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8日 星期三

男生女生呸

 前一陣子韓國電影「我的野蠻女友」旋風橫掃全台,為了湊熱鬧我也真的去看,差點笑到眼淚都流出來。或許對我來說,那部片子帶來的不止是視聽之娛,更讓我想起了自己有過那麼一段曾經。

 當我像「原子小金鋼」那麼大的時候,大概小學三年級吧,班上轉來一個「大姐頭」,就像野蠻女友那麼樣凶,而且不懂「江湖規矩」。強龍硬壓地頭蛇,剛轉來就跟班上同學不合,生氣起來就用腳踹門,還跟男生對罵。基本上敝人生性懦弱,不願多生是非,所以對於大姐頭我是避之則吉,而且我也不擅人際交往,更別提跟她攀交情。可是你知道人多嘴就是壞事,有一次她跟同學吵架,給大夥兒罵到哭了,趴在桌子上暗自啜泣,我跟一個同學經過她身後,同學打落水狗多譙了兩句,偏是我自作多情,講了好些個溫言軟語,如今也忘了是什麼,無非就是幫她開脫吧。沒想到從此以後,就像小說裡講的:「漫江撒下鉤和線,從此釣出是非來。」

 從前的我很孤僻(或許現在還是),上學回家都是獨來獨往,除了家庭活動我幾乎沒理由合群。可是在我的心裡有一種渴求,跟別人不一樣的,那就是我,很喜歡有女生作陪。這很奇怪吧,小學三年級就在肖想女生?想想也真是沒辦法,賈寶玉都說了嘛:「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泥遇著水就渾身清爽、泥和著泥就老犯疙瘩。」我剛剛講自己「言多必失」,其實是「空穴來風,事出必有因」,會在女孩子背後講體己貼心話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你心裡怎麼想,嘴裡怎麼講嘛!我又不是那種口不對心的偽君子,實在很難掩飾自己心裡的慾望。

 說到底大姐頭是很討厭的。對小學男生來說,女生=討厭;恰北北的女生=超級討厭。因為討厭,所以每天去想,想她到底怎麼樣討厭,越想就越討厭,越討厭又越想,整個兒沒完沒了!因為討厭,所以想盡世間厭物用來形容她,到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大頭姐」。不瞞您說,她的渾號就是我封的。

 大姐頭長就一張難看的瓜子臉、綁著可恨的馬尾、又穿著超醜的藍色短窄裙(這是學校制服)還有堵爛的白色長筒襪。這些元素集合起來讓我想不討厭她都不行,女生沒事長麼高、腿那麼長幹嘛?臉又小眼睛又大個性又凶,教我們男生怎麼有立足之地?為了班上全體男同學的尊嚴著想,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所以大姐頭只准我一個人討厭,別的男生滾開!

 記得是一個像今天這樣的炎熱天氣,因為她穿裙子所以確定是夏天。中午放學之後我延著老路回家,心裡什麼也沒想。經過馬路旁人家門口的花壇時,突然聽到一陣怪響。那是一陣足音,輕盈而細碎,像野馬奔馳、似角羚縱躍,噠噠噠噠、騰騰騰騰……待到近時,方知是追獵的豹子。背後一陣殺氣襲到,來者「咻」地一個雀躍,將我的書包高高拿起而又重重放下。書包裡的鐵製筆盒發出碰撞鏗鏘。我還未來得及答話,一串悅耳且清脆的字句鑽入耳中:「哈哈,抓到你了!」

 那便是我和大姐頭的初次邂逅,面對她的熱情、健談、紆尊降貴,我選擇淡漠、無言、冷眼相對。我必須強調,這跟俗稱的「裝酷」沒有半點關係,你如果知道我到了五專才學會跟女生交談,那麼一切事情也就無所謂不可思議了。那一段日子裡,我不再在回家路上跟同學大談女人,因為肚裡藏著心事。每當我獨自成行,而且接近終點之時,總是滿心期望會自身後響起急促的足音,然後她會像非洲角羚一樣輕輕巧巧躍至我身旁,跟我聊幾句話,一直到分離的巷口,我等著她說出那句bye bye,我會接一句「再見」,開始我快樂的一天。

 我一直想做個花心大少,泡妞戰無不克,把妹手到擒來。可惜「潘驢鄧小閒」這五項元素中,潘安的相貌、驢子的話兒、鄧通的錢財我全沒有,要說年青又有空倒勉強稱得上,畢竟才小學三年級嘛,又不用聯考。我身邊的女子潑辣是潑辣了點,可是她很坦率直接,這點是我最「討厭」的,可偏偏我是那麼樣剛毅木訥,跟她相處五分鐘講不出來一句話,實在非常「喜歡」。如果我是花心大少該多好呢?從小三算起,現在大概連曾孫子都有了!可惜,真的可惜。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巷口分手,她走了一程又轉過頭來問我:「你家有沒有任天堂〔註〕?」當時我太高興,愣住了,結果什麼都沒說。她擺一擺手,想說算了,又轉回頭繼續走她的路。可是當時的我,其實是想說:「我們來交換卡帶!」但是為時已晚,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

 是不是自從那次以後,大姐頭就不再理我,這點印象已經模糊。不過我確信的一點是,自從她交到新朋友以後,我就再沒有任何機會跟她一道回家。我記得有一次我們經過國中校園圍牆,她買了一支棒棒糖請我,當時我幾乎以為我們是朋友。或許我們真是的,可是人不能跟木頭交朋友,她跟我講什麼我都不回答,這樣任誰都會意冷心灰,說到底究竟是我錯。

 還有一次是校外教學回家,我不知怎麼地就跟她走在一道,我記得當時她穿著一件白色外套,還有牛仔褲,髮型仍然是馬尾,我最「討厭」的一種。回家途中她突然拉我一下,說:「等我打電話。」當時我覺得好「痛苦」,怎麼她跟我這麼「生疏」呢!她拿起話筒投下硬幣,電話接通前又丟給我一個眼神,冷冷說道:「你不要偷跑喔!」更是令我「痛苦萬分」。我當時在想:「如果我跑了,妳是不是會哭呢?」如果她哭了,我是不是會高興呢?不過我是不可能這麼做的,因為騎士的責任就是保護公主,就算這個公主表面上看起來很粗魯,她總也還是金枝玉葉需要保護,不然怎麼會給人家罵哭呢?

 那一夜我倆結伴同行,走在熟悉的道路上,竟然我沒有跟她告白!記得但丁《神曲》裡面提到,身處煉獄的人有很多並沒有罪過,錯只錯在他們出生時還沒有耶穌。當時我忘記告白,沒敢大聲說「我喜歡妳」,是因為1988年還沒有引進日本偶像劇,非戰之罪也。

 記得大姐頭跟我講過,將來國中要唸三民,當時我第一個念頭是:「那在那裡,火星嗎?怎麼聽起來這麼遙遠?」而當我長大,會坐公車了,我才發現原來那也是地球上的一處。時間晃眼十五年(我六歲進小學,小三時才九歲),曾幾何時痴迷紅白機的電玩小子現在都變成懷舊憶往的「六年級生」了,遊戲機霸主也從任天堂換手到PS2了。喔不,聽說現在On-Line Game還更流行呢?只是我從來不去。每當我回想起這一段過去,除了「我的野蠻女友」以外,還有一段很搭軋的,就是「人間四月天」裡頭徐志摩講的「是愛嗎?是愛吧,是愛,就不要怕。」「姐姐,許我一個未來吧!在妳的手中,我是非生──即死啊!」哇咧XX你個○○,如果我當時會講這種話,現在連曾孫子都有了。

〔註〕這裡講的「任天堂」是指紅白機FC,Nintendo FAMILY COMPUTER,當時的遊戲機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