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9日 星期四

倩影流星

 「妳的倩影像一顆流星,走過我的窗前。」

 在國小畢業以後,我有一陣子每天做夢都夢到同一個人。國中一年級我以為自己今生不會再傳戀曲,一直到國二上學期十月的某一天,封印解開了。

 那天早上,在我們男生班的走道上突然出現兩隻「異形」,一隻捲髮戴著眼鏡,另一隻則長就一張瓜子臉,秀氣白淨,短髮俐落而整齊。根據我的回憶記載,捲髮戴眼鏡那位是來班上「送情書」的,她自己就是當事人。究竟事實為何我現在也不願去追究,總之我的主角是另外一位。

 我們學校的冬季制服,白襯衫配百折裙、深藍色大夾克配上同色系及膝短裙,讓女生看起來就像隻企鵝,很可愛的企鵝。我永遠記得我心儀那位,當初就是以這種制式裝扮闖入我的眼簾,走進我的心田。她的臉色蒼白而裝扮深藍、秀髮純黑,由深而淺的漸層組合看得我目不轉睛。更重要一點是,她明知我注視著她卻一點也不羞澀,反而大膽且張狂地回望著我,當下我對自己說: “She is the one”,我知道她就是解開我封印的宿命女郎。

 若萍的倩影像一顆流星,走過我的窗前。

 我不知道從那時候開始,女生也可以到我們男生班的走廊蹓躂了,尤其是在上課的時候。她們似乎總有出不完的公差,可以在上課時間任意走動,就算不是自己的領空,也毋庸擔心受到阻擋騷擾,這對我而言無非是種福利。我總霸占著窗前的位置,咨意享受玉人倩影的來去飛逝,像夜空裡偶然劃過的流星,我許的願每每都是「再次出現」。

 當時我們國中有糾察隊制度,男生班女生班輪流著做,剛好若萍有一週輪到站崗顧校門,這對我來說更是上帝莫大的恩賜。我每日每日從穿堂出來,直至從校門離開,前後大約兩分鐘的時間,可以將春光秀色盡覽。若萍穿制服、若萍穿運動服、若萍穿外套、若萍沒穿外套、若萍穿裙子、若萍穿短褲……,甚至連她頭髮長長剪短都是我每天日記的題目,如果當時有流行SARS,我可能還會記載她每天戴那一牌的口罩喔!我本來以為國中三年可以過得非常幸福,那裡想得到一朝發生變數──她只要一見到我就猛轉過頭,也不知道為了什麼?

 哦,那真是悲傷的過往,真比劍心的十字疤還要悲傷。我沒有辦法想像女神竟然會狠心拋棄自己的信徒,罪名「莫須有」!當天回家我非常難過,剛好家裡買了香蕉,我真的拿皮來吃,後來發現──好苦。幸好桌上沒擺巴拉松,不然你們今天就沒有笑話看了。從此以後,我就像是她的「拒絕往來戶」,只要看到我就一定轉頭,而且是狠──狠地轉過頭,好像在揮棒打球那麼用力。說到底我有什麼錯呢?那時候我連大學妹都不認識!

 如果說女人耍弄男人並不需要理由,那麼我也認了,只是我心中始終存著想望,企圖挽回伊人芳心,其間也真的發生了不少可歌可泣的事蹟。好比說吧,當我發現她每天上學會經過學校後門,我就立定決心要用早自習時間候她,把教室後陽台當成「望妻崖」,每天都要看到她從後門經過,消失在視線之外,才依依不捨地把心收回來。每逢校慶運動會,她們班派她出場比賽我必定去看──平時妳可以躲我,比賽中總沒法躲我吧?有一次我替班上掌旗,卻是整場都在替她吶喊!看著她在運動場上跑大隊接力揮灑香汗,心裡想的只有「如果我是一條絲巾」……。

 總之類似的事情多不勝數,不過最勁爆的還是「為愛剃光頭」。在國中畢業前夕我真的剃了光頭,不是為了拚聯考,只是心情不好。當時的我面臨到前所未有的「困境」──身邊的女子紛紛離去,同學、老師、學姐、學妹一個不剩,只留下我獨享寂寥。唉~輸了「妳們」,贏了世界又如何?當然這跟我後來考上商專並沒有太大關係,失戀是不會影響我的讀者態度的,考不上高中是因為我數學太差。五專考試那時候,監考的是長庚護校的學生,長得超像李麗珍,讓我整天都很high。剛好數學又是選擇題,實力大增,所以順利考上了自己後來的母校。

 印象中若萍對我的態度永遠都是處於「愛理──不理」的區間,高興的時候看我兩眼,不高興就又揮棒擊球,我用國中兩年守候她,結果跟學妹的事情搞砸,最後總算換回一點代價。

 畢業以後收到她的卡片,還有一張生活照片──原本她打算在畢業典禮後親手交給我的(以彌補我畢業旅行時找她合拍遭冷眼拒絕的損失?I guess。)如果有這樣的報酬,我覺得還算值回票價,雖然學妹真的很漂亮,當初的機會也很大,可是就因為等她而放棄了啊!收到卡片,不管怎麼說,也可算是安慰獎吧。後來她搬家了,我們每年用耶誕卡聯絡,互通聲息,如此持續了兩三年,我發現我們又成了「鄰居」。

 在英專路上重見伊人倩影,竟沒有勇氣相認,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沒必要。如果要相認,第一句話我該說些什麼?「蘿拉,快跑」?國中畢業六年多,她把頭髮留長了,也染色了。恍惚間我悲觀地以為她可能不會再在乎同樣拙蛋的我,就算曾經通信過也一樣。她是這樣時髦流行的一個女子。當然我可以裝帥去搭訕,說:「嗨,我是國中時候暗戀妳的人,」可是她會怎麼反應呢?「對不起,我不想做巿調」?

 我記得我的第一個中分頭是為她而梳(好像沒多大作用),我的第一封情書是為她而寫(被她笑我字好醜)。時過境遷以後,大家都變了,留存在我心中的,只有當初短髮俏麗的倩影。寫到這裡,我想不妨就借用梁羽生《萍蹤俠影錄》的卷首詞做為結束吧:

 「莫道萍蹤隨逝水,永存倩影在心田,此中心事倩誰傳?」



2004年4月28日 星期三

男生女生呸

 前一陣子韓國電影「我的野蠻女友」旋風橫掃全台,為了湊熱鬧我也真的去看,差點笑到眼淚都流出來。或許對我來說,那部片子帶來的不止是視聽之娛,更讓我想起了自己有過那麼一段曾經。

 當我像「原子小金鋼」那麼大的時候,大概小學三年級吧,班上轉來一個「大姐頭」,就像野蠻女友那麼樣凶,而且不懂「江湖規矩」。強龍硬壓地頭蛇,剛轉來就跟班上同學不合,生氣起來就用腳踹門,還跟男生對罵。基本上敝人生性懦弱,不願多生是非,所以對於大姐頭我是避之則吉,而且我也不擅人際交往,更別提跟她攀交情。可是你知道人多嘴就是壞事,有一次她跟同學吵架,給大夥兒罵到哭了,趴在桌子上暗自啜泣,我跟一個同學經過她身後,同學打落水狗多譙了兩句,偏是我自作多情,講了好些個溫言軟語,如今也忘了是什麼,無非就是幫她開脫吧。沒想到從此以後,就像小說裡講的:「漫江撒下鉤和線,從此釣出是非來。」

 從前的我很孤僻(或許現在還是),上學回家都是獨來獨往,除了家庭活動我幾乎沒理由合群。可是在我的心裡有一種渴求,跟別人不一樣的,那就是我,很喜歡有女生作陪。這很奇怪吧,小學三年級就在肖想女生?想想也真是沒辦法,賈寶玉都說了嘛:「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泥遇著水就渾身清爽、泥和著泥就老犯疙瘩。」我剛剛講自己「言多必失」,其實是「空穴來風,事出必有因」,會在女孩子背後講體己貼心話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你心裡怎麼想,嘴裡怎麼講嘛!我又不是那種口不對心的偽君子,實在很難掩飾自己心裡的慾望。

 說到底大姐頭是很討厭的。對小學男生來說,女生=討厭;恰北北的女生=超級討厭。因為討厭,所以每天去想,想她到底怎麼樣討厭,越想就越討厭,越討厭又越想,整個兒沒完沒了!因為討厭,所以想盡世間厭物用來形容她,到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大頭姐」。不瞞您說,她的渾號就是我封的。

 大姐頭長就一張難看的瓜子臉、綁著可恨的馬尾、又穿著超醜的藍色短窄裙(這是學校制服)還有堵爛的白色長筒襪。這些元素集合起來讓我想不討厭她都不行,女生沒事長麼高、腿那麼長幹嘛?臉又小眼睛又大個性又凶,教我們男生怎麼有立足之地?為了班上全體男同學的尊嚴著想,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所以大姐頭只准我一個人討厭,別的男生滾開!

 記得是一個像今天這樣的炎熱天氣,因為她穿裙子所以確定是夏天。中午放學之後我延著老路回家,心裡什麼也沒想。經過馬路旁人家門口的花壇時,突然聽到一陣怪響。那是一陣足音,輕盈而細碎,像野馬奔馳、似角羚縱躍,噠噠噠噠、騰騰騰騰……待到近時,方知是追獵的豹子。背後一陣殺氣襲到,來者「咻」地一個雀躍,將我的書包高高拿起而又重重放下。書包裡的鐵製筆盒發出碰撞鏗鏘。我還未來得及答話,一串悅耳且清脆的字句鑽入耳中:「哈哈,抓到你了!」

 那便是我和大姐頭的初次邂逅,面對她的熱情、健談、紆尊降貴,我選擇淡漠、無言、冷眼相對。我必須強調,這跟俗稱的「裝酷」沒有半點關係,你如果知道我到了五專才學會跟女生交談,那麼一切事情也就無所謂不可思議了。那一段日子裡,我不再在回家路上跟同學大談女人,因為肚裡藏著心事。每當我獨自成行,而且接近終點之時,總是滿心期望會自身後響起急促的足音,然後她會像非洲角羚一樣輕輕巧巧躍至我身旁,跟我聊幾句話,一直到分離的巷口,我等著她說出那句bye bye,我會接一句「再見」,開始我快樂的一天。

 我一直想做個花心大少,泡妞戰無不克,把妹手到擒來。可惜「潘驢鄧小閒」這五項元素中,潘安的相貌、驢子的話兒、鄧通的錢財我全沒有,要說年青又有空倒勉強稱得上,畢竟才小學三年級嘛,又不用聯考。我身邊的女子潑辣是潑辣了點,可是她很坦率直接,這點是我最「討厭」的,可偏偏我是那麼樣剛毅木訥,跟她相處五分鐘講不出來一句話,實在非常「喜歡」。如果我是花心大少該多好呢?從小三算起,現在大概連曾孫子都有了!可惜,真的可惜。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巷口分手,她走了一程又轉過頭來問我:「你家有沒有任天堂〔註〕?」當時我太高興,愣住了,結果什麼都沒說。她擺一擺手,想說算了,又轉回頭繼續走她的路。可是當時的我,其實是想說:「我們來交換卡帶!」但是為時已晚,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

 是不是自從那次以後,大姐頭就不再理我,這點印象已經模糊。不過我確信的一點是,自從她交到新朋友以後,我就再沒有任何機會跟她一道回家。我記得有一次我們經過國中校園圍牆,她買了一支棒棒糖請我,當時我幾乎以為我們是朋友。或許我們真是的,可是人不能跟木頭交朋友,她跟我講什麼我都不回答,這樣任誰都會意冷心灰,說到底究竟是我錯。

 還有一次是校外教學回家,我不知怎麼地就跟她走在一道,我記得當時她穿著一件白色外套,還有牛仔褲,髮型仍然是馬尾,我最「討厭」的一種。回家途中她突然拉我一下,說:「等我打電話。」當時我覺得好「痛苦」,怎麼她跟我這麼「生疏」呢!她拿起話筒投下硬幣,電話接通前又丟給我一個眼神,冷冷說道:「你不要偷跑喔!」更是令我「痛苦萬分」。我當時在想:「如果我跑了,妳是不是會哭呢?」如果她哭了,我是不是會高興呢?不過我是不可能這麼做的,因為騎士的責任就是保護公主,就算這個公主表面上看起來很粗魯,她總也還是金枝玉葉需要保護,不然怎麼會給人家罵哭呢?

 那一夜我倆結伴同行,走在熟悉的道路上,竟然我沒有跟她告白!記得但丁《神曲》裡面提到,身處煉獄的人有很多並沒有罪過,錯只錯在他們出生時還沒有耶穌。當時我忘記告白,沒敢大聲說「我喜歡妳」,是因為1988年還沒有引進日本偶像劇,非戰之罪也。

 記得大姐頭跟我講過,將來國中要唸三民,當時我第一個念頭是:「那在那裡,火星嗎?怎麼聽起來這麼遙遠?」而當我長大,會坐公車了,我才發現原來那也是地球上的一處。時間晃眼十五年(我六歲進小學,小三時才九歲),曾幾何時痴迷紅白機的電玩小子現在都變成懷舊憶往的「六年級生」了,遊戲機霸主也從任天堂換手到PS2了。喔不,聽說現在On-Line Game還更流行呢?只是我從來不去。每當我回想起這一段過去,除了「我的野蠻女友」以外,還有一段很搭軋的,就是「人間四月天」裡頭徐志摩講的「是愛嗎?是愛吧,是愛,就不要怕。」「姐姐,許我一個未來吧!在妳的手中,我是非生──即死啊!」哇咧XX你個○○,如果我當時會講這種話,現在連曾孫子都有了。

〔註〕這裡講的「任天堂」是指紅白機FC,Nintendo FAMILY COMPUTER,當時的遊戲機霸主。

2004年4月20日 星期二

夜之小琪

 「你永遠不懂我傷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像永恒燃燒的太陽,不懂那月亮的盈缺……。」根據我個人所理解的,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屬於相對的存在。例如說:有天就有地、有陽就有陰、有男就有女、有日五專就有夜二專。

 以我五專母校而言,因為是私立教育機構,難免要大開普渡、廣結善緣,而在教育資源普遍不足的情況下,日五專和夜二專的學生會出現共用教室的情形。常見的情況是──日間部學生把抽屜當成個人置物櫃,堆放大量雜物,好像臭酸的便當啊、撕碎的情書之類的,然後跟他共用桌椅的夜間部同學留書抗議,到了隔天早上,日間部看到紙條,再想辦法吐槽回去。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在文章開頭引用那英那首〈白天不懂夜的黑〉的原因,你看是不是這樣子嘛!你不懂我,我不懂你,所以彼此罵來罵去,人類社會中凡具文化差異者必然出現之現象。

 在那個日夜間部為著共用抽屜衝突不斷,甚至把口水戰當成消遣娛樂的時代裡,總還有些特例──如果我說「那就是我」會不會顯得很低級?反正你知道的,日昇國的羅蜜歐(元人),因為天公撮合結識了月落國的茱麗葉(小琪),事情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要說我跟小琪結緣,事到如今還真不知道該怪誰──到底是誰在抽屜裡放了那顆糖?如果被我找出來,真的要狠狠親他三大下,實在做得太好了!正如你所見的,整件事情的開端就是一顆「天上掉下來的」糖果,它打破了日夜間部長久以來互不甘涉的沈默,讓元人和小琪得以相遇相知,不能不說是一段奇妙的緣份。

 那顆糖果在我抽屜裡放了很久,兩三天吧大概。基本上我不吃糖的,所以就一直放在那裡(日間部學生的壞習慣),沒想到有一天,那糖竟然發酵了──它給我生出一張名片!一張空白的名片。照理說空白名片應該比印刷精美的名片更沒吸引力,但是我卻出乎意料地給震懾住了。你問我為什麼?其實也不為什麼,只是名片有幾個小小的字跡,極之娟秀,一看就知道是女生。

 那張名片上頭寫著:「同學,這顆糖果是請我吃的嗎?」署名為「夜 小琪」。如果照我的個性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時同學很流行BBS上網聊天交友,我也沒跟著人家瘋,家裡的電腦是為了應付中打課(中文打字課)買的,純粹單機功能,連撥接上網也不能,頂多拿來寫寫小說。通訊設備方面,我專三的時候(1998年吧)手機還沒現在發達,可是也有B.B.
Call,但是我呢,就是打死也不帶,這個紀錄一直保持到如今2003年還未破。從這一點你就知道,我是很不fashion很跟時代脫節的人,對於認識新朋友也一向抱持保留的態度。可是為什麼,偏偏在那個時候會福至心靈,剛好想到說「寫個回信也沒關係,反正她又看不到我」呢?套句荒木老師的話來說:「替身使者都會互相吸引。」

 小琪的出現改變了我很多慣例。她毫無預警地闖進溫室裡來,相貌雲霧繚繞、身份虛無飄渺。若依我的做人原則,認識新朋友卻不知道對方是誰是危險的,吃一個糖果交一個朋友是危險的;但是女生、字寫得很漂亮的女生、字寫得漂亮語氣又大方誠懇的女生,是值得男生冒險的。如果人一生總少不了歷險犯難,又何妨就從今天開始!

 認識了小琪之後,事實證明我是對的。這並不是說我相人眼光準,只要看中就不會有錯,而是我自己知道其中分寸。第一點,只筆談、不見面,交往程度有限,大家合得來就聊,合不來就不要聊,關係其實很單純。第二點,我們相處的日子不多,期中考換了位置就不可能再繼續,交個朋友又何妨?第三點,我若主動跟女生搭訕,要求做朋友,失敗率是99.99%,而今機會送上門來,豈可不把握?就這三點來論,我和小琪的交往再安全不過了,只要我嚴守本分,就不會惹禍上身。想清這點以後,我和小琪慢慢就成了書信往返的知心朋友。

 和小琪的交往是快樂的、甜蜜的、懷抱無限夢想的。快樂因為我愛女生,卻不敢難期待女生來愛我。當然我和小琪之間沒有到那種程度,頂多說她對我有點好感吧,可是那也儘夠了。認識小琪之後,每天早上多了一樣快樂的理由,就是抽屜裡出現的字紙條。你不用期待字條裡出現什麼「你愛我,我愛你」之類的肉麻話,只要有類似「元人,你好嗎?昨天上課很無聊,所以偷偷寫信給你喲!」這樣充滿感情的字句,就夠我快樂一整天了。

 甜蜜因為小琪是我的異性朋友,她肯對我好我當然很甜蜜。說真格的,你以為我們之間只有字條傳來傳去嗎?那你就太沒想像力了。因為我們之間經由糖果認識,也由此觸發了贈品的契機。好比說小琪有一陣子工作較忙,趕著上課都沒時間吃飯,身為他的朋友我當然要體貼,可是我該怎麼做?往抽屜裡塞便當水果嗎?等她拿到早就臭酸了!這個時候我就想到廣告說的「Snickers,隨時來一口。」所以有幾天都是在放學之前偷偷溜到合作社,買了一條士力架巧克力(內含花生軟膠糖,營養豐富),說是讓她權充晚餐,其實更想表達自己的心意。

 要說到懷抱夢想嘛,這也真是人之常情。我是男她是女,雖然只是筆友,只知道姓名生日星座學歷和一點點的家世背景,卻怎麼能對她不動心?不相信是吧,我有數據證明。根據小琪給我的個人資料顯示,她是大我三歲的小龍女,又跟我一樣是天蠍座,不管查那一本書都是超match!(如果你真的去查我就扁你),而且我最~喜歡像姐姐一樣的女孩子了,明明個子就比你矮,偏偏一副老氣橫秋的樣子,當你對她傾吐過往的傷心戀曲,她就儼然以顧問自居,把你教訓了一頓之後,看到你那沒用的樣子就有氣,索性說道:「算了!看你一副不懂談戀愛的樣子,乾脆我來教你吧!」然後她一把握住我的手,粗著嗓子說道:「現在教你第一課,知道嗎?」我低低應了一句「是」,抬頭看時才發現她整個臉帶耳根子都紅了。(以上所述純屬寒眠,不要當真)

 如果我跟小琪見了面,現在不知道是怎樣一番光景?也許會相守、也許會分離,但是我知道絕對不會後悔。為什麼不做呢?這個問題有太多太多人問過我,同樣只給兩個字的回答:「犬儒」。犬儒的人不敢跨出最後一步,以簡單的幸福為滿足,而對當時的我來說,我覺得這樣就夠了。專三那一年,前後換了兩次位置,我死守自己的抽屜,像八百壯士死守四行倉庫,怎麼樣都好,不能跟小琪斷訊。當然你知道,夜間部也會換位置的,到那時候,我只好每天藉故拖延放學,想辦法把字條放到別人的抽屜。起初事情運轉得不錯,直到某一天,抽屜所有人忘了東西回來拿,發現了我的秘密!當時的我既羞且窘,苦於無地自容,心想「怎麼辦呢?這下一定給人認為是小偷。」可是那位同學待我很好,只是好奇地問我「你在做什麼?」我心想紙也包不住火,乾脆對她全盤托出。她聽完之後頓了一會兒,然後爆出驚喜面容:「哇~好浪漫喔!」聽了這句話我頓時如釋重負,這才明白為何蒙面超人至少都有一個知道自己秘密的朋友。

 專四以後就不只是單純換位置,連教室樓層都改了。儘管如此我還是卯足全力突破層層防守,「跨教室」送了一封聖誕卡給她。小琪出乎意料地神通廣大,竟然也硬是回了一張卡片給我,並且還教我怎麼能夠保持聯絡──潛入夜間部辦公室,找到她們班的點名簿,把字條夾進去,風紀是她「媽擠」會罩她。這個方法雖然不錯,到底我沒有採用,因為感覺非常彆扭。如果我真的有心,最好的辦法是及早表態,跟她要地址、電話,把兩人交往化暗為明,從此也就毋須擔憂。可是我不想這麼做,因為我是愛情犬儒,打死都不跨出最後一步。對於小琪,我想我們不只是朋友,可是當時的我亦如現在的我,潘驢鄧小閒一項也沒有,給不了女孩子任何有力的承諾。所以就斷了,自然而然地斷了,只留下幾頁記憶殘稿。

 在我的夢中,和小琪再見的情景是這樣的:國際書展的星期六/日,我受出版社之邀去參加《元人歲歲念》的新書座談與簽名。座中擠滿了熱情的「女」fans,每一個都是我喜歡的型。當我握著麥克風在臺上談笑風生,忽然注意到人群中有一雙期盼的眼睛,那種感覺既模糊又熟悉,就像前世未了的緣分,不知道到了今生是否應該繼續。這個時候我瀟灑一笑,開始談起「從前我有個朋友,夜間部的女生,她叫做小琪……。」台下期盼的眼神轉換成驚喜,女孩掩著臉大叫:「好丟臉喔,你竟然還記得!」此時我下台握住她的手,悄悄對她說:「小琪是我的朋友,我怎麼會不記得呢?」

2004年4月17日 星期六

少年不識愛之味

 外婆家三樓的供桌在我十九歲那年暑假就已不在,由於外婆改信基督的關係。供桌消失連帶記憶也被剝離,在兒時玩伴紛紛遷移他去之後,我連睹物思人的權利也沒有了。

 還記得幼時我們常在媽祖腳下捉迷藏、鬥囝仔標、溫習學校功課;甚至更大膽的,在臥房內玩起「夫妻遊戲」……。

 當時我有兩個「老婆」,都是我的青梅竹馬。大老婆長我五歲,小老婆多我三歲。我們同擠一張雙人床、同蓋一張大紅鸞被,三人躲在棉被底下說著悄悄話兒…… 那感覺非常奇妙,但我解釋不出來──當時我還只六歲,連諸葛四郎和真平那個是那個都無法清楚辨識,更何況複雜的七情六慾?

 三人之中以大老婆為首,由她發號施令。她不但人高馬壯,鬼點子更是層出不窮。好比她曾提議我們對對擁抱「在床上滾來滾去」,我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只是覺得好玩。結果三人配對的組合之下,以我和小老婆的分組最為成功,可以一下子連滾好幾圈。大老婆因為太高了,我們倆連抱她都覺吃力,更別提如何去滾了。

 另有一次她更要求我和小老婆「玩親親」,以示恩愛。我推說噁心不肯,她就騙我,說小老婆的嘴上塗了膠水,拖太久不親嘴唇就會膠住分不開。我只好乖乖就範,和小老婆以「蜻蜓點水式」淺吻三秒鐘。幸好嘴唇沒有膠住,謝天謝地。

 和小老婆接吻那年,我坐上巴士欲回轉台北時,小老婆正好經過車站。我隔著車窗對她揮手,她卻一副生硬的表情,我心裡正奇怪為什麼呢?阿姨看見她眼中泛著淚光。我心想:「明年我還會回來呀,為什麼哭呢?」回到台北之後,才驀然驚覺:「呀,她會不會是懷孕了?」而我才剛要升上小學二年級!那一陣子心中一直很不安,深怕對方家長會找上門來。隔年回去謎底解曉,小老婆的肚子並無異樣,連笑容也恢復正常,雖然不知道為什麼,總之是謝天謝地。

2004年4月16日 星期五

十分鐘的戀愛

 有一首歌叫做「十分鐘的戀愛」,主要講述學生情侶們期待下課短暫相會的微妙心境,相當有趣。也許有人質疑:「十分鐘能做些什麼,還不就是小倆口子講講話,拉拉手嗎?」但是我說你錯了,講話拉手談不上戀愛,真正厲害的,是「無語暗銷魂」……。

  當我認識大學妹的時候,她還只是國一的新生,嬌嫩如含苞的蓓蕾;若以詩句來形容,就是「娉娉嫋嫋十三餘,荳蔻梢頭二月初」。她生就一張鵝蛋臉、馬尾長可及腰、還有玲瓏小巧蒜頭鼻。鼻樑上的眼鏡與其說是為了矯正視力,不如說是一種保護色,讓她誘人的丰姿不致太過彰顯。儘管如此,奮不顧身自投羅網者仍然絡繹不絕──且看筆者就是一例。

 她的教室在科學樓四樓,我在倫理樓三樓,每節下課我們在走廊上兩地相望,眉目傳情互送秋波。雖然有時候也比比手勢或隔空喊話,卻未曾面對面交談。我不知道當年何以得天獨厚獲她青睞,但我之愛她絕非純粹以貌取人。美只是一層皮,真正令我拜倒石榴裙下的,其實是她那股發自心底的真摰熱情。

 她有一顆善解人意的心,懂得「女為悅己者容」,變化萬千的花式髮型或嫵媚或俏麗、或淡雅或貴氣,永遠看得我目不暇給。每日一型不算稀奇,最高紀錄曾經一日三變,讓我受寵若驚。

 她又有一股倔強的脾氣,天外流星般突來的溫柔。曾經她在我迷醉恍惚間送我一記飛吻,趁我未回神就躲進教室裡去了;又若是我被察覺到分心注意別的女生,那節下課就等著看她一張死板板的樸克臉──通常不是噘小嘴就是鼓腮幫──經常都讓我哭笑不得。

 這段猶如火山爆發般突如其來的戀曲前後持續了五十多天,終於走到分手。我和大學妹決裂起因於兩點:第一,我聽信謠傳,害怕追她會受到三年級大哥「照顧」,因而自廢武功。第二,我用情不專,明知她對我好卻還旁生枝節,公開暗戀其他女生,這也難怪她要對我斷情絕義了。

 畢業之後最想見是她,最怕見也是她。從前的事我對不起她,可是我沒有勇氣說抱歉,在學校碰面都故做冷漠,甚至口出惡言;畢業之後偶然相逢,距離就更遙遠了。我習慣以她為標準來要求自己想追的女孩,結果年過二十還不聞春天的消息。所謂「曾經滄海難為水」,或許就是這個意思吧……。

2004年4月15日 星期四

戀戀美奈子





 我把我愛人的相片,夾進計算機封套的夾層中,朝朝頻顧惜,夜夜不相忘,連考試時都讓她替我加油。這份濃情蜜意不知氣煞多少暗戀我的女孩,連我最鍾情的曉琴都受不了,跟我借計算機時硬是把照片翻至反面,以示抗議。可是有一位損友恁是不解風情,看見我愛人不但不加讚許,反而強力吐槽:「天啊,你竟然喜歡美少女戰士!」唉,這豈不太過份了嗎?

 美少女戰士有什麼不好呢?瓜子臉、嫩皮膚、金黃色如瀑布般傾瀉的長髮,頭綁紅色大蝴蝶結,雙腿修長又肯穿短裙,正是我理想中的對象啊!雖然不似真人那樣肉感,卻自有一種朦朧之美。

 眾多戰士中我最中意的就是她──水手金星,愛野美奈子。她的代表星象徵是維納斯──希臘神話中愛與美之女神,所以她的容貌亦是所有人之中最出色的。不是我誇口,其他人是有幾分姿色,卻總是差了這麼點兒。水手月亮孩子氣重、火星愛裝酷、水星書呆子、木星是巨女,看來看去還是金星最夠女人味,是集溫柔與英挺兩種截然不同特質於一身的奇女子。早在水手月亮出現之前,她就以「水手」的名義在江湖中行俠仗義;作者武內直子也特別出書描寫她之前事蹟,可見她在美少女戰士中舉足輕重之地位。當我第一眼見到她時,就已被她的絕技「愛之鏈」緊緊鎖住了,自此而後更是深深沈醉於浪漫的愛情裡,不願自拔。

 直到現在,我還是對美奈子一往情深,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將上次在百貨公司看到她「貴妃醉酒」的全身像給買回家,掛在自己房間,就算望梅止渴我也心甘情願。可惜呀可惜,當時因為價格太貴,一時猶豫不絕,到後來就被別人買走了。心碎神傷的我只有回到書局買小張相片聊以自慰,從此以後美奈子就成為我的幸運女神。

2004年4月11日 星期日

冰河貴公子

 東西伯利亞河上,千里冰封,萬里雪飄,放眼望去盡是一片瓊瑤。一名金髮碧眼的日俄混血青年口啣玫瑰,隻手鑿穿冰層,二話不說就往裡跳,只為一睹長眠於沈船底部的母親……。

 白鳥座聖鬥士冰河是我最喜歡的漫畫人物。我從小學三年級起就為他著迷。在盜版漫畫還猖獗的年代,我總是為著寶瓶宮的決戰心焦,一日三顧書店,冀望搶先目睹結局好向同學炫耀。和朋友們比賽腳拳,大家愛用「天馬流星拳」、「廬山昇龍霸」,我偏不依,硬是要使「鑽石粉塵」,縱使屨戰屨敗也無怨無悔。而在「曙光女神之寬恕」問世之後,跨大步抱拳比劃已不是非常,彷彿那能冰封萬事萬物的「絕對零度」終極凍氣真會自我指間流瀉而出似的。對我來說,冰河的魅力就是這麼無窮無盡,影響我的人生至深至遠。

 初開始崇拜冰河的原因非常簡單:因為他帥。身披欺霜賽雪的白鳥聖衣、能使三種酷炫華麗的凍氣絕技、本身個性又是孤傲不群,略帶一點揮之不去的淡淡哀愁……只要是人,大概沒有不心動的。

 但嚴格要求起來,冰河的必殺技華而不實、性格也太多愁善感。凍氣絕招雖然眩目,卻對黃金聖衣束手無策──十二宮兩場戰役全是對手放水、恩師卡妙打狗入窮巷才完成薪火相傳;對戰海鬥士時,性格上的缺陷讓他先是被幻像所惑、後來又想對師兄以死謝罪,險些因小失大。這樣的冰河令我又氣又愛,想厲言指責卻又忍不住心生憐憫──因為我和他是同一種人哪!

 平心而論,咱們家冰河的內外在條件都遠勝小矮子天馬座星矢,但他卻永遠與主角無緣,這其中關鍵全在一個「貴」字。冰河有三「貴」:第一貴,身嬌肉貴。為維持優雅形象,戰鬥場面輕描淡寫,縱然苦戰也儘量讓他衣不沾血,缺乏男子氣。第二貴,世途多貴(人)。強敵多半是親友故舊,與他對戰若非相讓就是點到即止,寵得他一身稚氣,像個小孩子。第三貴,情珍意貴。平生所欠人情太多,綿綿情愁剪不斷、理還亂,讓他小事精明,大事糊塗,大悖少年漫畫原則。綜合以上三點,冰河可以做個出色的配角,但不可能當上主角。因為他缺乏單純強烈的信念,本身條件也受限,不能「燃燒小宇宙」。先盛後衰的劇情舖排讓他成為本書中最美麗的水晶花瓶,身為冰河應援團團長的我雖不甘心,也只能徒呼奈何。

 當聖鬥士旋風橫掃台灣之時,人氣度最高的並不是主角星矢,而是中國風味濃厚、實力高深莫測的紫龍。很多人都愛他的「強」,紛紛向他靠攏;但我卻偏偏示「弱」,一舉投入冰河的懷抱。若是問我為什麼?除去客觀條件我只有一句話說:「男人不該留長髮。」

2004年4月10日 星期六

荒野金刀獨眼龍



書名:雲州大儒俠-史艷文 圖鑑典藏特集
來源:黃俊雄布袋戲
出版:遠流
版次:1999年初版一刷
取自:本書第41頁,獨眼龍之相片


 在受洗成為哈日教徒之前,我也曾是個純樸的鄉下少年;在車田正美和村上春樹住進書櫃之前,葉青歌仔戲和黃俊雄布袋戲也曾是我休閒生活的全部。若要我列出英雄榜,黃俊雄布袋戲中的人物只有「荒野金刀獨眼龍」可和葉青飾演的錦毛鼠白玉堂並駕齊驅;其他人,就算是「雲州大儒俠」史艷文,也無法與之匹敵的。

 印象中的獨眼龍總是披垂著一頭亂髮,腰懸豹眼鑲金刀,神情剽悍如猛虎,目光銳利如鷹隼。出場時大步行走,在「荒野大鏢客」背景音樂的陪襯下,覆誦著兩句膾炙人口的回文詩:「刀稱一流人一流,人稱一流刀一流。」視聽雙享受所營造出的氣氛往往給予觀眾一種箭在弦上的緊張感,非得親眼目睹快刀出鞘不得解脫;而獨眼龍「刀不輕出,出必索命」的一貫風格也從來不令觀眾失望。相較於非被逼至忍無可忍不能祭出純陽掌以饗觀眾的史艷文,獨眼龍快刀斬亂麻的作戰方式更顯得暢快淋漓。

 在通俗文化中,創作者為凸顯男性人物特質,通常會使其肢體傷殘,再配以寶刀寶劍或絕世武功,以求塑造出一個典型的「男子漢」。例證如《神鵰俠侶》的楊過:獨臂、玄鐵劍、黯然銷魂掌;《天下畫集》的聶風:獨眼、雪飲刀、傲寒六訣;《神劍闖江湖》的緋村劍心:十字疤、逆刃刀、飛天御劍流。而獨眼龍則因為聲光效果更形佔優。它那西部味十足的背景音樂和朗朗上口的回文詩,便足以令所有觀眾一見鍾情,其電光石火般的戰鬥場面更是堪稱經典。這也難怪事隔多年後我對龍兄仍然難以忘懷,不是因為別的,只是他的經典形象早就令我刻骨銘心。

 深究自己喜愛獨眼龍的原因,其實和大多數觀眾也差不多──因為他豪邁、因為他刀快、因為他對惡勢力使壞。世間有太多不平事,太多事不能以法律解決──此種想法遂造就了獨眼龍此類「民意代表」,用以暴制暴的方式來「為民喉舌」,紓解觀眾心中積藏的負面情緒。沈醉於虛擬世界,不滿於社會亂象的人,那個不希望能夠「仗劍走天涯,扶弱鋤暴強」?那個不幻想自己「忠義兩肩挑、殺人只一刀」?可是現實生活中畢竟只能抓筆為偶像做傳而已。

2004年4月9日 星期五

到海洋館記得看魟魚

 每回遊覽台北海洋館必定在魟魚池前流連忘返,因我愛看它們泅泳的姿態,是那麼樣渾不著力、不留痕跡,宛如飛行。某次一對年輕情侶攜手來到池旁,正自喃喃細語,那男子似是為了博君一笑,指著池內的魟魚打趣道:「妳看,這魚好像一塊抹布!」無意間啟發我許多聯想。

 魟魚又名魔鬼魚,因其尾端尖刺有劇毒而名之。身體成扁平狀,天生下來眼高過頂,長長的脊椎骨貫穿全身形成重要平衡桿;左右兩邊的胸鰭柔若無物,可隨著水流動向造出一道道美麗的波紋,因而游泳姿態獨樹一幟,可以令觀眾目眩神迷。

 和魟魚結緣是因為漫畫《聖鬥士星矢》。與女神聖鬥士對抗的七名海鬥士中,魟魚戰士艾薩克(クラケーンのアイザック)是白鳥聖鬥士冰河的師兄兼恩人,為救師弟甚至不惜弄瞎左眼。可惜兩人各為其主非得一戰,冰河不得已大義滅親卻也險些失明。自那以後我就對魟魚愛恨交織,留下了相當深刻的印象。

 聽見人家以「抹布」來比喻咱家冰河的師兄,實在令我大感不平:現代人怎麼一點想像力都沒有?如果覺得像布,比喻成飛天魔毯不是很雅致嗎?說到這裡不禁又聯想起謝朗和謝道韞這兩個小鬼頭來,如果讓他倆來比喻魟魚泅泳的嬌姿美態,不知會有怎樣一番說辭呢?謝朗必不用心,隨便說說道:「轉布手中差可擬」。道韞則會福至心靈,說道:「未若裙擺因風起」。然後我們到 KTV 點歌就可以唱:「裙擺搖搖,像隻魟魚」,不是很妙嗎?──事實是我根本不認同裙擺搖搖像隻小鳥。

2004年4月8日 星期四

俠義心腸扒糞手

 國中時代的我,真不知該用「單純正直」還是「白目欠扁」來形容,竟然妄想仿效古人「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的精神,利用輿論壓力來改正同學惡習。只是不知道那裡出了差錯,我兩番枉做「爪伯仔」,並沒有達到去惡揚善的最終目的,甚至人際關係也險些搞砸……。

 第一次下海扒糞,只為半支雞腿。

 我生平最痛恨別人浪費飯菜,不是單為節儉更基於保護生態。偏偏有那麼一次,同學亂丟剩菜剩飯被我看見,就在家庭聯絡簿「每日一得」的欄位中大加撻伐這種浪費惡習。我還記得那標題十分聳動:《養不教,父之過;不吃雞腿誰的錯?》而文中論及「一隻雞生平有兩種遺憾,一是出生就注定要被吃;二是被吃竟然不被吃完」云云更是神來之筆。此篇文章經批改後引起導師甚為關切,那位同學也受到勸導。奇怪的是我並未因此得到感謝嘉獎,反而遭當事人嘮叨了一月有餘。

 第二次事情更形複雜,我在聯絡簿中揭露兩位同學小考作弊,卻引來班上作賊心虛者「集體承認」,共有十數人之多。老師利用機會正本清源,我卻在一旁提心吊膽,害怕遭到惡意報復。結果我的告密行為甫下課就東窗事發,本人頓時成為千夫所指。所幸班上同學都還友愛,並未對我拳腳相向,只是口頭警告,但我早被嚇成縮頭烏龜了。

 當天晚上我很是苦惱,和爸媽討論,爸爸說:「人可以騙人,但騙不了自己。人若不肯腳踏實地,總有一天要吃虧,你又何必多管閒事?」而事實證明我之扒糞實為畫蛇添足。同學投機只是一時規避,對於前途個個心裡有數。反倒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門縫裡看人把人瞧扁了!

 這幾件事情概括下來,我得到兩點結論。一是做好事也得付出代價──更多時候是犧牲自己,還不能有所求,所以好人要比壞人偉大。二是做好事也得講科學、重方法,事前需經多方思考,全憑一股衝動易生偏差。要知道「世上的罪惡來自惡意者少,來自無知者多」,在搞不清楚狀況之前,千萬不要胡亂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