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進行到第九七回「鄧法官死後誅妖 孫癩子山居修道」,原書第四冊第七一頁。鄧法官讓賣梨婦人把梨子送到嘴邊,看起來是芳心可可、溫柔無限,郎有情來妺有意,可是一口咬下去怎麼差點連纖纖玉手都要咬呢?莫非鄧法官真是厭女症,存心藉此機會辣手摧花?
再來的描寫更好笑,說婦人拖了兩籮梨子,拔腿就跑比飛的還快。讀者看下去就知道哪裡好笑了,不肖生寫書破綻越來越多,難怪他會中途棄筆,可能趕稿趕到很堵爛,這個我不清楚。
鄧法官梨子沒吃成,吃到一著死棋(真的),他本來悶條子不亮鋼,說了幾句「中了妖精的大當!我活著不能報仇,就是死了也不饒她。」就要華麗轉身回家等死,在場的豬哥卻不肯放過,硬是要追問到底。
再來的描寫更好笑,說婦人拖了兩籮梨子,拔腿就跑比飛的還快。讀者看下去就知道哪裡好笑了,不肖生寫書破綻越來越多,難怪他會中途棄筆,可能趕稿趕到很堵爛,這個我不清楚。
鄧法官梨子沒吃成,吃到一著死棋(真的),他本來悶條子不亮鋼,說了幾句「中了妖精的大當!我活著不能報仇,就是死了也不饒她。」就要華麗轉身回家等死,在場的豬哥卻不肯放過,硬是要追問到底。
原來婀娜多姿的賣梨婦人,就是古梨樹的妖精變化成的,跟害死張一的凶手同一人。梨樹妖憎恨鄧法官作法施釘,變做賣梨婦人前來報仇——且慢,梨樹精既然可以變化成十七八歲的南臺灣小姑娘,見了鄧法官為何不照辦煮碗,難道鄧法官喜歡吃人妻嗎?跟元人一樣?(喂)
其實可以看做是,梨樹妖中了那一釘之後,妖力散失,變身無法如意,也就沒那麼年輕貌美,這很合理。假做賣梨婦人是一個象徵意味,都是梨精當然賣梨,不然還賣香蕉芭樂(香蕉你個芭樂),剛好鄧法官是個來者不拒的,化身人妻依然有效。
跟許大叔裝害羞,跟年輕後生殺價,都是掩飾身分的詐術,如果一上來就招呼鄧法官,肯定讓人家識破有鬼。偏是這麼羞人答答了一下,鄧法官情不自禁把脖子往繩索上套,梨樹精的暗殺行動毫不費力。
所以賣梨婦人是如何行暗殺?根據書中說法,鄧法官一咬住梨子的時候,就有飛針射入他的舌尖(靠腰咧!飛針)鄧法官察覺不對,順勢要咬婦人的手,賣梨婦人卻提著兩籮梨子先跑了(這個超好笑,妖精居然用跑的)。
鄧法官上了梨樹精的當,真是悔之無及,可是還能嘴砲。他怎麼說呢?他說他如果咬中了賣梨婦的手,咬到出血,她也沒有活命(最好你有這美國時間)。但是因為沒有咬到手,自己還中飛針,只能說是劫數到了,早則三天,遲則七日內必死(七夜怪談)。
鄧法官信誓旦旦,說他雖然身死,一定也把這棵妖梨樹搞到雞毛鴨血,為鄉里除害(Hello there ,請問禍害在家嗎?自己都禍害還說人家禍害?)再來講這句話不知道是不是愛面子,元人覺得很唬爛,因為鄧法官說:「其實我昨天釘那鐵釘沒傷到她,她把枝葉弄枯黃,是故意詐我的。」
鄧法官最後這句話又是自打嘴巴,妖梨樹若沒受損,幹嘛急著殺人滅口?置之不理就好啦!難道鄧法官會拿電鋸來鋸?進一步說,如果妖梨樹仍健康,幹嘛不變成小姑娘?美人計當然是年輕貌美容易成功。所以元人說這一段寫得很差,自相矛盾。
鄧法官讓妖精害死事,講到這裡為止,照慣例,這是孫癩子道聽途說聽來的內容,既然講到差不多了,應該要跳回孫癩子身上繼續講吧?沒有,接下來的故事是要講,鄧法官在生前身後的處置,包括他要把道術傳給誰(王大門神或是鄧如海),還有他死後誅妖讓他老婆搞包的事情,鄧法官的老婆後來會出現。
欲知後續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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