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7日 星期日

隔壁班的女生

 曉琴的長髮留了四年,卻很少看她認真整理。她怕熱,又愛求方便,總是將它盤在頭上,或用髮髻夾住,或用髮簪纏緊。老實說一句──黃臉婆也不過如此而已,更別提足下拖鞋的啪哩啪啦了。

 ──如果你見過她穿制服的樣子,就會了解那有多俗。

 曉琴並不太高。我身高一七五,她只到我脖子根兒。臉上教黑白兩色長期佔據,黑的是眼圈、白的是臉頰,氣血不足的蒼白、令人心疼的闇黑。除此之外,則為並不健康的枯黃。我告訴過她很多次,「不要熬夜、不要熬夜,熬夜對身體不好、熬夜對身體不好……。」可是她從來不聽。

 第一眼愛煞她是因為不經意瞥見運動短褲底下細如鳥足的小腿,心中綺想:「她身材應當不錯吧。」誰知時光荏苒,自她有了「老公」以後,身材迅速發福,表面上雖難分辨,兩根白蘿蔔須得瞞不過我!這也是我稱呼她「黃臉婆」的第二原因。

 身材「普通差」的她(這是她親口跟我說的)很少穿裙子,自從專二認識她以來,只見她穿過兩、三次。她說痛恨窄裙行動不便,褲裝比較輕鬆;我則恨她女人味不足,連打扮都不懂。

 眾多女性朋友之中要屬她最難下筆,我卻偏偏寫最多東西給她。從她十七歲生日開始,在生日卡上改編〈十七〉(這是一首歌的名字)以示仰慕之心;同年聖誕節藉聖誕卡表白心意,結果被當做開玩笑。隔年一月多她交了現在的男朋友。

 她十八歲那年(也就是1994年),個人於極度不滿之餘寫下了生平第一篇破萬字的短篇小說〈曉琴的生日禮物〉,故事敘述元人為了慶祝曉琴十八歲生日,打算送她一台速克達,因為元人不會騎車,只好用「牽」的牽到學校送她。從元人家裡到德明商專的「運鏢」過程,發生了種種奇怪事件,首先是在港x公園與命中宿敵「戴梓郎」驚天一戰,僥倖以「西門穿心腿」(西門慶給武大郎抓猴的當兒,向武大郎揣出的窩心一腿)達到KO勝。後來碰見「紅衣白賊小聖塔」吳奉先生,以速克達交換飛虎雪橇,結果慘遭詐騙。

 失去贈禮的元人到達德明商專,進廁所召喚「馬桶神」幫忙,用三個願望交換了三樣東西,代替速克達送給曉琴。這三樣東西說穿了只是一個藉口,用以證明「現實生活中我為什麼沒送妳速克達而送妳自己寫的小說。」

 由於本故事天馬行空、荒誕離奇不知所云,當時的臺灣又還沒有奇幻文學的概念,受贈的當事人感想是:「你怎麼會寫出這種東西?」沒有謝謝。

 專三下學期急欲求去,目標是同班的某一位女生,不意教她從中破壞,兩人鬧僵了好一陣子。一直到民國八十六年聖誕節,我還特意寫聖誕卡宣告決裂,結果當事者看了一直笑,她的麻吉某小姐P相當中意,拿去影印存檔。

 之後的發展,距今也近十年,都有點記不清了。本篇在《臺灣日報》發表之時我才專五,現在已經大學畢業又當兵退伍了。我跟她出去過幾次,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請她到國家音樂廳欣賞吉他演奏,她穿紅色細肩帶絲綢折紋上衣,黑色長裙(這後來成了她的固定裝扮,但凡穿裙子一定是長裙),頭髮散散地披在肩膀上,直到今天我也忘不了她手臂上的雞皮疙瘩。

 或許是國家音樂廳真的很偉大,曉琴那天化了淡粧,淺淺的粉底和唇膏,雖然只是這樣而已。我借這首〈Lady in Red〉的兩句歌詞來表達當時的心情:

 I never see you look so lovely as you did tonight   I never see you shine so bright……

 這兩句歌詞後來給我化成了四句「詩」──好吧,其實是像詩的造句,用以做為本篇的結尾:

 見過妳淑女的樣子

 就會想愛妳一輩子

 莫笑我風流憨傻痴

 局中人誰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