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8日 星期五

愛倫.坡與推理五行




愛倫.坡(Edgar Allen Poe)向來有推理之父的美名,他於1841年寫下的短篇小說〈莫爾格街凶殺案〉咸認為是推理小說的濫觴,其後接連四年,一直到1845年,他完成總共五篇推理小說,替後世的創作者立下了不朽的,至今仍然香煙絡繹的典型。本篇文章的目的並不在於評論這五篇推理,而在於利用中國的五行理論與五篇推理相結合,發掘其中樂趣,好令對於推理小說半熟或不熟的讀者印象深刻,進而去擁抱、去喜愛這個文類。


甲乙木 The Mystery of Marie Roget 瑪麗.羅傑之謎 1842

 愛倫.坡以C.歐古斯特為主角的第二篇推理小說,一般視為〈莫爾格街凶殺案〉的續篇。本篇故事並不出奇,也沒有任何原型可言,但它還是有其重要性。如果說〈莫爾格街凶殺案〉提供了後來的推理小說家一片可資耕耘的土壤,〈瑪莉.羅傑之謎〉就是這片土壤上生長出來的第一株植物。也許它只是雜草,但是它的生成極具象徵意義──它讓我們知道,推理小說應該要往那個方向長去,又大概會長成什麼樣子。光看〈莫爾格街凶殺案〉是看不出方向性的,接著看〈瑪麗.羅傑之謎〉那方向性可就出來了。

丙丁火 Thou Art the Man 汝即真凶 1844

 本篇屬於推理小說的「爆炸性原型」之一,運用的要點在於「○○即凶手」出人意表造成驚奇。推理小說什麼都有,就是沒有「不可能」!十個人圍著屍體,可是有十一個嫌疑犯,這樣講可以了解嗎?但是這種「○○即凶手」的用法實在太勁爆,太讓人驚奇,不但爭議性大,同時非常傷本,所以推理名家盡量避免多次使用,尤其是避免在系列探案中使用。

 另外一個從本篇延伸出來的原型就是「敘述性詭計」,講白話一點就是主導發言權的人越描越黑,越想把事情講得清楚,你就聽得越是模糊。同樣這也是爭議性極大的創作原型,變成你已經不是在跟凶手鬥智,而是在跟他頭上的神明(作者)鬥智。一本小說寫下來作者最大,如果寫得好當然就讓人驚嘆,寫不好就會遭讀者控訴,說你濫用職權,蓄意欺騙──克莉絲蒂的成名作《羅傑.艾克洛命案》就是這樣炒紅的。





戊己土 The Murder in the Rue Morgue 莫爾格街凶殺案 1841

 愛倫.坡第一篇推理小說,同時也是推理類型的濫觴,它確立了本格推理(mystery)「凡不合理之事,必有合理的解釋」的基本原則,影響後世甚鉅。

 人物原型方面,第一人稱的「我」擔任敘事者,來旁觀記述天才偵探C.歐古斯特.杜邦的巧破奇案,這個原型後來在柯南.道爾手底下發揚光大,成為「福爾摩斯與華生醫生」。

 案情原型方面,第一篇推理小說,同時也是一篇「密室殺人」推理小說,自此以後各大名家前仆後繼,奮勇挑戰此一原型向大師致敬。其中最傑出的佼佼者當然要算是「密室之王」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以密室殺人做為終生職志。

庚辛金 The Gold Bug 金甲蟲 1843

 本篇是推理小說中最好辨識的「密碼原型」,只要推理小說出現密碼,大家沒有二話必定想到〈金甲蟲〉。五篇小說之中最硬的,像金屬一樣,需要大量的智慧之火才能鍛造,但是本質卻不會出現太大的改變,密碼謎題就是讀者最掛心的懸念,所以列做「金系」。下文所列舉的〈失竊的一封信〉則正好相反,可以與各種原型搭配,並且不容易喧賓奪主,所以列作「水系」。

壬癸水 The Purloined Letter 失竊的一封信 1845

 以杜邦為主角的第三篇系列探案,同時也是愛倫.坡的最後一篇推理小說。本篇故事留給後世一個「盲點」的原型,越明顯的東西越是看不見,因為人都會為自己的邏輯所限制,一件東西丟失了,只往自己認為隱密的地方去找,卻忽略了東西其實就在手邊。柯南.道爾「福爾摩斯系列探案」之《冒險史》裡頭有一篇〈波希米亞宮廷秘史〉,延用了本篇的故事原型;不過真正要說到把盲點設計心領神會,並且玩到爐火純青的推理名家,那恐怕還得首推「謀殺天后」阿嘉莎.克莉絲蒂)。

 以上所述就是筆者突發奇想的〈愛倫.坡與推理五行〉,希望藉由中西文化的交流合併,提升讀者的閱讀興趣,並從中得到啟發。

 圖片取自amazon. co. 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