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說短] Double Sin
篇名:Double Sin
中譯:古董失竊案
收錄:白羅的初期探案(遠流出版)
文本:Hercule Poirot:The Complete Short Stories
序號:白羅短篇27
作者: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
出版:HarperCollinsPublishers
年度:1999年第一版出版
白羅短篇第二十七則,回到海斯汀和白羅搭檔探案的「復古風」,這則短篇發表的日期是1928年9月23日,發表在《Sunday Dispatch》雜誌上,根據「遠流」克莉絲蒂全集的年表,這一篇故事比《The Big Four》(四大天王)、《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羅傑.艾克洛命案)還要後面,其實應該先談長篇再談短篇。
元人之前曾經說明,《The Big Four》這本長篇情節太無聊不看,但是它有一些情節必需要破梗交代。在那本長篇裡頭,白羅和海斯汀久別重逢(海斯汀婚後第一次搭檔),兩人再度聯手查案(其實海斯汀是來亂的XD)。
《The Big Four》故事的最後,白羅提到說:「也許我應該到鄉下種南瓜。」這是《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的書中情節。雖然說《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出版順序在前,但是《The Big Four》先讀也未嘗不可,只是元人不想多提。
白羅短篇第二十七則〈Double Sin〉,依元人自己的界定,就當它是發生在《The Big Four》之後,《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之前吧!所以這個時候海斯汀是已經結婚了,所以故事開頭才會出現「我到白羅的房間去探望他,發現他很可憐地工作過了頭。」這種描述,因為兩人已經沒有分租房子當同居人。
而白羅愛虧海斯汀的那句,「紅棕色頭髮,永遠是紅棕色頭髮!」(Auburn hair – always the auburn hair!)此時聽來更加刺耳(笑),海斯汀大叔都已經結婚不知道幾年了,還是死性不改啊!一看到auburn hair就沒了主意。
本篇〈Double Sin〉原名叫做〈By Road or Rail?〉(搭汽車還是搭火車?)個人覺得後者實在是比較傳神,因為事情的起因就是在於海斯汀堅持渡假要搭汽車(巴士之類的)不要搭火車,慢慢坐慢慢開,這樣可以一路看風景,空氣也比較新鮮;講究整齊、秩序的白羅老爹自然是比較喜歡搭火車,因為方便、迅速,而且謀殺案多(爆)。
搭汽車還是搭火車,這個問題很重要嗎?如果是單純交通工具的選擇,當然不怎麼重要;如果是關係到案件偵辦的線索,便不能說它不重要。阿嘉莎嬸嬸在這則短篇當中,啟示了一個滿重要的觀念就是「時刻表詭計」,搭汽車和搭火車的時間差,可能會成為凶手犯案的不在場證明!
或者讀者諸君覺得奇怪,元人向來愛賣關子,怎麼這次突然大破梗,難道電腦前面敲鍵盤的是「幽靈寫手」(Ghost Writer,指捉刀代筆之人)嗎?其實箇中關鍵大家要看故事才明白,阿嘉莎嬸嬸雖然點出了松本清張某本經典小說的破案關鍵,西村京太郎「時刻表詭計」的藍本,自己卻沒想到善加利用!所以元人這次也不算破梗,因為克莉絲蒂的詭計還是用的同一招,簡單到只有白痴才想得到(爆)。
看完這則短篇探案,發現它的故事原型後來出現在《赫丘勒的十二道任務》(The Labours of Hercules)裡頭,阿嘉莎嬸嬸果然…還是沒想到時刻表詭計的重要,只是把故事性加強,再運用時添加了不少衝突趣味。
這則短篇叫做〈Double Sin〉,到底為什麼元人始終不懂,一直誤認為跟〈Double Clue〉有關,結果當然是沒有。遠流版《白羅的初期探案》把它譯作〈古董失竊案〉反而是比較切題的咧!這還是破天荒第一次,元人覺得克莉絲蒂的中譯題名勝過英文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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