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Love of Life
中譯:熱愛生命
作者:Jack London
類型:短篇冒險小說
原始:1905年12月刊載於McClure’s Magazine
Jack London的短篇小說,最為人所知的當然是〈To Build a Fire〉(生一堆火),冰原裡的獨角戲、人和自然環境的抗爭、只要能生火就能活下去……這種種的激烈衝突,雖然已經討論過,每次回想起來總是想要再看一遍。
而本篇〈Love of Life〉(熱愛生命)是跟〈To Build a Fire〉有著相同情形的開展,卻有一個會讓讀者笑著流淚的喜劇結局,如果講得誇張一點,說跟〈To Build a Fire〉並稱為「Jack London短篇小說的紫青雙劍」也不為過啊,以下先來一點劇情簡介。
故事的開始有兩個男人,飽受飢餓折磨、拖死拖命想要尋找生命希望的男人,走在前面的叫做Bill,走在後面的那個不知名。這兩個人各背著一個重重的包袱,因為包袱太重還必須多用一條頭帶撐住,不然會把肩膀壓垮;兩個佝僂又憔悴,拖著沉重步伐走在雪原裡的漢子啊,餓到累到連話都已經不太想講。
他們經過一條冰冷的小溪,後面那位不知名的漢子不小心扭傷了腳,想要叫喚走在前面的Bill等他一下,卻沒想到Bill好像是聽見死神在叫他,雖然是弓著背彎著腰,每走一步都快要死掉,居然還是很認真很努力的,壓根兒就想把後面這位拋棄掉!
後面這位泡在冰冷的溪水中,餓、累、扭傷而且絕望。現在要怎麼辦呢?問題並不是生火,因為那時的氣候已經回暖,而且他貼身帶著六十七根火柴,分成三份存放,取暖沒有問題;隨身帶的兩大條毯子也可以用來包紮裹傷。
問題是他處在飢餓絕望的狀態已經好長一段時間了,最近兩天更是完全沒進食,整天拖著腳步不停地走!後面的這位心裡想,「要是我的來福槍還有剩幾顆子彈就好了,」當然不是要自殺,而是想拿來打馴鹿,可惜來福槍的彈匣是空的。
後面的這位心裡又想,「如果我趕快一點,也許還追得上Bill吧。」其實Bill幫不上什麼忙,只是兩個人一起走比較不寂寞。
在這兩人的行囊裡各有一個鹿皮口袋,裡面裝的有金塊和金砂,這多少解釋了他們為何會在冰原流浪。可是面對無窮無盡的飢餓折磨,他們只能不停地走,走不動了就爬!在上帝做出裁示以前,他們沒時間去想「死」這件事,雖然筋疲力盡,晚上偷哭都沒人聽,但是生物的本能驅使著他們,一定要不斷的往前進,只要活著,就要堅持下去……
這篇〈Love of Life〉一樣是講人與環境抗爭的故事,故事開始雖然有兩個男人,但是Bill一早就逃跑了,全部的戲份集中在後面這位。跟〈To Build a Fire〉相比起來,〈Love of Life〉的環境寬容很多,後面這位雖然一直處在飢餓狀態,但並不是沒有糧食可以補充,路旁的漿果、燈蕊草的根都可以拿來吃,只是苦澀又沒有營養,吃了根本不濟事;沿途也有出現馴鹿、松雞這些飛禽走獸,甚至還有狼!只是他的來福槍沒有子彈,對於這些肉食也只是看得到吃不掉;反而池子裡的小魚還多少提供了一點幫助,因為用撈的就可以。
故事原本的設定,這兩位漢子本來想找的是有人居住的地方,獵人小屋什麼的,他們打算去借用那裡的存糧,乳酪、培根,可能還有一些子彈,然後他們就能支撐下去,繼續挨餓,結果故事一開始Bill就自己先跑了,後面那位腳扭傷,找到獵人小屋變成不重要了,想辦法多活幾天比較重要。
這個故事我是從W. Somerset. Maughham(毛姆)的書中發現的,Maugham說Jack London小說裡面有一個瘋子,害怕沒得吃,把餅乾藏在床底下;元人覺得很好奇,到處找資料,結果發現就是這篇〈Love of Life〉。
不知名漢子的挨餓過程,人與環境的抗爭,與〈To Build a Fire〉相比可以說毫不遜色,只是因為是喜劇結局,看起來沒有那麼緊張刺激;元人覺得最妙的,是主角獲救以前,在海岸邊遇到一隻生病的狼。
餓到快死的人,跟病到快死的狼,這一人一獸居然「捉對廝殺」,感覺實在是超妙的,人在等狼死掉,狼也在等人死掉!等到後來沒辦法了,因為彼此都太餓,終於還是短兵交鋒,看到底是狼比較凶還是人比較惡……
以下附原文連結,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看,Jack London的短篇小說計有一百九十八篇,想要每篇都談是不太可能,有機會的話再說吧。
Love of Life原文線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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