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 星期一

飛刀?又不見飛刀(郭箏)


篇名:飛刀通緝令
作者:郭箏
收錄:打擊線上——臺灣棒球小說風雲(主編徐錦成)
出版:九歌
初出:1993年四、五月,《兄弟棒球雜誌》
特殊:郭箏的棒球小說

 郭箏小說講到這一篇〈飛刀通緝令〉可以說大勢底定了,再來還有什麼可談呢?短的剩〈好個翹課天〉,長的剩《龍虎山水寨》。

 〈飛刀通緝令〉這一篇故事很簡單,但專業術語很多,拿來當棒球小說講,元人講不出個門道(對棒球外行),所以在欣賞的角度,仍然以「郭箏小說」著眼,看郭箏怎樣經營這一次的邊緣奇俠。

 同樣在講邊緣奇俠,〈飛刀通緝令〉的飛刀小高是個王八蛋,〈彈子王〉的阿木是個可憐人,雖然都身懷絕世武功(投棒球/打撞球)但遭遇完全不一樣,同儕間旁觀的角度也不一樣。

 讀者看到這裡可以去想一件事,邊緣人沒朋友,那每次講故事那個人到底是三小?這就解釋了〈上帝的骰子〉裡面,作者為何用「你」去指主角,因為主角沒朋友嘛!沒朋友哪來的旁觀者角度。全知觀點之下,作者站在上帝的觀點去看主角,居然是用手去指說,「你」發生了什麼什麼故事,所以〈上帝的骰子〉翻空出奇。

 〈飛刀通緝令〉的邊緣奇俠是飛刀小高,他是十八年前「梅河中學」的王牌投手,擁有怪力超速球(輕鬆飆破150Km),但是人格非常有問題,不但叛逆反骨、械鬥殺人,還把朋友的女朋友當自己的用。

 邊緣奇俠是飛刀小高,那講故事的「我」是誰?「我」是小高的棒球隊隊員,沒有亮出名號,但根據書中所述,讀者可以稱「我」為屌爆俠,因為「我」屌特別大的緣故(自己說的)。「我」跟小高都是投手,高中的時候小高看誰都不順眼,但就覺得「我」還可以,所以「我」跟他有比別人比較熟。

 更深入一點說,「我」的棒球生涯結束在高中聯賽最後一場球,小高投了八局壓制敵手「樺樹中學」差點就要贏,結果第九局開始三分之一,小高因為犯事給警察抓去。「我」幫小高救援的最後三分之二局,毀掉了「我」的棒球人生。而偏偏是這樣的「我」,這樣的遭遇,在十八年後,讓傲嬌美少女(社區地主的女兒阿鳳),硬拗著「我」要去揭開十八年前的傷口,把殺千刀的小高找回來,組隊參加社區乙組聯賽.....

 作者郭箏透過小高從前的隊友,即「梅河中學」四天王另外的三個:屌爆俠、瘋狗和阿輝,來回頭補述他們曾經認識的小高。小高對於刀有天份,能在很小的地方刻出很細密的字(眼力手力都好),不小心邂逅到棒球,就成了王牌。雖然態度非常差(特立獨行不和隊友配合)還是在梅河中學棒球隊八進九出,始終不退。這樣的人,投棒球都投觸身,射飛刀還照準要害,終於在高中畢業前讓警察抓去關,坐牢一坐八年,故事開始的時間點已經是小高音訊全無十八年。

 故事當中的「我」(屌爆俠)和「阿輝」跟小高都有點恩怨,不過還是以「我」比較要緊,投不完的三分之二局變成「我」十八年來揮之不去的夢魘,也因此對「我」來說,找到小高參加社區聯賽,也許就能破除「投不完的局」這個神秘詛咒,也能讓自己有信心重拾棒球。
 可是小高到最後都找不到人,從昔年教練「鬼眼」那裡得知,小高長年躲在汐止山上小廟裡雕刻佛像,「我」跟瘋狗、阿鳳、阿輝殺到那廟去,小高又不在,只在廟後的房間看到他雕刻的千手觀音。

 〈飛刀通緝令〉通篇故事都不算太驚奇,唯獨這個結尾有點意思。小高留下來的千手觀音像,蘊含了他半生經營的刀訣和刀意。大夥子費盡苦心要找這把飛刀,為的什麼?為要他參加社區聯賽痛宰樺樹校友嘛!但是對「我」來說,「我」找小高是因為一個糾纆不開的結,因為小高的棄賽,害我出糗丟臉,害我一輩子再拾不起棒球。

 看到小高雕刻的佛像,阿鳳等人只有失望,但「我」卻領悟。放棄棒球是小高害的嗎?「我」在心裡問小高,「十八年過去了,小高,你的刀呢?」小高說:「刀已在。」千手觀音像每一道衣褶和表情,都在傳達小高剛勁而流動的刀意。這個寫法呼應黃易在《破碎虛空》對於「無上宗師」令東來的角色經營,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人,只留下身後遺物,但是他卻是故事當中最讓人懷念、想望的一個。

 故事看到最後,到底小高還在人間嗎?他還想參加棒球隊嗎?其實這都已經不重要。曾經灰心喪志的「我」,因為通緝飛刀小高而重新找回自己,這才是郭箏想要傳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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