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The Big Bow Mystery
作者:Israel Zangwill(英國)
中譯:弓區大件事(元人自譯)
初出:1891年《The STAR》報紙連載。
特殊:第一本「密室殺人」的長篇推理
今天要講的《The Big Bow Mystery》(弓區大件事)是一本有歷史定位的本格推理長篇,但是元人建議不要把「歷史定位」這種東西放在心上,看過就好。這本書的好處,在於作者使用一種八卦小報的口吻在寫作,尖酸刻薄的黑色幽默,還有繽紛多彩的人物描寫,這些元素都跟「歷史定位」搭不上關係,是書籍本身帶給讀者的樂趣。
如果真的要說歷史定位,元人覺得「此書是作者唯一一本推理長篇」還更有意義。只寫一本就青史留名,變成經典,這不是很值得讚歎的不朽功業嗎?千秋萬世名,寂寞身後事,經過一百多年還有人再版,還有人追,這才是通俗小說最大的榮幸吧!要講歷史定位,看紀念碑就好了,字還比較少一點。
這本書的主題是「密室殺人」,整本書就只有一個案件,一具屍體,一樁詭計。很陽春,對,但在當時已經是炙手可熱。本書所刊載的報紙,它就是一種八卦小報,曾經因為刊載「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磔客厲伯)的信件造成轟動,拿推理小說刊連載,還出長篇可能也是一種創舉,這就不清楚。查維基百科,說作者只用兩個禮拜就寫完脫稿,可以推測連載中間沒有更改結局;而書中簡介也提及,連載的過程中不斷有讀者投書,猜凶手!但是都沒有人猜對,硬是讓作者唬去。由上述事蹟推測帶想像,在當時《The Big Bow Mystery》連載的時候,讀者反應熱烈,一度暢銷,歷史定位也是因為「暢銷」跟「長銷」才留下的印記。
《The Big Bow Mystery》雖然以密室殺人做號召,但它不是所謂的「本格推理」,名偵探出動戲弄笨警察,輕鬆抓凶手這種的;它是比較偏向犯罪小說,還走社會寫實路線。本書的地理背景Bow,位於倫敦東陲,是真實存在的地方,現行翻譯做「堡區」。元人本於小說虛構的樂趣,切合Bow的字意,刻意要譯做「弓區」。
作者下的書名《The Big Bow Mystery》,寫成合文法規矩應該叫《The Big Mystery of Bow》;Big用來形容Mystery有點怪怪,但是效果較好,很聳動,因為《The STAR》是八卦報紙,我猜想這書名也是故意的;而且來講,Big不應形容Mystery,卻可以形容Bow。Bow的字意是「弓」,《The Big Bow Mystery》反而有點意思,以為是大弓發生了什麼事,其實沒有(笑)。為了配合作者的幽默,元人也刻意將《弓區大事件》調換兩字成就《弓區大件事》,比較俏皮,這個書名是這樣解的。
故事從密室中的死者開始,這名死者Arthur Constant(年輕男性)是弓區的勞工領袖,他在一個多霧的早晨,讓房東太太Mrs. Drabdumb叫門不應,還把自己反鎖在房間裡面。房東太太情急智生,找來住附近的退休警探Grodman破門而入,果然不出所料,這名死者讓人割喉、死狀淒慘,死於一個上鎖的房間,無人可以任意進出,但凶手卻如輕煙般不見,密室殺人的詭計由此構成。
這本長篇臺灣知道的人不多,看過的人更少,所以元人稍微囉嗦一點。這本書的詭計很陽春,但合理,講一句行話叫做「雙重密室」(森村誠一最愛用),有物理的密室跟心理的密室,就這樣,不能再講更多。
故事的推展,開頭是發現屍體末尾是凶手自白,想想也算合理——可是中間呢,中間在演什麼?中間由各色人物來串場,出現兩場法庭戲,法庭審判是為了讓讀者看熱鬧(確實比偵探查案有趣得多),站上證人席的角色會很有話說,而這本小說的一大特色就是,主要角色各有各的聲口,慣用語、口頭禪如落英繽紛,依照角色的身分地位各有不同,看得懂的話真會哈哈大笑。從這個特色又可以推知,為什麼當時連載會大受歡迎?因為描寫貼近讀者的感覺,沒有神探超睿智,只有糊塗警察亂抓人,讀者也很入戲用力猜凶手。這本書是沒有神探的!再次強調。沒有神探才好拖戲。就算是這樣,本書也是非常俐落,元人使用的Dover Editions版本才98頁,一點不囉嗦。
本書故事核心,讓後人一學再學的部份。首先排除密室詭計,這個詭計太陽春太好學,作者Israel Zangwill是跟Conan Doyle同期的作者,也就是說他比「密室之王」John Dickson Carr要早。《The Big Bow Mystery》只是有一個「搶頭香」的歷史定位,對於密室殺人並不是承先啟後的關鍵,頂多就是搶到頭香嘛!跟松本清張的《点と線》(點與線)一樣,他用的詭計沒人用過,所以很經典,但後人一下就超越了。
這本書的故事核心,反而是在於凶手的態度。凶手的犯案是有預謀的,但也是很隨機的,像買樂透一樣,要有因緣際會才會中獎,要有因緣際會才會謀殺。講誇張一點,凶手的態度是「謀殺的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是用這種心態犯下的謀殺案,真的很神奇。
這個核心觀念後來影響到誰呢?我們敬愛的阿嘉莎嬸嬸(Agatha Christie),她老人家的獨立長篇《Toward Zero》(謀殺零時發動)就是用這種觀念去寫的。Zero指的是Zero Hour,是一個時間點,戰爭的術語。Zero Hour用倒數得來,約定某月某日某時發動攻擊,傳令下去,只要Zero Hour一到,全軍就戰備動員,類似這樣子。
阿嘉莎嬸嬸把「謀殺」視為一種攻擊發動,謀殺在Zero Hour之後發動,之前都是因緣際會各種因素的累積,一直要累積到達Zero Hour。所以元人才會說「謀殺零時發動」,這是一本「謀殺」跟「因緣際會」相乘的小說,克莉絲蒂獨立長篇的傑作,往前追溯可以追到《The Big Bow Mystery》。
書籍簡介講完了,只能大概的講不能透露更多,一是詭計太陽春怕說溜嘴;二是本書真正著力的部分我看了也不能全懂,只知道跟著笑。這本好書老是只有歷史定位,結果連書名什麼意思,都沒幾個人真的清楚,讓人啼笑皆非。藉由元人的拋磚引玉,希望讓更多有心人士來參與閱讀和討論,雖然這本書封面很醜,但內容是依據當時《The STAR》的連載照刊的,值得信賴。
元人的簡介就在這裡結束,因為只有一本也不用再期待(喂),下次講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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