼白、令人心疼的闇黑。除此之外,則為並不健康的枯黃。我告訴過她很多次,「不要熬夜、不要熬夜,熬夜對身體不好、熬夜對身體不好……。」可是她從來不聽。

 第一眼愛煞她是因為不經意瞥見運動短褲底下細如鳥足的小腿,心中綺想:「她身材應當不錯吧。」誰知時光荏苒,自她有了「老公」以後,身材迅速發福,表面上雖難分辨,兩根白蘿蔔須得瞞不過我!這也是我稱呼她「黃臉婆」的第二原因。

 身材「普通差」的她(這是她親口跟我說的)很少穿裙子,自從專二認識她以來,只見她穿過兩、三次。她說痛恨窄裙行動不便,褲裝比較輕鬆;我則恨她女人味不足,連打扮都不懂。

 眾多女性朋友之中要屬她最難下筆,我卻偏偏寫最多東西給她。從她十七歲生日開始,在生日卡上改編〈十七〉(這是一首歌的名字)以示仰慕之心;同年聖誕節藉聖誕卡表白心意,結果被當做開玩笑。隔年一月多她交了現在的男朋友。

 她十八歲那年(也就是1994年),個人於極度不滿之餘寫下了生平第一篇破萬字的短篇小說〈曉琴的生日禮物〉,故事敘述元人為了慶祝曉琴十八歲生日,打算送她一台速克達,因為元人不會騎車,只好用「牽」的牽到學校送她。從元人家裡到德明商專的「運鏢」過程,發生了種種奇怪事件,首先是在港x公園與命中宿敵「戴梓郎」驚天一戰,僥倖以「西門穿心腿」(西門慶給武大郎抓猴的當兒,向武大郎揣出的窩心一腿)達到KO勝。後來碰見「紅衣白賊小聖塔」吳奉先生,以速克達交換飛虎雪橇,結果慘遭詐騙。

 失去贈禮的元人到達德明商專,進廁所召喚「馬桶神」幫忙,用三個願望交換了三樣東西,代替速克達送給曉琴。這三樣東西說穿了只是一個藉口,用以證明「現實生活中我為什麼沒送妳速克達而送妳自己寫的小說。」

 由於本故事天馬行空、荒誕離奇不知所云,當時的臺灣又還沒有奇幻文學的概念,受贈的當事人感想是:「你怎麼會寫出這種東西?」沒有謝謝。

 專三下學期急欲求去,目標是同班的某一位女生,不意教她從中破壞,兩人鬧僵了好一陣子。一直到民國八十六年聖誕節,我還特意寫聖誕卡宣告決裂,結果當事者看了一直笑,她的麻吉某小姐P相當中意,拿去影印存檔。

 之後的發展,距今也近十年,都有點記不清了。本篇在《臺灣日報》發表之時我才專五,現在已經大學畢業又當兵退伍了。我跟她出去過幾次,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請她到國家音樂廳欣賞吉他演奏,她穿紅色細肩帶絲綢折紋上衣,黑色長裙(這後來成了她的固定裝扮,但凡穿裙子一定是長裙),頭髮散散地披在肩膀上,直到今天我也忘不了她手臂上的雞皮疙瘩。

 或許是國家音樂廳真的很偉大,曉琴那天化了淡粧,淺淺的粉底和唇膏,雖然只是這樣而已。我借這首〈Lady in Red〉的兩句歌詞來表達當時的心情:

 I never see you look so lovely as you did tonight   I never see you shine so bright……

 這兩句歌詞後來給我化成了四句「詩」──好吧,其實是像詩的造句,用以做為本篇的結尾:

 見過妳淑女的樣子

 就會想愛妳一輩子

 莫笑我風流憨傻痴

 局中人誰不是如此

2004年12月27日 星期一

站在原點看星星

 曾有那麼一個女孩子,我一定要在自己身處豪華飯店,吃牛排、喝紅酒、聽live band演奏的時候才會想到她。她是我的光輝,她是我的榮耀,她是我內心深處最不可告人的驕傲──她叫(0,0),我五專時候大我三屆的學姐。

 算算該有十年了吧,我在十五歲那年認識她,「重慶國中/追夢人」的故事在我身上重演,矬蛋號呆的學弟愛上美麗大方的學姐,若有似無的單向戀情就像一杯白開水,觀之無色、飲之無味,卻能自然回甘,而且點滴在心田。

 如果說不平凡的故事總免不了平凡的開始,那麼我這個平凡的故事,開頭更是平凡得出奇。在我五專一年級,新生入學的時候,(0,0)學姐應企管科科學會之邀,擔任新生輔導的帶班幹部。帶班幹部採交叉方式安排,一甲新生給四乙的學長姐帶,反之亦然。新生班之編成按聯考錄取順序決定,我是833075,企一乙,(0,0)學姐是四乙,所以一開始我們沒碰在一起。

 當時的帶班幹部,最有名的是企四甲乙「絕代雙嬌」,不但是科會的核心份子,又都是科裡數一數二的大美女。四甲代表燕萍學姐(我們班的帶班學姐),四乙代表,不消說自然是(0,0)學姐。

 燕萍學姐和(0,0)學姐一般地高,都沒超過一六○,燕萍學姐瓜子臉、細柳眉,秀髮垂直而細密,烏黑亮麗,不忌女裝打扮,服式為白襯衫搭配卡其裙。(0,0)學姐鵝蛋臉、羊眼睛(She has sheep’s eyes.)睫毛長又翹、媚惑101%。青絲染成亞麻色、燙成波浪鬈、紮就小馬尾,白襯衫以外不著學校制服,都穿自己在外頭訂做的黑色長褲。燕萍學姐的嗓音甜蜜溫情、嗲聲嬌氣,富含女性魅力;(0,0)學姐則較為低沉有磁性,說話時斷句精準、音節明晰。

 以五專生的情況而言,專一新生會和專二、專三的學長姐比較親近,和四、五年級的學長姐相對疏遠;就算是因著新生輔導打破了此一侷限,我心裡思慕的人也該是燕萍學姐。對於(0,0)學姐的移形換位,我只能將之歸功於命運的因緣際會。若我引用溫瑞安作品《唐方一戰》的詞句來形容,就叫做:「人海茫茫都教我遇著妳」。

 我第一次和(0,0)學姐正面接觸是在迎新會下午回程,遊覽車的後座上頭;但是我開始注意到她,卻是在開訓典禮當天,新生輔導第一天,近千名菜鳥擠爆日新堂的擁擠人潮中。我不知道為什麼,或者是她的容光煥發,映在我眼裡成了無盡夜裡最閃亮的一顆星;或者是她天生麗質,隨便站在哪裡都是鶴立雞群;又或者是五專時的我受到卡通「星際警長」的啟蒙,習得了特異功能「鷹的千里眼」可以望穿秋水,以她那麼嬌小的個頭我竟一眼便望見;又或者是像佛經上說的,「千江有水千江月」,只要我心裡存著涓滴柔情,便無論如何也不能逃脫這漫天月華的照映呢?

 自從見識過(0,0)學姐的柔美之後,She had been always on my mind。我心裡是真喜歡她,苦無機會一親芳澤,當然更沒可能讓人家介紹我們認識。這個僵局一直要到迎新會的那天下午才正式宣告破冰。

 和(0,0)學姐的初次會面,我總是很溫瑞安地稱它做「驚艷一見」,並且還煞有介事的運用頂真格湊成兩句偈:「驚艷一見,一見鍾情」。其實真正的「驚艷一見」早在開訓典禮便已發生,迎新會那天下午算不上多麼「驚艷」──已知的事實,如何會「驚」呢?但是我若不這麼樣講,故事怎麼會有張力呢?就好像大俠蕭秋水的成名絕技「驚天一劍」,靈感早在《神州奇俠》第一輯故事「劍氣長江」就已奠基,還是得等到節骨眼兒上頭才能拿出來現!同理可證,就是為了故事張力,不這麼寫就不有趣,如此而已。

 迎新會那天下午,陽明山往內湖的回程,我和同學坐在遊覽車最後座,面前有一張小麻將桌。當天下午我玩得很盡興,卻不疲累,精神抖擻地和鄰座同學侃大山。冷不防地自前座轉出一張意映如花的俏臉,笑著問我和同學:「你們精神很好嘛!來玩牌吧?」

 短短四行字,便是當天「驚艷一見」的具體描述。以旁人觀之,(0,0)學姐的這一動作的確沒什麼了不起的,但是我當時卻猛然覺得眼前一亮──我朝思暮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輾轉反惻的甜心可人兒、神仙姐姐honey sugar居然悶不吭聲全無預警就「蹦」地出現在眼前,這……教我如何不喜、如何不樂?沒想到繼新生訓練時Aphrodite翩然現臨以來,Athena也接著挨近我身邊。身為聖鬥士之間的一員,自從小宇宙開始燃燒的那一瞬間,我就未曾有片刻停止想念。

 (0,0)學姐待人極和善、極親切,並不因為自己是四年級生,就對我們新生端起「老前輩」的架子。每回我和她在走廊上巧遇,同她寒喧招手,她也總是微笑以對,表現得相當熱絡。

 「驚艷一見」事後,我倆重相逢,揪著胸口硬著頭皮我大膽趨前對她說:「嗨,學姐。」原本以為她會假做不識掉頭就走,沒想到她竟丟回我一句:「嗨,又見面了。」並且對我招招手。這樣的舉動對於當時羞澀且膽怯的我不啻是一項絕大的獎勵和鼓舞,等同於宣告我有了一親芳澤的權限!剎時間只見我愛火狂燒、情液冒泡,手拈三枝香向天地祝禱:「只要(0,0)學姐能許配與我為妻,此生此世我都不再花心。」

 專一時企管科四個年級甲乙班的教室全都分佈在同一樓層,只有五年級因為是選課修,所以用流動教室;幾棟大樓像打麻將坐一桌那樣地,四方圍住,留白中央一塊天井,這是我們學校的地形。因著地利之便,我和(0,0)學姐常有機會碰面,這是我接下來要講的重點。

 和(0,0)學姐的邂逅,一次有一次的精彩;同(0,0)學姐的交談,一回有一回的愉快,在此我無法一一分說清楚,只能大致形容:「和(0,0)學姐如看電影預告片,令人期待好戲上演;和(0,0)學姐交談如進大電影院,視聽雙享受怎麼也不厭倦,經典片段和台詞永誌在心間。」

 專一上學期是我和(0,0)學姐接觸最頻繁,也最密切的一段期間。我運用天時地利對她施展生平得意技RIGHT HERE WAITING,戰術奏效相當成功,也從而得到了很多(0,0)學姐的相關資訊。

 我記得很清楚,每週五下午第七節課下課時間,大約是1650-1700中間,我都替自己安排跟(0,0)學姐的「約會」(appointment),第七節罷企四乙下課放學,鐘聲一響我立馬跑去上廁所,然後飛快回到教室前、走廊上憑欄等候,因為(0,0)學姐隨時可能會經過。

 如果說和(0,0)學姐的邂逅像看電影,那麼連著十多週的appointment就像收視單元劇。每個禮拜我懷著上教堂瞻仰聖母瑪莉亞一般虔誠而聖潔的心情期待伊人出現,而她也總不令我失望。當她現身之時我以小鹿的姿態雀躍小跑奔向她,像看見自己的媽媽;和她比肩交談之時我對她噓寒問暖,問她人生未來方向,像關心自己的女兒。我不知道(0,0)學姐的英文名字是否叫做崔妮蒂(Trinity),不過我對她的愛可真真做到三位一體。She was my past, is my present, and will be my future。其實當時的我早就已經這麼想,只是時至今日才懂表達。

 和(0,0)學姐的appointment有很多回憶可以寫成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瓣給我抽離出來寫成了短篇小說〈宿願〉。文章起源自一段對話,就是我問她:「妳為什麼要叫(0,0)?」這是我對她的一個想像、一個奢望。

 故事內容很枯燥,對話也平淡,沒有瓊瑤式的激情吶喊,也沒有偶像劇般的深情告白,因為我只是想問她,她的名字具有什麼意義,如此而已。不管問到問不到,總之我有問就算了,其餘無須贅述。

 這故事首度發表在草嶺南開工商的校刊《南開學園》上頭,用的是千惠的名字。草稿初成則是在我的作文簿上,還曾經給老師當著全班面前表揚。故事寫畢我release掉很多遺憾與感傷,心頭留下的印象只剩她那天穿著厚重的雪衣、左手提著一大包垃圾,那樣嬌弱不勝的樣子;喔還有,她那天正好是值日生。

 說到值日生,我依稀覺得(0,0)學姐經常輪到值日生。好幾次我「值衛哨勤務」的時候都看到她一個人提著大包垃圾,令我十分好奇。但是我沒有問她:「(0,0)學姐,為什麼妳總是在當值日生呢?」因為我怕她反問我:「為什麼妳總是在走廊上站衛兵呢?」默契的牛皮一旦戳破,愛情的結局就非生即死了,所以我一直也不敢試探。

 有一日上午第二節課,企四乙全班上體育課,(0,0)學姐獨自坐在教室裡頭留守,我和同學某人下課正好經過,眼見大好肥肉,那還能自抑,不餓虎撲羊般衝上前去將她生吞活剝?(笑)

 事實上,當日的情況是:我和同學二人於下課時間行經企四乙窗邊,我眼尖看見「獨守空閨」的(0,0)學姐,頓時福至心靈,不由分說便身心一致、手腦相連地使出鬼魅般的身法,automatically飄呀飄到了她身邊。恰好身旁那位也是吾道中人,所以便在第一時間很知情識趣地離開了。

 那短短不足八分鐘時間,是我和(0,0)學姐有過最長的一次對談。雖然內容不過是閒話家常,但是那種有美身傍的滿足感竟令我錯覺到我倆是郭靖、黃蓉在湖上泛舟,目前所見已不再是冷冰冰的黑板、課桌椅,而是波光粼粼的山明水秀;耳邊是好鳥啁啾,眼際是風拂揚柳。如果我膽子再大一點,我將開口對她說:

 「(0,0)學姐,妳願意永遠和我這樣麼?」

 但結果當然是沒有。

 專一下學期,教務處突然宣布教室位置全面更動。原本我坐擁數十學姐的絕佳風水,轉眼間好夢成空。再也無法時刻溫習(0,0)學姐的親切笑靨,是這次「德明大地震」給予我的最大打擊。為此我著實消沉了好一陣子,但在這之間也不斷衍生出新的故事。

 (0,0)學姐儘管地理位置上遠離了我,但是她在我心裡的位置卻不曾變動過。那年聖誕節我獲頒她親口一句「聖誕快樂」,高興地大學陳義信猛拉了三次弓;隔年的校慶她蒞臨廣電社參觀簽名,我還珍而重之地把資料偷A回家影印。對我來說,她是我心目中永遠的明星,可惜我只敢站在原點遙遙望著,永遠也無法企及。

 從我專二到專五畢業,「後(0,0)學姐時代」那幾年,若問道「誰能獨領風騷,一統江湖?」那自然非曉琴莫屬了。我用一幅國畫的標題形容她們二位,叫做「山在雲水間」。如果(0,0)學姐是雲,則曉琴是水;雲在山眼前飄,水在山身邊繞,山在雲水間,何等風流、逍遙!但這畢竟只是一個單純的性幻想,青山藏不住,畢竟東流去,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情到濃時提筆聊抒懷,細數滿身殘紅。

2004年5月8日 星期六

一個好敵友

 在我的故事裡很少提到男子、友情,比較常出現的主題倒是男女之間的曖昧關係。若要問我「為什麼」?我只能引述賈寶玉的戲言來回答:「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泥遇著泥滿身疙瘩,泥和著水渾身清爽。」

 不過今天所要提起的這一號人物,真可以算是我男性朋友中的prototype(因其姓名不好公佈,就姑且稱之為Gong吧。)打從我在娘胎之中就和他照過面──他們全家來參加我父母的婚禮,當時他剛「度濟」(是吧?我猜的),而我還只是四個月大,初具人形的受精卵,靈魂遠在六道裡輪迴。

 認識他迄今,如果從我們初次「見面」起算,已近二十六年了,從他搬家之後我們就極少相見,搯指一算,彼此懷念的日子至少都超過三千六百五十天。然而不論我身處何時何地,觸景生情,對他的思念都是無時或減。古人說得好:「君子之交淡如水」,我想多少解釋了我對他這份並不十分熱切但是深沉悠遠的思念。

 說到我和他,是怎麼認識的呢?這一點我並不十分清楚,只依稀記得在我有意識的時候,大家夥兒就已玩在一起,在我小的時候,我的四姨、五姨、小舅舅都還只是國中至高中的年紀,在外婆家所座落的那條小巷子裡,毫無疑問地他們就是領隊團康的孩子王。暑假空閒的時候,我回到北港的時候,總是由舅舅阿姨的帶領和厝邊隔壁的小朋友玩在一起,住在我外婆家對面的Gong,就是我的頭號童黨,他姐姐是我青梅竹馬。

 對於Gong的印象,我概括地用三個字來形容:「畫中仙」。這並不是說他長得美若天仙,活像畫裡頭走出來的可人兒,而是想描述他的相貌、性格,簡直就像是「漫畫書裡的尪仔仙」。說得更明白一點,他的存在就像是少年漫畫作者對於男主角的基本設定。

 Gong長得並不高(印象中從小到大他都一直矮我一個頭,並且引以為憾),生就濃眉大眼、身手矯捷、飛揚跳脫、頭腦靈活。和他相比,我倆正好是一動一靜,離火玄冰。如果以少年漫畫的設定來講,這樣的一對好友通常也會是宿敵──沒錯,就我來講,無論在體能、智計、體驗、技藝各方面我無一方面不想贏過他,而他也一直很記恨身高不及我,兩人之間確實存在著一種極端不平衡但是又望之儼然成理的競爭關係。

 所以說我和Gong,不能算是單純的「朋友」,而要看做是複雜且耐人尋味的「敵友」,根據《武俠小說基本理論》第三十條第二十八項第十九款定義:「敵人,就是比朋友更有用的朋友。」因此我覺得「敵友」比「朋友」更能形容我倆之間的交集。

 對於Gong,我承認,自己向來都是望塵莫及。大家夥兒玩在一起時,他總是扮演著同儕之中的領導階級,而我因為年紀最小,天真不識趣,一直都是各位兄姐口中取笑的活寶、拿來逗樂的甘草。

 在我小時候Nintendo Family Computer(即俗稱之「紅白機」)才剛發明,Super Mario Bros.(中譯:超級馬利一代)正風行,自然不會有所謂的RPG(角色扮演遊戲),所以我們都是直接運用想像力,約好同伴一起來玩近似cosplay的家家酒,派定角色演出卡通劇情,差別在於沒有治裝。而你在這場遊戲中會分到什麼角色,就端看你在同儕之中扮演著什麼地位。主角永遠是主角,沒有「換人做做看」,人際關係在此變得很現實。

 我們曾扮過《西遊記》,Gong當孫悟空、她姐姐是唐三藏、我扮沙悟淨(因為打死不做豬八戒)。我們也玩「科學忍者隊ガッチャマン」(中譯:科學小飛俠),Gong是「大鷲の健」(即一號鐵雄),我是「燕の甚平」(即四號阿丁)。最討厭是玩《マジンガー Z》(中譯:無敵鐵金鋼),Gong不消說一定是演「無敵鐵金鋼」,我就沒得迴避,非要演矮肥長臂的「阿強一號」,不像《西遊記》可以不演豬八戒、「科學忍者隊ガッチャマン」可以不演五號阿龍,是故非常討厭。不過單就這一點上,Gong的姐姐倒是與我所見略同,也不愛玩「無敵鐵金鋼」,因為她那尚未發育的身材,實在沒辦法把木蘭號的玲瓏浮凸詮釋於萬一,更別提那令人想入非非的Mulan Missle了。

 想起Gong,除了一份如小河潺潺連綿不斷的思念外,總是懷著那麼幾c.c.的不甘心,和他下象棋從沒贏過,一起玩「大富翁」最先破產的總是我,每當我自覺努力到了某種程度,卻又總是讓他狠狠超過,這感覺東坡居士很懂(因為佛印了元)、ベジーダ也有切膚之痛(因為悟空),所謂的「人傑」與「天才」,在根本上就是有所不同,求不來的。

 依稀記得最後一次和Gong相談,某個炎熱的夏日午後,我們並肩坐在外婆家客廳,天南地北侃大山,侃到橘子都紅了,葡萄也將近成熟。話間提及他後悔國中時忙著準備聯考,錯失機會交女朋友,直到上了高中還是孤單落魄。此時我引用了古詩「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來虧他,本以為憑著我尚算優秀的國文程度到如今可以和他鬥鬥嘴鼓,教他也嘗嘗「給我敗吧!」的滋味,沒想到他聽罷此言居然興不起一絲敵對意識,反而恍然大悟向我一拱手,說:「與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唉」,此時的我心想,「我是真的輸他很多。」

2004年5月7日 星期五

喂~~妳在那裡?

 那天傍晚踏著餘暉緩緩步下英專路,殘陽赭紅如血,半天雲霞燒透。這情景,在入伍逾半年後依舊縈繞在我心頭。在淡江求學的四年中,通勤來往不下千百趟,淡水校區每天來了又走,日復一日,卻未曾真的感覺離開過。甚至我服兵役、下部隊,營區都座落在淡水捷運站旁──我想我和淡江之間,有一條切之不斷的命運臍帶吧,在我人生面臨重大轉折的兩千多個日子之中,她總是或有形或無形地給予我庇佑。

 故事回到「那一天」,四年來踏破多少石階,象徵淡江人勤奮精神的好漢坡。

 夕照溶溶,絢爛如火,這本是稍縱即逝的良辰美景,如今卻激不起我心湖裡一點一滴的情緒波動。反之能撥動心頭七絃的乃是那慢捻徐舞,悠適而自在的風。我想我以後正應該像這樣過活。

 那天傍晚,水源街看板霓虹閃爍,擁擠喧鬧的人群中,我倆極有禮貌地握了手。這次握手跟之前那次相隔數月,交握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從前我們在捷運上十指交握,利用話間空隙不停需索;我總是假裝不經意,想當做自然而然地用手掌將妳的四指包裹,那觸感怎麼說,真是滑膩且輕柔。又有的時候,替妳節衣縮食的處境感到不忍,以泡麵度日感到難過,其時我會將掌心輕輕覆上妳的手背,而妳也善體人意地反過來包容。情海浮沉數十年如我,直到遇見了妳才真正深刻感受到,何來所謂「雙手的溫柔」。

 那段日子是極美好的,可惜沒能維持多久。水源街的傍晚,我倆最後一次握手,象徵性地分手,自此分飛各別西東;數月之後我入伍服役,妳則埋頭論文想辦法唸完中文所。

 深究起來我倆沒有交往過,算不上是男女朋友,見面的當口,就是交付任務的時候。妳接下雜誌社賸寫錄音稿的case,當二老闆再僱用我出工。在妳心中我無非就是一個乖巧聽話的學弟,而對我來說,跟自己的學姐/老闆約會無非是人間至高享受。

 身邊的朋友無不明白,做為一個愛情蜘蛛人,咱家佈下的戀絲情網從來都是公私不分,照單全收,唯一的原則只有「願者上鉤」。大凡天下女子,敢來接近我的從來都不願輕輕放過,只因天性疏懶,主動攻擊的機會少、被動反擊的機會多。所以我的愛情落點,總不離身邊左右。

 我們的愛,像一陣清淡飄忽的緋色煙霧,看得到抓不著,吸得進留不住,煙霧蒸騰因為熱情上湧,煙霧消散因為理性抬頭。當初我察覺到它的出現,是因為跟妳握了手。我幫妳出一份力完成任務,妳禮貌性地與我握手表示感激,沒想到我竟就此著了魔,一手握不夠送上兩手齊握;捷運到站該下車了,臨別前離情依依,大著膽子又再一握。奇妙的是這種輕浮的舉動並未引起妳的不快,反而招來熱情回握。那天回家我無法安然入眠,輾轉反側只想著一件蠢事:「妳是否真的愛我」。

 我們之間的那道門,開關都是基於「握手」,初握之時熱情滿溢、終握之時禮貌客氣。當我驚覺到妳的掌心只剩下常溫,親切的笑容也當做是冷酷,熱鬧的街景在我感覺是寂寞,下課鐘響暗示我此其時該走。失去妳的親切早在這之前好久,只是我把戲劇化的ending設計成最後一次握手。緣來誰也擋不住,緣盡誰也不得留,在那之後我將入伍服役,成為中華民國陸軍步兵1929T的新兵戰士,披上迷彩服之後什麼都不想說,只知道「那路雖然遙遠漫長,我依然往前衝」,斷情絕愛、欲走不留,對我無非是最好的解脫。身在軍中首重身心淨空,連吃飯洗澡這種日常瑣事都要受部隊管制的話,那還有時間去空思夢想「中國的母駱駝」!所以真的,入伍服役前是我跟各大新聞台美麗女主播關係最好最密切的一段時候,每日一新聞可以療憂解愁,決意寫ERA Belleza也就是在那個時候。

 入伍之後很多事情都已忘得乾淨,其中包括的,不只是愛妳的回憶,當然也有其他可愛女子的點點滴滴。原本我已打算把妳從我心上抹去,從此以後不要再想妳、不要再愛妳、不會再提起妳,可是不知怎麼地,當我入座「鳳飛飛三十五週年紀念演唱會」時,腦海裡情不自禁又再浮起妳的麗質倩影。興許是鳳姐的丰姿和懷舊金曲使我觸景生情,她的微笑、親切、大方、和氣在我看來都倍感溫馨,我甚至突發奇想,在她那個年紀的妳會不會也就是這個樣子?拉拔大幾個孩子,沒事跟老公鬥嘴,擁有一群愛護妳的觀眾,站上舞台依然美麗。

 分手之後我沒有一聲嘆息,本來就不存在的東西,談不上有所謂「得到」或「失去」。或許這些陳年往事本也不該提起,只是文人天性,老愛無病呻吟。下部隊之後某次輪值站哨,忽然颳起大風、降下大雨──從來風雨都是我靈感的觸媒──懷抱著那晚觀賞演唱會殘留的思緒,忍不住拿起了KY話筒,莫名奇妙想問一句「喂~~妳在那裡?」

 這彷彿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裡熟悉的場景,渡邊從虛空之中撥電話給綠,開口也是這一句。短短一聲問候,稱不上復燃舊情,只是繆思經過觸發,偶然間又想起妳。妳現在人在那裡,過得好嗎,跟我或者牽扯不上任何關係,只是我敲鍵寫下記憶篇章,往後的路才好繼續下去。這個故事講得毫無頭緒,開始結束沒有任何道理,不過重點在於故事裡頭有我、有妳,還有一點點關於淡江的記憶,我想表達的無非如此而已。

2004年5月5日 星期三

Pepita, amiga de cien años mía

 眼看著一個七夕又過了,我連手機簡訊都沒傳;很快地妳的生日又到了,我連電子賀卡都沒寄。今天全家一齊出遊,去到九份、金瓜石,我在群山環抱之間淺酌曼特寧咖啡,露天座椅盡覽好山好水,店裡頭播放著萬芳的專輯「一切如新」,在我的心裡想的是妳。既然是妳的生日,想妳總不算過份吧。就算妳已有了男朋友,也不能拒絕一個喜歡妳的人在妳生日想妳的。

 我的百年老友,妳最近過得好嗎?跟男朋友處得好嗎?我還有機會嗎?哎,這些事說來好笑,我對妳好像總是漫不經心,說要帶妳進錄音室一直沒兌現,說要借妳看《未央歌》也都沒給──妳說我是不是太不積極了?一個人如果對待女性朋友這麼冷淡,他自然而然也就很難交到女朋友的。每次E-mail寫一大堆噁心的話,我想妳一定笑到肚疼,每當男人講出富麗堂皇的瑰美言詞,或是亮出一手白金卡任君刷刷的時候,其實也不過就想騙取公主的吻。我沒有錢,所以我選前面一種;我不想浪費紙,所以我寄E-mail。結果可能是,妳越來越能夠認清楚我是什麼樣的人,don’t you?沒錯啊!我就是電影"Y tu madre también"裡頭Julio或Tenochi的二者擇一,也就是本人自稱的「腦袋裝精蟲的單細胞生物」──小生這廂有禮啦!

 既然是妳生日,當然要送妳禮物,因為我沒錢,所以很會寫情書。我想識相的妳絕對不會問這句:「寫情書給我幹什麼?」因為妳是最瞭解我的了。就算我寫了一本不知所云的小說,相信妳也會很高興地接受。因為妳就是這麼懂我疼我,不顧一切地委屈自己包容我。請問我可有說錯?

 有很多事情現在說都已經太遲,可是好處在於我們已經認清事實。好比說吧,妳知道我很喜歡妳,可是我從不對妳說;我約妳出門別有居心,可是妳每次都接受;我給妳的E-mail噁心到極,妳也明白為什麼;當在我雨天沉思傷追悔,妳卻已有了男朋友。

 ──這世界不是很奇妙嗎?

 有很多事情現在才爆料都不算太遲,尤其是我倆之間的故事。當初就是妳先喜歡我,才害得我愛慕虛榮,跟著喜歡上妳,結果妳卻已不要我。那一天我被學姐責備,心情很沮喪,妳卻突然跟我告白,說「我喜歡你」。一時之間我沒有防備,結果什麼都來不及說,回家以後突然瞭解了,整個晚上都在唱情歌。可是時機錯過就沒法再回頭,隔天的妳依然故我。

 是不是把話說出來比較輕鬆?被妳一番告白之後,愛情磁場逆轉,我開始反過來喜歡妳了。其實我本來就挺中意妳,只是我更想追妳旁邊那位。同時追求知交的兩人是不道德的事,所以妳的份我留到畢業後才給。畢業後的妳長成越來越嫵媚,空乏其身的我卻越來越憔悴。說到這裡忍不住想要跟妳抱怨:「志摩,志摩,我人好好的,妳幹啥給我安上一顆心呢?」妳難道不知道我對我喜歡過的「每一個女孩子」都很痴情的麼?Pablo Neruda說得好:「愛情如此短暫,遺忘卻如此漫長」,為了不要再想妳,不要再愛妳,不要再提起妳,在我的生命中不曾有妳,我決定把妳寫進故事以吻封緘存進磁碟放進倉庫,好騰空位出來給別人在我心裡住。

 我想愛情真是很奇妙的,妳曾經addict to我,我也不認輸stuck on妳,可是焦點總不在一起,跨不過咫尺天涯的距離,我們沒有辦法再更加靠近。奇怪的是,我沒事就想約約妳,妳也總是不排斥不抗拒不加以退避。或許就像《國境之南,太陽之西》所說的,人的心中若是有了空白,就會想要彌補,那回也回不去的曾經,只能用未來填入。妳曾天真地問我:「我有曾經失落,抱憾終生的感情嗎?」我真想戲劇化地戟指道出:「那就是妳呀,馬鹿!」(馬鹿為日文baga的漢字,與任何人物團體無關)什麼?日本偶像劇已經過時了嗎?那換「嚓啦涅哦」(韓文:我愛你)好了。

 哎,我想我是不該惹妳的。人家說得好,Out of sight, out of mind嘛!雖然女人容易得痔瘡,可是有痔瘡的男人也不少,妳怎麼就不記得多關心我?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我每次照鏡子都在算,白頭髮已經爆六根出來,而我才快要25歲!再這樣下去,不用到30歲,我就可以自稱「南宮問天」了。好啦好啦,我知道妳們女生都是這樣子,剛開始都好像我很花心,到後來反而我佷癡情。奇怪,我又不是Sleepless in Seattle,又沒有兒子幫我在廣播節目徵婚,我沒事那麼癡情幹啥子?

 眼看著一個七夕又過了,我連手機簡訊都沒傳;很快地妳的生日又到了,我連電子賀卡都沒寄。今天全家出遊,我人在金瓜石,於群山環抱之中想妳。入夜之後,海面上亮起一閃星光,我起初以為那是綠光。《大亨小傳》中主角蓋次璧每天晚上走到海邊凝望,對岸亮出一盞綠燈忽明忽滅的地方,就是他摯愛的黛西所居住生活的地方。

2004年5月4日 星期二

黑砂糖麵包帶來一天幸福

 不知道什麼時候養成的習慣,喝果汁都用高腳杯,吃麵包得準備刀叉。有一種說法是,用餐時使用的器具不同,帶來的氣氛也不同,西班牙人喝咖啡一定用馬克杯,喝酒一定用高腳杯,因為那感覺差很多。

 至於我呢,那麼附庸風雅的原因有一點是很懷念出國旅遊的日子,每天都有飯店早餐吃,營養穀片啊、培根炒蛋、烤麵包塗奶油……不但餐點琳瑯滿目,餐具更是賞心悅目。大玻璃瓶裡裝著無限供應的牛奶,果汁隨便你喝,柳橙、蘋果、葡萄柚……餐後還可以自己選泡咖啡、紅茶。從大片落地窗望出去,可以看到小花園,暫且隔開了喧囂的巿街;附近桌坐的都是旅途認識的新朋友,彼此舉杯致意,慶祝短暫相識的緣份。

 在我接打錄音帶,忙得天昏地暗的日子裡,每天從起床到開工,中間的吃早餐時候,是我唯一能忙裡偷閒的時候。因為工作壓力讓心情苦悶,所以早餐很重要。為了營造「身在國外」的氣氛,不但高腳杯、刀叉盤樣樣俱全,食物的選擇也是不可輕忽,在那一段我這二十五年來工作壓力最大零用錢也最多的日子裡,我喜歡用黑砂糖麵包替一天揭開序幕,黑砂糖麵包帶來一天幸福。

 黑砂糖麵包很奇怪,像是沒有黑砂糖,麵包表層灑的都是可可粉,裡餡是藍莓醬與核桃仁,整個兒很大一塊,可以把半徑十公分的盤子佔滿,乍看之下就像牛排。如果去注意可可粉的分佈位置,圖形就更相似了。一般來說東方人的早餐都是「輕食」,不會吃高脂肪高膽固醇的肉類食品,可是你想像總可以吧,當我用刀叉在分解麵包之時,真的是想像自己在吃牛排。

 黑砂糖麵包是甜的,可可粉本身只有苦味,但是藍莓醬微甜,再由核桃仁帶出口感和咬勁,加上麵包的厚實感……真的怎麼吃怎麼像牛排。佐餐飲料不限,你可以選擇牛奶果汁(必須搭配高腳杯),咖啡也無妨(會加重可可粉的味道)。紅茶我沒試過,因為早餐喝紅茶我都會拉肚子,無一例外。那至於酒嘛……有人吃麵包配酒的嗎?個人推薦,用葡萄汁來代替就好,想像力最重要。

 吃早餐時我會把麵包先吃完,咖啡留下一半(果汁牛奶通常留不下來,除非你續杯)然後拿自己正在研讀的各類小說來把這半杯咖啡配完。早餐吃完以後,也許出門到湖邊漫步,當然這得在不趕稿時才成,花費約半小時,回到家裡,就可以坐在電腦桌前正式上工了。

 對於不熬夜的我來說,早餐是一天重要的開始,也考驗我忙裡偷閒的工夫。雖然沒有餘錢出國旅遊,工作緊張時也很辛苦,可是早餐時的咖啡搭配黑砂糖麵包就能令我感到幸福。如果早餐過得好,整天心情都會愉快吧,至少我是這麼感覺。

2004年5月3日 星期一

靜子就醬子

 上了大學以後才知道:「原來我喜歡有黑斑的女人!」法國女星艾曼紐.琵雅在電影「八美圖」裡頭飾演風騷俏女佣,噘噘的嘴唇配上短短的金髮和臉上疏落有致的黑斑,把我給迷得半死。後來因為這檔子事,又跑去看了她主演的「未了情未了」,仍然沒有失望,不過我的焦點稍微往下移了些。

 早在艾曼紐.琵雅之前,開發我個人「戀黑斑潛質」的人,我想絕對是靜子。我曾經以為她像李蒨蓉,每次轉到「MTV新掀貨」都不轉台,停著看好久。後來發現她比蒨蓉矮、也醜,頭髮乾裂&分岔、小腿短而且坑坑巴巴、臉上有黑斑就不用講了,講國語還不時會「漏風」。奇怪的是我竟然不忌諱承認,在大學生活四年裡頭,她是唯一能把我「擊倒」的女人,除了滿腹學識以外,我想「上了年紀」也是滿大的原因。

 每當我戀上一個人,總不自禁捫心自問: “How deep is my love?” 對於靜子,我想應該換個方式問: “¿Qué profundo puede ser mi amor?” 看我的日記可以一目了然。曾經有那麼一個女孩,讓我每天以頭條報導,像寫小說連載,整本日記稍加整理可以改拍電視電影,那是我這一輩子最傻的一段時候,以後不會再有了。上了大學,認識了靜子,儘管在心湖激起漣漪,卻未曾引起強烈地震。當然我也戀慕她、也幻想她、也在人前談論她、也在人後收藏她,可是我知道她終究不會是我的,原因無他,只因我晚生了十幾年。五專時期我也曾有過這種感慨,可是當時的落差是三年;認識了靜子之後,三年已經不管用了,楊過就算早生三年,還不是一樣要叫小龍女做「姑姑」?

 靜子的可愛是屬於大家的,她待人熱忱、工作認真、談吐幽默又常懷赤子之心,跟她相處的人無不喜歡她,又豈止是我而已?她的氣質給人感覺就像是浪翻雲的覆雨劍,明明也沒有對誰出劍,可是每個人都感覺「這一劍似乎是衝著我來」,完全是憑個人體會。不知道是不是我特別敏感,總感覺她所出的每一劍都刺穿了我的心房,可是事實上又什麼都沒有。

 有一回在教室,她突然叫我關掉冷氣,我依言而行後,她竟蹦出一句:「我看你那樣就知道冷了。」因為一分鐘前我才剛剛穿上自己帶來的長袖襯衫!這一劍刺得我好長好深,傷口至今仍未癒合。

 更有一次,她心情不知怎地特別好,很早就到教室,還放起音樂來,恰好那天我也最早到。我一進教室,就彷彿沐浴在天使的聖光之中──那天她穿裙子!一身乳白的連身洋裝加窄裙,散發出柔和溫暖卻難以逼視的光芒。我想即便是天使,也不過如此吧!能跟盛裝打扮的她「孤男寡女」身處斗室之中,還有音樂做襯底,簡直就像是電影情節。

 為了跟靜子長相左右,我也做過不少傻事,好像不該我修的課我偏偏去修,一學期多繳七百多元「觀賞費」。再不然就是在重要節日送卡片給她,裡頭寫的都是暗示的話語,雖然不露骨,我想明眼人也都看得出來。然而在我心中一直不能釋懷的,是靜子總有一天會結婚,並且它真的發生了。

 靜子結婚的消息並不算突如其來,因為那根本不是新聞,只爭遲早而已。從旁人的口中傳來這個消息,造成我腦袋空轉一秒半,然後我恢復正常,輕鬆說道:「喔,這樣啊。」說實在的,這種情況對我而言已是司空見慣,記得當初我大姐跟我講說,我的心上人有了男朋友時,不但腦袋空轉五秒鐘,連脖子都呈僵硬狀態。可是現在,我沒那麼單純了。明明就是已知的事實嘛,我還有什麼挺不過來?事實證明是,靜子結束了愛情長跑步上紅毯,生兒育女過得十分愉快。我,雖然因為某些自私的情懷又跑回去修了自己不該修的課,可是也同時感受到時光荏苒的無奈,最後只能黯然離開。

 記得有一次我和她面面相談,趁機會模了她的手,她的皮膚粗粗的。當時我在想:「她真是我要的女人嗎?」雖然她的言談童稚、舉止可愛在在吸引著我,可是我倆真的適合嗎?如果我是楊過,大概就不會想那麼多,可是我比較像殷離,我懷念著那個對我殷勤呵護、令我想入非非而且雲英未嫁的靜子。既然美好的時代已經過去,那不妨就讓它過去吧,這可能也是我看「八美圖」會沒來由地戀上艾曼紐.琵雅的原因之一,電影情節似遠實近,真實人生似近實遠。

2004年4月29日 星期四

倩影流星

 「妳的倩影像一顆流星,走過我的窗前。」

 在國小畢業以後,我有一陣子每天做夢都夢到同一個人。國中一年級我以為自己今生不會再傳戀曲,一直到國二上學期十月的某一天,封印解開了。

 那天早上,在我們男生班的走道上突然出現兩隻「異形」,一隻捲髮戴著眼鏡,另一隻則長就一張瓜子臉,秀氣白淨,短髮俐落而整齊。根據我的回憶記載,捲髮戴眼鏡那位是來班上「送情書」的,她自己就是當事人。究竟事實為何我現在也不願去追究,總之我的主角是另外一位。

 我們學校的冬季制服,白襯衫配百折裙、深藍色大夾克配上同色系及膝短裙,讓女生看起來就像隻企鵝,很可愛的企鵝。我永遠記得我心儀那位,當初就是以這種制式裝扮闖入我的眼簾,走進我的心田。她的臉色蒼白而裝扮深藍、秀髮純黑,由深而淺的漸層組合看得我目不轉睛。更重要一點是,她明知我注視著她卻一點也不羞澀,反而大膽且張狂地回望著我,當下我對自己說: “She is the one”,我知道她就是解開我封印的宿命女郎。

 若萍的倩影像一顆流星,走過我的窗前。

 我不知道從那時候開始,女生也可以到我們男生班的走廊蹓躂了,尤其是在上課的時候。她們似乎總有出不完的公差,可以在上課時間任意走動,就算不是自己的領空,也毋庸擔心受到阻擋騷擾,這對我而言無非是種福利。我總霸占著窗前的位置,咨意享受玉人倩影的來去飛逝,像夜空裡偶然劃過的流星,我許的願每每都是「再次出現」。

 當時我們國中有糾察隊制度,男生班女生班輪流著做,剛好若萍有一週輪到站崗顧校門,這對我來說更是上帝莫大的恩賜。我每日每日從穿堂出來,直至從校門離開,前後大約兩分鐘的時間,可以將春光秀色盡覽。若萍穿制服、若萍穿運動服、若萍穿外套、若萍沒穿外套、若萍穿裙子、若萍穿短褲……,甚至連她頭髮長長剪短都是我每天日記的題目,如果當時有流行SARS,我可能還會記載她每天戴那一牌的口罩喔!我本來以為國中三年可以過得非常幸福,那裡想得到一朝發生變數──她只要一見到我就猛轉過頭,也不知道為了什麼?

 哦,那真是悲傷的過往,真比劍心的十字疤還要悲傷。我沒有辦法想像女神竟然會狠心拋棄自己的信徒,罪名「莫須有」!當天回家我非常難過,剛好家裡買了香蕉,我真的拿皮來吃,後來發現──好苦。幸好桌上沒擺巴拉松,不然你們今天就沒有笑話看了。從此以後,我就像是她的「拒絕往來戶」,只要看到我就一定轉頭,而且是狠──狠地轉過頭,好像在揮棒打球那麼用力。說到底我有什麼錯呢?那時候我連大學妹都不認識!

 如果說女人耍弄男人並不需要理由,那麼我也認了,只是我心中始終存著想望,企圖挽回伊人芳心,其間也真的發生了不少可歌可泣的事蹟。好比說吧,當我發現她每天上學會經過學校後門,我就立定決心要用早自習時間候她,把教室後陽台當成「望妻崖」,每天都要看到她從後門經過,消失在視線之外,才依依不捨地把心收回來。每逢校慶運動會,她們班派她出場比賽我必定去看──平時妳可以躲我,比賽中總沒法躲我吧?有一次我替班上掌旗,卻是整場都在替她吶喊!看著她在運動場上跑大隊接力揮灑香汗,心裡想的只有「如果我是一條絲巾」……。

 總之類似的事情多不勝數,不過最勁爆的還是「為愛剃光頭」。在國中畢業前夕我真的剃了光頭,不是為了拚聯考,只是心情不好。當時的我面臨到前所未有的「困境」──身邊的女子紛紛離去,同學、老師、學姐、學妹一個不剩,只留下我獨享寂寥。唉~輸了「妳們」,贏了世界又如何?當然這跟我後來考上商專並沒有太大關係,失戀是不會影響我的讀者態度的,考不上高中是因為我數學太差。五專考試那時候,監考的是長庚護校的學生,長得超像李麗珍,讓我整天都很high。剛好數學又是選擇題,實力大增,所以順利考上了自己後來的母校。

 印象中若萍對我的態度永遠都是處於「愛理──不理」的區間,高興的時候看我兩眼,不高興就又揮棒擊球,我用國中兩年守候她,結果跟學妹的事情搞砸,最後總算換回一點代價。

 畢業以後收到她的卡片,還有一張生活照片──原本她打算在畢業典禮後親手交給我的(以彌補我畢業旅行時找她合拍遭冷眼拒絕的損失?I guess。)如果有這樣的報酬,我覺得還算值回票價,雖然學妹真的很漂亮,當初的機會也很大,可是就因為等她而放棄了啊!收到卡片,不管怎麼說,也可算是安慰獎吧。後來她搬家了,我們每年用耶誕卡聯絡,互通聲息,如此持續了兩三年,我發現我們又成了「鄰居」。

 在英專路上重見伊人倩影,竟沒有勇氣相認,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沒必要。如果要相認,第一句話我該說些什麼?「蘿拉,快跑」?國中畢業六年多,她把頭髮留長了,也染色了。恍惚間我悲觀地以為她可能不會再在乎同樣拙蛋的我,就算曾經通信過也一樣。她是這樣時髦流行的一個女子。當然我可以裝帥去搭訕,說:「嗨,我是國中時候暗戀妳的人,」可是她會怎麼反應呢?「對不起,我不想做巿調」?

 我記得我的第一個中分頭是為她而梳(好像沒多大作用),我的第一封情書是為她而寫(被她笑我字好醜)。時過境遷以後,大家都變了,留存在我心中的,只有當初短髮俏麗的倩影。寫到這裡,我想不妨就借用梁羽生《萍蹤俠影錄》的卷首詞做為結束吧:

 「莫道萍蹤隨逝水,永存倩影在心田,此中心事倩誰傳?」



2004年4月28日 星期三

男生女生呸

 前一陣子韓國電影「我的野蠻女友」旋風橫掃全台,為了湊熱鬧我也真的去看,差點笑到眼淚都流出來。或許對我來說,那部片子帶來的不止是視聽之娛,更讓我想起了自己有過那麼一段曾經。

 當我像「原子小金鋼」那麼大的時候,大概小學三年級吧,班上轉來一個「大姐頭」,就像野蠻女友那麼樣凶,而且不懂「江湖規矩」。強龍硬壓地頭蛇,剛轉來就跟班上同學不合,生氣起來就用腳踹門,還跟男生對罵。基本上敝人生性懦弱,不願多生是非,所以對於大姐頭我是避之則吉,而且我也不擅人際交往,更別提跟她攀交情。可是你知道人多嘴就是壞事,有一次她跟同學吵架,給大夥兒罵到哭了,趴在桌子上暗自啜泣,我跟一個同學經過她身後,同學打落水狗多譙了兩句,偏是我自作多情,講了好些個溫言軟語,如今也忘了是什麼,無非就是幫她開脫吧。沒想到從此以後,就像小說裡講的:「漫江撒下鉤和線,從此釣出是非來。」

 從前的我很孤僻(或許現在還是),上學回家都是獨來獨往,除了家庭活動我幾乎沒理由合群。可是在我的心裡有一種渴求,跟別人不一樣的,那就是我,很喜歡有女生作陪。這很奇怪吧,小學三年級就在肖想女生?想想也真是沒辦法,賈寶玉都說了嘛:「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泥遇著水就渾身清爽、泥和著泥就老犯疙瘩。」我剛剛講自己「言多必失」,其實是「空穴來風,事出必有因」,會在女孩子背後講體己貼心話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你心裡怎麼想,嘴裡怎麼講嘛!我又不是那種口不對心的偽君子,實在很難掩飾自己心裡的慾望。

 說到底大姐頭是很討厭的。對小學男生來說,女生=討厭;恰北北的女生=超級討厭。因為討厭,所以每天去想,想她到底怎麼樣討厭,越想就越討厭,越討厭又越想,整個兒沒完沒了!因為討厭,所以想盡世間厭物用來形容她,到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大頭姐」。不瞞您說,她的渾號就是我封的。

 大姐頭長就一張難看的瓜子臉、綁著可恨的馬尾、又穿著超醜的藍色短窄裙(這是學校制服)還有堵爛的白色長筒襪。這些元素集合起來讓我想不討厭她都不行,女生沒事長麼高、腿那麼長幹嘛?臉又小眼睛又大個性又凶,教我們男生怎麼有立足之地?為了班上全體男同學的尊嚴著想,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所以大姐頭只准我一個人討厭,別的男生滾開!

 記得是一個像今天這樣的炎熱天氣,因為她穿裙子所以確定是夏天。中午放學之後我延著老路回家,心裡什麼也沒想。經過馬路旁人家門口的花壇時,突然聽到一陣怪響。那是一陣足音,輕盈而細碎,像野馬奔馳、似角羚縱躍,噠噠噠噠、騰騰騰騰……待到近時,方知是追獵的豹子。背後一陣殺氣襲到,來者「咻」地一個雀躍,將我的書包高高拿起而又重重放下。書包裡的鐵製筆盒發出碰撞鏗鏘。我還未來得及答話,一串悅耳且清脆的字句鑽入耳中:「哈哈,抓到你了!」

 那便是我和大姐頭的初次邂逅,面對她的熱情、健談、紆尊降貴,我選擇淡漠、無言、冷眼相對。我必須強調,這跟俗稱的「裝酷」沒有半點關係,你如果知道我到了五專才學會跟女生交談,那麼一切事情也就無所謂不可思議了。那一段日子裡,我不再在回家路上跟同學大談女人,因為肚裡藏著心事。每當我獨自成行,而且接近終點之時,總是滿心期望會自身後響起急促的足音,然後她會像非洲角羚一樣輕輕巧巧躍至我身旁,跟我聊幾句話,一直到分離的巷口,我等著她說出那句bye bye,我會接一句「再見」,開始我快樂的一天。

 我一直想做個花心大少,泡妞戰無不克,把妹手到擒來。可惜「潘驢鄧小閒」這五項元素中,潘安的相貌、驢子的話兒、鄧通的錢財我全沒有,要說年青又有空倒勉強稱得上,畢竟才小學三年級嘛,又不用聯考。我身邊的女子潑辣是潑辣了點,可是她很坦率直接,這點是我最「討厭」的,可偏偏我是那麼樣剛毅木訥,跟她相處五分鐘講不出來一句話,實在非常「喜歡」。如果我是花心大少該多好呢?從小三算起,現在大概連曾孫子都有了!可惜,真的可惜。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巷口分手,她走了一程又轉過頭來問我:「你家有沒有任天堂〔註〕?」當時我太高興,愣住了,結果什麼都沒說。她擺一擺手,想說算了,又轉回頭繼續走她的路。可是當時的我,其實是想說:「我們來交換卡帶!」但是為時已晚,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

 是不是自從那次以後,大姐頭就不再理我,這點印象已經模糊。不過我確信的一點是,自從她交到新朋友以後,我就再沒有任何機會跟她一道回家。我記得有一次我們經過國中校園圍牆,她買了一支棒棒糖請我,當時我幾乎以為我們是朋友。或許我們真是的,可是人不能跟木頭交朋友,她跟我講什麼我都不回答,這樣任誰都會意冷心灰,說到底究竟是我錯。

 還有一次是校外教學回家,我不知怎麼地就跟她走在一道,我記得當時她穿著一件白色外套,還有牛仔褲,髮型仍然是馬尾,我最「討厭」的一種。回家途中她突然拉我一下,說:「等我打電話。」當時我覺得好「痛苦」,怎麼她跟我這麼「生疏」呢!她拿起話筒投下硬幣,電話接通前又丟給我一個眼神,冷冷說道:「你不要偷跑喔!」更是令我「痛苦萬分」。我當時在想:「如果我跑了,妳是不是會哭呢?」如果她哭了,我是不是會高興呢?不過我是不可能這麼做的,因為騎士的責任就是保護公主,就算這個公主表面上看起來很粗魯,她總也還是金枝玉葉需要保護,不然怎麼會給人家罵哭呢?

 那一夜我倆結伴同行,走在熟悉的道路上,竟然我沒有跟她告白!記得但丁《神曲》裡面提到,身處煉獄的人有很多並沒有罪過,錯只錯在他們出生時還沒有耶穌。當時我忘記告白,沒敢大聲說「我喜歡妳」,是因為1988年還沒有引進日本偶像劇,非戰之罪也。

 記得大姐頭跟我講過,將來國中要唸三民,當時我第一個念頭是:「那在那裡,火星嗎?怎麼聽起來這麼遙遠?」而當我長大,會坐公車了,我才發現原來那也是地球上的一處。時間晃眼十五年(我六歲進小學,小三時才九歲),曾幾何時痴迷紅白機的電玩小子現在都變成懷舊憶往的「六年級生」了,遊戲機霸主也從任天堂換手到PS2了。喔不,聽說現在On-Line Game還更流行呢?只是我從來不去。每當我回想起這一段過去,除了「我的野蠻女友」以外,還有一段很搭軋的,就是「人間四月天」裡頭徐志摩講的「是愛嗎?是愛吧,是愛,就不要怕。」「姐姐,許我一個未來吧!在妳的手中,我是非生──即死啊!」哇咧XX你個○○,如果我當時會講這種話,現在連曾孫子都有了。

〔註〕這裡講的「任天堂」是指紅白機FC,Nintendo FAMILY COMPUTER,當時的遊戲機霸主。

2004年4月20日 星期二

夜之小琪

 「你永遠不懂我傷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像永恒燃燒的太陽,不懂那月亮的盈缺……。」根據我個人所理解的,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屬於相對的存在。例如說:有天就有地、有陽就有陰、有男就有女、有日五專就有夜二專。

 以我五專母校而言,因為是私立教育機構,難免要大開普渡、廣結善緣,而在教育資源普遍不足的情況下,日五專和夜二專的學生會出現共用教室的情形。常見的情況是──日間部學生把抽屜當成個人置物櫃,堆放大量雜物,好像臭酸的便當啊、撕碎的情書之類的,然後跟他共用桌椅的夜間部同學留書抗議,到了隔天早上,日間部看到紙條,再想辦法吐槽回去。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在文章開頭引用那英那首〈白天不懂夜的黑〉的原因,你看是不是這樣子嘛!你不懂我,我不懂你,所以彼此罵來罵去,人類社會中凡具文化差異者必然出現之現象。

 在那個日夜間部為著共用抽屜衝突不斷,甚至把口水戰當成消遣娛樂的時代裡,總還有些特例──如果我說「那就是我」會不會顯得很低級?反正你知道的,日昇國的羅蜜歐(元人),因為天公撮合結識了月落國的茱麗葉(小琪),事情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要說我跟小琪結緣,事到如今還真不知道該怪誰──到底是誰在抽屜裡放了那顆糖?如果被我找出來,真的要狠狠親他三大下,實在做得太好了!正如你所見的,整件事情的開端就是一顆「天上掉下來的」糖果,它打破了日夜間部長久以來互不甘涉的沈默,讓元人和小琪得以相遇相知,不能不說是一段奇妙的緣份。

 那顆糖果在我抽屜裡放了很久,兩三天吧大概。基本上我不吃糖的,所以就一直放在那裡(日間部學生的壞習慣),沒想到有一天,那糖竟然發酵了──它給我生出一張名片!一張空白的名片。照理說空白名片應該比印刷精美的名片更沒吸引力,但是我卻出乎意料地給震懾住了。你問我為什麼?其實也不為什麼,只是名片有幾個小小的字跡,極之娟秀,一看就知道是女生。

 那張名片上頭寫著:「同學,這顆糖果是請我吃的嗎?」署名為「夜 小琪」。如果照我的個性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時同學很流行BBS上網聊天交友,我也沒跟著人家瘋,家裡的電腦是為了應付中打課(中文打字課)買的,純粹單機功能,連撥接上網也不能,頂多拿來寫寫小說。通訊設備方面,我專三的時候(1998年吧)手機還沒現在發達,可是也有B.B.
Call,但是我呢,就是打死也不帶,這個紀錄一直保持到如今2003年還未破。從這一點你就知道,我是很不fashion很跟時代脫節的人,對於認識新朋友也一向抱持保留的態度。可是為什麼,偏偏在那個時候會福至心靈,剛好想到說「寫個回信也沒關係,反正她又看不到我」呢?套句荒木老師的話來說:「替身使者都會互相吸引。」

 小琪的出現改變了我很多慣例。她毫無預警地闖進溫室裡來,相貌雲霧繚繞、身份虛無飄渺。若依我的做人原則,認識新朋友卻不知道對方是誰是危險的,吃一個糖果交一個朋友是危險的;但是女生、字寫得很漂亮的女生、字寫得漂亮語氣又大方誠懇的女生,是值得男生冒險的。如果人一生總少不了歷險犯難,又何妨就從今天開始!

 認識了小琪之後,事實證明我是對的。這並不是說我相人眼光準,只要看中就不會有錯,而是我自己知道其中分寸。第一點,只筆談、不見面,交往程度有限,大家合得來就聊,合不來就不要聊,關係其實很單純。第二點,我們相處的日子不多,期中考換了位置就不可能再繼續,交個朋友又何妨?第三點,我若主動跟女生搭訕,要求做朋友,失敗率是99.99%,而今機會送上門來,豈可不把握?就這三點來論,我和小琪的交往再安全不過了,只要我嚴守本分,就不會惹禍上身。想清這點以後,我和小琪慢慢就成了書信往返的知心朋友。

 和小琪的交往是快樂的、甜蜜的、懷抱無限夢想的。快樂因為我愛女生,卻不敢難期待女生來愛我。當然我和小琪之間沒有到那種程度,頂多說她對我有點好感吧,可是那也儘夠了。認識小琪之後,每天早上多了一樣快樂的理由,就是抽屜裡出現的字紙條。你不用期待字條裡出現什麼「你愛我,我愛你」之類的肉麻話,只要有類似「元人,你好嗎?昨天上課很無聊,所以偷偷寫信給你喲!」這樣充滿感情的字句,就夠我快樂一整天了。

 甜蜜因為小琪是我的異性朋友,她肯對我好我當然很甜蜜。說真格的,你以為我們之間只有字條傳來傳去嗎?那你就太沒想像力了。因為我們之間經由糖果認識,也由此觸發了贈品的契機。好比說小琪有一陣子工作較忙,趕著上課都沒時間吃飯,身為他的朋友我當然要體貼,可是我該怎麼做?往抽屜裡塞便當水果嗎?等她拿到早就臭酸了!這個時候我就想到廣告說的「Snickers,隨時來一口。」所以有幾天都是在放學之前偷偷溜到合作社,買了一條士力架巧克力(內含花生軟膠糖,營養豐富),說是讓她權充晚餐,其實更想表達自己的心意。

 要說到懷抱夢想嘛,這也真是人之常情。我是男她是女,雖然只是筆友,只知道姓名生日星座學歷和一點點的家世背景,卻怎麼能對她不動心?不相信是吧,我有數據證明。根據小琪給我的個人資料顯示,她是大我三歲的小龍女,又跟我一樣是天蠍座,不管查那一本書都是超match!(如果你真的去查我就扁你),而且我最~喜歡像姐姐一樣的女孩子了,明明個子就比你矮,偏偏一副老氣橫秋的樣子,當你對她傾吐過往的傷心戀曲,她就儼然以顧問自居,把你教訓了一頓之後,看到你那沒用的樣子就有氣,索性說道:「算了!看你一副不懂談戀愛的樣子,乾脆我來教你吧!」然後她一把握住我的手,粗著嗓子說道:「現在教你第一課,知道嗎?」我低低應了一句「是」,抬頭看時才發現她整個臉帶耳根子都紅了。(以上所述純屬寒眠,不要當真)

 如果我跟小琪見了面,現在不知道是怎樣一番光景?也許會相守、也許會分離,但是我知道絕對不會後悔。為什麼不做呢?這個問題有太多太多人問過我,同樣只給兩個字的回答:「犬儒」。犬儒的人不敢跨出最後一步,以簡單的幸福為滿足,而對當時的我來說,我覺得這樣就夠了。專三那一年,前後換了兩次位置,我死守自己的抽屜,像八百壯士死守四行倉庫,怎麼樣都好,不能跟小琪斷訊。當然你知道,夜間部也會換位置的,到那時候,我只好每天藉故拖延放學,想辦法把字條放到別人的抽屜。起初事情運轉得不錯,直到某一天,抽屜所有人忘了東西回來拿,發現了我的秘密!當時的我既羞且窘,苦於無地自容,心想「怎麼辦呢?這下一定給人認為是小偷。」可是那位同學待我很好,只是好奇地問我「你在做什麼?」我心想紙也包不住火,乾脆對她全盤托出。她聽完之後頓了一會兒,然後爆出驚喜面容:「哇~好浪漫喔!」聽了這句話我頓時如釋重負,這才明白為何蒙面超人至少都有一個知道自己秘密的朋友。

 專四以後就不只是單純換位置,連教室樓層都改了。儘管如此我還是卯足全力突破層層防守,「跨教室」送了一封聖誕卡給她。小琪出乎意料地神通廣大,竟然也硬是回了一張卡片給我,並且還教我怎麼能夠保持聯絡──潛入夜間部辦公室,找到她們班的點名簿,把字條夾進去,風紀是她「媽擠」會罩她。這個方法雖然不錯,到底我沒有採用,因為感覺非常彆扭。如果我真的有心,最好的辦法是及早表態,跟她要地址、電話,把兩人交往化暗為明,從此也就毋須擔憂。可是我不想這麼做,因為我是愛情犬儒,打死都不跨出最後一步。對於小琪,我想我們不只是朋友,可是當時的我亦如現在的我,潘驢鄧小閒一項也沒有,給不了女孩子任何有力的承諾。所以就斷了,自然而然地斷了,只留下幾頁記憶殘稿。

 在我的夢中,和小琪再見的情景是這樣的:國際書展的星期六/日,我受出版社之邀去參加《元人歲歲念》的新書座談與簽名。座中擠滿了熱情的「女」fans,每一個都是我喜歡的型。當我握著麥克風在臺上談笑風生,忽然注意到人群中有一雙期盼的眼睛,那種感覺既模糊又熟悉,就像前世未了的緣分,不知道到了今生是否應該繼續。這個時候我瀟灑一笑,開始談起「從前我有個朋友,夜間部的女生,她叫做小琪……。」台下期盼的眼神轉換成驚喜,女孩掩著臉大叫:「好丟臉喔,你竟然還記得!」此時我下台握住她的手,悄悄對她說:「小琪是我的朋友,我怎麼會不記得呢?」

2004年4月17日 星期六

少年不識愛之味

 外婆家三樓的供桌在我十九歲那年暑假就已不在,由於外婆改信基督的關係。供桌消失連帶記憶也被剝離,在兒時玩伴紛紛遷移他去之後,我連睹物思人的權利也沒有了。

 還記得幼時我們常在媽祖腳下捉迷藏、鬥囝仔標、溫習學校功課;甚至更大膽的,在臥房內玩起「夫妻遊戲」……。

 當時我有兩個「老婆」,都是我的青梅竹馬。大老婆長我五歲,小老婆多我三歲。我們同擠一張雙人床、同蓋一張大紅鸞被,三人躲在棉被底下說著悄悄話兒…… 那感覺非常奇妙,但我解釋不出來──當時我還只六歲,連諸葛四郎和真平那個是那個都無法清楚辨識,更何況複雜的七情六慾?

 三人之中以大老婆為首,由她發號施令。她不但人高馬壯,鬼點子更是層出不窮。好比她曾提議我們對對擁抱「在床上滾來滾去」,我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只是覺得好玩。結果三人配對的組合之下,以我和小老婆的分組最為成功,可以一下子連滾好幾圈。大老婆因為太高了,我們倆連抱她都覺吃力,更別提如何去滾了。

 另有一次她更要求我和小老婆「玩親親」,以示恩愛。我推說噁心不肯,她就騙我,說小老婆的嘴上塗了膠水,拖太久不親嘴唇就會膠住分不開。我只好乖乖就範,和小老婆以「蜻蜓點水式」淺吻三秒鐘。幸好嘴唇沒有膠住,謝天謝地。

 和小老婆接吻那年,我坐上巴士欲回轉台北時,小老婆正好經過車站。我隔著車窗對她揮手,她卻一副生硬的表情,我心裡正奇怪為什麼呢?阿姨看見她眼中泛著淚光。我心想:「明年我還會回來呀,為什麼哭呢?」回到台北之後,才驀然驚覺:「呀,她會不會是懷孕了?」而我才剛要升上小學二年級!那一陣子心中一直很不安,深怕對方家長會找上門來。隔年回去謎底解曉,小老婆的肚子並無異樣,連笑容也恢復正常,雖然不知道為什麼,總之是謝天謝地。

2004年4月16日 星期五

十分鐘的戀愛

 有一首歌叫做「十分鐘的戀愛」,主要講述學生情侶們期待下課短暫相會的微妙心境,相當有趣。也許有人質疑:「十分鐘能做些什麼,還不就是小倆口子講講話,拉拉手嗎?」但是我說你錯了,講話拉手談不上戀愛,真正厲害的,是「無語暗銷魂」……。

  當我認識大學妹的時候,她還只是國一的新生,嬌嫩如含苞的蓓蕾;若以詩句來形容,就是「娉娉嫋嫋十三餘,荳蔻梢頭二月初」。她生就一張鵝蛋臉、馬尾長可及腰、還有玲瓏小巧蒜頭鼻。鼻樑上的眼鏡與其說是為了矯正視力,不如說是一種保護色,讓她誘人的丰姿不致太過彰顯。儘管如此,奮不顧身自投羅網者仍然絡繹不絕──且看筆者就是一例。

 她的教室在科學樓四樓,我在倫理樓三樓,每節下課我們在走廊上兩地相望,眉目傳情互送秋波。雖然有時候也比比手勢或隔空喊話,卻未曾面對面交談。我不知道當年何以得天獨厚獲她青睞,但我之愛她絕非純粹以貌取人。美只是一層皮,真正令我拜倒石榴裙下的,其實是她那股發自心底的真摰熱情。

 她有一顆善解人意的心,懂得「女為悅己者容」,變化萬千的花式髮型或嫵媚或俏麗、或淡雅或貴氣,永遠看得我目不暇給。每日一型不算稀奇,最高紀錄曾經一日三變,讓我受寵若驚。

 她又有一股倔強的脾氣,天外流星般突來的溫柔。曾經她在我迷醉恍惚間送我一記飛吻,趁我未回神就躲進教室裡去了;又若是我被察覺到分心注意別的女生,那節下課就等著看她一張死板板的樸克臉──通常不是噘小嘴就是鼓腮幫──經常都讓我哭笑不得。

 這段猶如火山爆發般突如其來的戀曲前後持續了五十多天,終於走到分手。我和大學妹決裂起因於兩點:第一,我聽信謠傳,害怕追她會受到三年級大哥「照顧」,因而自廢武功。第二,我用情不專,明知她對我好卻還旁生枝節,公開暗戀其他女生,這也難怪她要對我斷情絕義了。

 畢業之後最想見是她,最怕見也是她。從前的事我對不起她,可是我沒有勇氣說抱歉,在學校碰面都故做冷漠,甚至口出惡言;畢業之後偶然相逢,距離就更遙遠了。我習慣以她為標準來要求自己想追的女孩,結果年過二十還不聞春天的消息。所謂「曾經滄海難為水」,或許就是這個意思吧……。

2004年4月9日 星期五

到海洋館記得看魟魚

 每回遊覽台北海洋館必定在魟魚池前流連忘返,因我愛看它們泅泳的姿態,是那麼樣渾不著力、不留痕跡,宛如飛行。某次一對年輕情侶攜手來到池旁,正自喃喃細語,那男子似是為了博君一笑,指著池內的魟魚打趣道:「妳看,這魚好像一塊抹布!」無意間啟發我許多聯想。

 魟魚又名魔鬼魚,因其尾端尖刺有劇毒而名之。身體成扁平狀,天生下來眼高過頂,長長的脊椎骨貫穿全身形成重要平衡桿;左右兩邊的胸鰭柔若無物,可隨著水流動向造出一道道美麗的波紋,因而游泳姿態獨樹一幟,可以令觀眾目眩神迷。

 和魟魚結緣是因為漫畫《聖鬥士星矢》。與女神聖鬥士對抗的七名海鬥士中,魟魚戰士艾薩克(クラケーンのアイザック)是白鳥聖鬥士冰河的師兄兼恩人,為救師弟甚至不惜弄瞎左眼。可惜兩人各為其主非得一戰,冰河不得已大義滅親卻也險些失明。自那以後我就對魟魚愛恨交織,留下了相當深刻的印象。

 聽見人家以「抹布」來比喻咱家冰河的師兄,實在令我大感不平:現代人怎麼一點想像力都沒有?如果覺得像布,比喻成飛天魔毯不是很雅致嗎?說到這裡不禁又聯想起謝朗和謝道韞這兩個小鬼頭來,如果讓他倆來比喻魟魚泅泳的嬌姿美態,不知會有怎樣一番說辭呢?謝朗必不用心,隨便說說道:「轉布手中差可擬」。道韞則會福至心靈,說道:「未若裙擺因風起」。然後我們到 KTV 點歌就可以唱:「裙擺搖搖,像隻魟魚」,不是很妙嗎?──事實是我根本不認同裙擺搖搖像隻小鳥。

2004年4月8日 星期四

俠義心腸扒糞手

 國中時代的我,真不知該用「單純正直」還是「白目欠扁」來形容,竟然妄想仿效古人「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的精神,利用輿論壓力來改正同學惡習。只是不知道那裡出了差錯,我兩番枉做「爪伯仔」,並沒有達到去惡揚善的最終目的,甚至人際關係也險些搞砸……。

 第一次下海扒糞,只為半支雞腿。

 我生平最痛恨別人浪費飯菜,不是單為節儉更基於保護生態。偏偏有那麼一次,同學亂丟剩菜剩飯被我看見,就在家庭聯絡簿「每日一得」的欄位中大加撻伐這種浪費惡習。我還記得那標題十分聳動:《養不教,父之過;不吃雞腿誰的錯?》而文中論及「一隻雞生平有兩種遺憾,一是出生就注定要被吃;二是被吃竟然不被吃完」云云更是神來之筆。此篇文章經批改後引起導師甚為關切,那位同學也受到勸導。奇怪的是我並未因此得到感謝嘉獎,反而遭當事人嘮叨了一月有餘。

 第二次事情更形複雜,我在聯絡簿中揭露兩位同學小考作弊,卻引來班上作賊心虛者「集體承認」,共有十數人之多。老師利用機會正本清源,我卻在一旁提心吊膽,害怕遭到惡意報復。結果我的告密行為甫下課就東窗事發,本人頓時成為千夫所指。所幸班上同學都還友愛,並未對我拳腳相向,只是口頭警告,但我早被嚇成縮頭烏龜了。

 當天晚上我很是苦惱,和爸媽討論,爸爸說:「人可以騙人,但騙不了自己。人若不肯腳踏實地,總有一天要吃虧,你又何必多管閒事?」而事實證明我之扒糞實為畫蛇添足。同學投機只是一時規避,對於前途個個心裡有數。反倒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門縫裡看人把人瞧扁了!

 這幾件事情概括下來,我得到兩點結論。一是做好事也得付出代價──更多時候是犧牲自己,還不能有所求,所以好人要比壞人偉大。二是做好事也得講科學、重方法,事前需經多方思考,全憑一股衝動易生偏差。要知道「世上的罪惡來自惡意者少,來自無知者多」,在搞不清楚狀況之前,千萬不要胡亂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